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德昌的《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說的是民國四十九年(1960)的故事,故插曲中的Why(Frankie Avalon)、Only the Lonely(Roy Orbison)等曲自須是當年或稍前之流行歌,方不違於實況;電影中小四(張震)欲自唱片中聽貓王的Are You Lonesome Tonight來寫下歌詞,其中唱至Does your memory stray to a brighter summer day,貓王唱brighter一字的尾音頗輕,究竟是bright或是brighter,令小四甚不確定,只好去問大姊。《牯》片的英文片名《A Brighter Summer Day》(一個更好的夏日)便由此來。
反覆自唱片中聽寫歌詞,在那個年代太多人皆有這樣經驗。
再說說用字。
台灣的「老歌」選集,有時喜歡將英文Oldies一字登印上去。
oldies這個字,甚是有趣。此地的唱片商若在九十年代末編一oldies合集,他想六十年代Jefferson Airplane的White Rabbit、七十年代Neil Young的Heart of Gold皆夠老了,於是它們皆順理成章的算是oldies了。
然而不行,這兩首歌硬是不叫oldies,前者太搖滾,後者太民謠。
實則oldies這字眼,很早便有。至少七十年代即有。那時說到此字,常是連著說oldies but goodies,老歌,但卻是好歌。
對搖滾樂歌迷來說,oldies,不是一個好的字眼。往往意味著軟綿綿的、黏答答的、陳腔爛調的那一類歌。
它是一種四十年代便已然成形的一種流行唱腔,顯示當時人對於夜總會、輕歌劇、百老匯等音樂形式之品味認同。不特別具地方族裔的特殊節拍,故一般言不可太藍調,不可太偏僻地域,當然也不可太搖滾(須知oldies此字本身是搖滾年代特別強調而出之字,原就是要和搖滾區分)。所以Bing Crosby是oldies的範圍,Dean Martin是,Tony Bennet是,BobbyVinton是,Pat Boone是,Andy Williams是,Connie Francis是,Johnny Mathis是……
Elvis Presley嘛,多半的他原本不是;但不知是他自己有點想向那邊靠或是有聽迷想把他往oldies那邊拉,弄得他成為後來這種狀態。我很難會說我喜歡貓王,主要原因大概也是這個。故我不會在Las Vegas聽Bobby Vinton的演出(許多過去很紅的歌手,後期登台表演的地方,往往是拉斯維加斯)。而遊經孟斐斯(Memphis)這城時,貓王的故居Graceland,我根本沒想到參觀,因為那應該是另一類人的興趣才對;果然,電視上拍攝到的參觀者大多是「老年代之人」(old timers)。
七十年代,Lobo及Carpenters的歌還不叫oldies;但經過歲月,Lobo會是,Carpenters會是。
oldies有其文化,唱oldies的人他的髮型亦是那種,像Andy Williams,像Pat Boone。Mick Jagger永遠不會留那種髮型。
近年台北市政當局允許市民在過年前丟棄大型垃圾,有時一大疊一大疊的舊唱片(33又1/3轉的Long Play)見人早上丟出,到了下午已不見,顯然是被人收了去。
這些唱片,有六十年代的,有七十年代的,會弄到今天才丟出,顯然四五十年來委實不忍拋捨。這麼一年一年過去,其間若搬家,還得扛著它上樓下樓;這會兒實在不得已了,丟吧。
他所不忍拋丟的,不是錢的價值(即使一千張,不過幾萬元台幣),是那份記憶的歷史,亦是那份歷史的記憶。
昔年翻版極多;在閉塞的年代能聽到域外的聲音,何等振奮人心,又因價廉,故台灣少年得以聽得又多又廣。此種過剩,終至演成全島人人耳中的知識,亦不自禁成了人人耳中的垃圾。
此等音樂,雖未必佳;當時之英美風尚亦未必足式,卻矇矇然陪著我們一路生活過來。而那正是舉世最妄動激昂,台灣最貧素勤奮卻又輕浮狂奔、大力吸附之年代,並且也恰是大陸最最與世隔絕之年代。如今台灣事業有成、品味稍具模樣的五六十歲各行人才,當年皆經歷過(有意或無意)那番如垃圾般填鴨卻又其實並不甚壞之洋音穿腦洗禮。即今日偶在餐廳或任何地方填耳聆及並感到鄉愁般之喜悅,幾幾乎要拉老伴隨之起舞,此何樣之情懷!日月流水,惟有遭逢過那段歷史之人方得感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