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孔子的一則話: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論語·衛靈公7】(知者即智者)
筆者,當時解說這句話,就直指本心,說:失言,那是個人的修養問題;但,失人,就是誤人一生啊!
筆者這樣的解說,跟過去一般的解釋都不一樣。一般的解釋,失人,是指失去友誼、失去朋友。至於大陸有些網站,則解說「錯失了人才」,實在太功利了,這怎麼會是罕言利的孔子呢?
講真的,失言很多人或多或少都經歷過;但失人,就非比尋常,那是誤人一生啊!
究竟寧可失言,抑或寧可失人?又或既失言又失人,抑或既不失言也不失人?
香港人有句俗語:唔出聲,不會有人說你是啞巴的。的確,許多事情,不說,就既不失言,也不失人;沒準經時日的洗練,船到橋頭自然直呢。語云:逢人只說三分話。這不是世故,也不是圓滑。若非其人,不必說;非其時,雖得其人,也不該說;即使得其人、適其時,而非其地,都要謹慎地說。
二揀一,寧可失人呢,還是甘願失言?
(寫於2021年8月12日)
下一講:人可以無所畏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