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章討論了「看診前」的準備工作,接下來進入第二主題:「看診過程」中可能會面臨的問題以及注意事項。
只要到身心精神科看診,最容易產生的疑惑幾乎都是:為什麼精神科醫師很喜歡「探人隱私」?年齡、職業、家庭狀況也就罷了,連我的祖宗八代、小時候的家庭狀況、現在的感情狀況、甚至性生活,都鉅細靡遺的問個清楚。這些資訊真的有必要提供嗎?究竟能不能「保留秘密」不說?
先說一個與「精神科問診」有關的笑話(不過的確也有幾分真實性):
回答精神科醫師的詢問時,一定要萬分小心。因為不光是回答的「內容」,連回答時的表情、語氣、態度,都會成為醫師觀察、判斷的指標。
回答太快,可能有衝動特質;回答太慢,可能表示注意力差;
回答太詳細,可能有強迫特質,回答太不詳細,可能是合作度不佳;
不願意回答敏感問題,意謂防衛心太強;敏感問題回答得太詳盡,意謂人我分際不清。
「
精神科醫院評鑑及精神科教學醫院評鑑」規範中,條目2.2.7詳細列出了病歷應該記載的內容。雖說主要是針對「入院病歷」,但因為這是每位精神科醫師受訓的必經過程,因此也就很自然會運用到「門診」看診中。
以下就一一為大家說明它們為何重要,又為何最好不要刻意隱瞞這些資訊。
★病人之年齡、性別、職業、婚姻狀態、族群等基本個人資料
●職業
「職業病」不是只有內外科疾病會有,身心科也不例外。股票交易員、基金經理人壓力大,常會出現焦慮相關症狀;空服員、護理人員、便利商店櫃台常要輪班,很容易出現失眠。
同樣因為「失眠」前來看診,正常上下班與須輪班者,治療的「難度」當然不同;即使就診主訴都是「焦慮」,源自工作壓力與家庭狀況,處理方式也大不相同。
因此,瞭解個案的工作內容當然有助於醫師評估風險,也與治療方式的選擇有密切關聯。
●婚姻與家庭狀態
未婚有未婚的問題(長輩催婚、孤單感),已婚有已婚的問題(夫妻關係、婆媳相處、子女教養)。
除了判斷問題癥結,醫師更能據此評估個案的「支持系統」,提供較符合現況的治療方式與建議。
●同住者
病歷記錄的第一句話,常會以「居住狀況」做為結尾。例如:個案是一位30歲的單身女性,目前失業中,與父母同住。
居住狀況之所以重要,除了不難理解的「支持系統」評估以外,還能提供許多重要的資訊,比如:10歲、與阿姨一家人同住,已婚、但獨居,40歲、有工作、仍和父母同住,背後必定都有不同於一般人的故事,也會有值得深入探討的特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