1.無力感
明明想要逃離,明明看穿那宗教的邪惡,明明比誰都還要清醒,卻因為自己的父母仍執意待在救善院,而無法一走了之。
那種極欲向誰求救的無力感,讓人看了著實感到心酸,特別是當自己親眼看著一個有些障礙,卻善良的無辜孩子,被救善院所謂新上帝的使徒製造奪命的意外,而是自己又即將面臨必須獻出身體,成為救善院的佈道者:靈父的另一半─靈母時,其無力感可想而知。
更別說女主角曾那麼努力地想要喚醒執著、沉迷其中的父母與信徒,卻總是一再換來指責與謾罵,甚至是撒旦魔鬼的批評時,那樣失去希望的種種,若不是為了自己的父母,我想,其搖搖欲墜的精神,早已潰堤。
2.沉迷
為了自己所信仰的宗教,有的人可能付出金錢、有的人可能付出體力,或者奉上全心全意的虔誠,但無論哪種,只要單純當作心靈寄託,不過度沉迷,甚至影響到正常生活,都不算個壞事。
但……當自己已將生活的重心,全都投入自己所信奉的宗教之中,為此而活,為此安排每天的固定活動,卻又想將自己的女兒獻給所謂的靈父時,那已經不僅是信奉一個宗教那麼簡單的事,而是必須強制送醫的精神疾病了。
畢竟,當一個應該保護自己孩子的父親,只為了自身的信仰,為了不知是否成真的死後的救贖,就要呈上自己的女兒的身體時,那還能稱作一名正常的父親,該有的行為嗎?
3.和解
真正的朋友時就算有所誤會、心有疙瘩、漸行漸遠,甚至分道揚鑣,彼此不再見面,也會時常將對方放在心中,只等待一個適當的時機,雙方面對面地將心裡的話說出。
哪怕那樣的見面,會添加雙方的吼叫、揮舞的拳頭以及各自傷痕累累的身體,可有些時候,就是必須經歷這些看似暴力的和解過程,才能讓壓在雙方心上的石頭,徹底放下,重新接納彼此。
尤其是當雙方有著共同的目標,共同想要救出的人時,過去的恩恩怨怨,又怎麼比得上當下的燃眉之急,更何況足以彌補過去錯誤的機會就近在眼前,若不及時把握,只會讓後悔再次發生。
與其如此,倒不如放下無法重來的過去,讓雙方再一次公平地擁有修補錯誤的機會,才是問題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