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好故事VS好技法〉中說過:
小說裡必然有故事,會說故事當然是小說家的必備條件,可是小說不只有說故事,只能夠「說出」故事的小說,也未必是好的小說。所謂的「說」,就是把故事發生的情節、人物的行為如數家珍般表達出來。情況像跟小孩子說「三隻小豬」、「傑克與魔豆」或安徒生童話一樣。小說不能只靠「說」,更重要的是「演」,意思是把小說家想講的東西,藉故事的形式呈現出來。大約在兩個個世紀前,用敘述法把故事「說」出來還廣為大眾所接受,而且是一種常用的做法,但到了近代,電影和電視劇的影響力,使讀者不再期待小說只用單純的敘述法。「把讀者帶到現場」就是「呈現」的另一種詮釋。
我相信大家都很容易明白這一點,只要作者一旦開始用敘述的方式,故事就不會像故事,而是作者的演講會,不過我們都會很容易掉入這個陷阱裡去,原因通常有二:一、害怕讀者不明白,要交代清楚;二、難以用合適的情節把故事呈現給讀者,急於用敘事的方法替代。
剛才說電影和電視劇使人期望讀小說時也可親歷其境,但諷刺的是,有很多電影和電視劇都陷進「說」的窘境,這也是源於以上兩個原因。
當然,小說不能完全是「演」的,即總不能把所有內容都變成一個接一個場景來展現,而是用「說」來調故事的節奏和形式,一來讓讀者能夠有抖氣的機會,二來敘事法能夠提供一個想像的空間給讀者,讓讀者更投入在閱讀之中。
其中談到「把讀者帶到現場」才能「呈現」故事。「呈現」(Show)是甚麼意思,在這裡需要作一點補充。
呈現大抵就是示範,情形就如模特兒穿上設計師精心設計的服飾,在天橋上來回展現的,不僅是服裝,還有設計師的美學,以及模特兒本身的氣質。這跟設計圖或者設計師對服裝的解說最根本的分別,就在於模特兒呈現設計,設計圖和設計師的解說只在「比劃」著設計。
「把讀者帶到現場」就是與讀者一起「案件重演」,讀者並非坐在觀眾席上的旁觀者,而是故事中的一員,他可以觸摸和瞭解角色,以及置身在場景之中,沿著情節的高低起伏,感受故事的氛圍,用自己的角度領略故事的一切。
少年人在寫作的時候,都易於偏向「說」故事。他們會不經意在情節中,重複寫出角色的名字,例如:
……迎風喊著,更狠狠地咬上洛驊的肩膀,洛驊看著他的眼睛,迎風現在的雙眼滿佈紅絲 ,不再像以前那樣天真無邪……
作者好像一個導演正在向飾演迎風和洛驊的兩位演員解說那場戲一般,或者像電台廣播劇旁述一樣,要聽眾清楚分辨哪個角色正在做甚麼,避免混淆。如果把「洛驊看著他的眼睛,迎風現在的雙眼滿佈紅絲 」改為「洛驊看見他的雙眼滿佈血絲」,不僅精簡易讀,而且不用再重複「迎風」這個角色的名字,令讀者感到累贅。
就算是高小學生寫作時,也會出現這個情況:
上個月,我和家人搬屋,但我很不高興,因為我不但會失去和家人一起的快樂時光,還會令我筋疲力盡。
這段落只有五句句子,「我」字分別在四句句子裡各出現了一次,總共出現了四次之多。這現象反映作者希望把自己的經歷和感受「說」給讀者知道,而不是呈現他的故事在讀者眼前。另一個原因,可能跟學生在學校訓練的習慣有關。一般小學生會從造句開始學習,從句子到段落,從段落在成章。這看似沒有問題,可是學校教授寫作的時間實在有限,未能指導學生如何把故事呈現在讀者面前,或者邀請讀者進入故事之中。我嘗試把以上段落改成這樣:
上個月,我一家要搬到新的地方居住。原本可以和家人歡聚玩樂的美好假期,竟這樣泡湯了,心情頓然墮進谷底﹗一想到要執拾,就已經令人筋疲力竭了﹗
把主語「我」由四個減少至一個,不僅讀來簡潔流暢,而且讓讀者容易投入到作者描述的事情,以及體會他的心情。
另一個「不演反說」的例子如下:
……迎風緩緩的放開他,站起來背對著他說:「洛驊你永遠只是一個垃圾,失敗者。你的懦弱只會使你背叛一切。」然後慢慢地走回晙晞身邊……
這看似沒有大問題,仔細推敲,會同樣感到故事背後的「導演」在「說」著那個情節,關鍵在於助詞和連接詞的運用往往會削弱故事的力量。
作者用「緩緩的」來修飾「放」這個動詞,從語法上來說並無不妥,只是讀者很難想像「緩緩」是怎樣的一個畫面,迎風放開了洛驊,跟他說的話,是反映他那「緩緩的放開」是一種鄙視,還是放棄的表現?如果作者不打算藉這個動作來帶出迎風心中對洛驊的看法,那他就不需要運用助詞來修飾那個放開的動作。作者需要用形容那個動作,就表明怎樣放開,無論對情節的推展、角色的心理變化,以至作者向讀者傳達信息的意圖,都會有一定的作用。
其次是承接連詞和轉折連詞。作者在迎風的對白後,用「然後」來繼續「說」出故事的發展。迎風捨洛驊而走回晙晞身邊,也像導演指導飾演迎風的演員唸完對白後,應該要做甚麼動作。這也是學校作文常常出現的情形。看看以下的高小學生寫的句子:
……他拿著兩個清潔廁所用的搋子和一塊搬運板車。然後,他從貨車裡拿了一些騎單車用的裝備,給我們穿上。我們原本很威風地坐在板車上。但我們拿著搋子後,就變成十分滑稽。後來,我們分組比賽。……
「然後」、「但」、「後來」這些承接和轉折連詞,小學生必須要學習,並要運用在作文之中,來證實已經學習得到。這本來是無可厚非的,可是一旦習慣了,就會變成「指定動作」,不會思考是否有需要用到連詞。連詞在故事之中,運用得不好,反而會令故事變得累贅,可以不用就不用:
……找來了兩個搋子和運貨用的板車,又給我和弟弟穿戴頭盔和護罩,樣子好不威風。到我們坐上板車,拿起搋子時,卻變得十分滑稽。爸爸和媽媽都笑不攏咀,他們建議,不如來一個板車比賽。……
修改的版本大大削減承接和轉折連詞,讓讀者少了作者「說」的干擾,自然投入在情節之中。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