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西藏佛教因朗達磨王的滅佛運動(西元842年),讓百年以來培養之佛教文化,毀於一旦。後來朗達磨王為喇嘛吉祥金剛刺死。此時正是唐武宗會昌年間,唐朝也進行滅佛行動,於會昌五年(西元845年)達最高峰,例如除指定寺院外,所有寺院全部摧毀,僧尼皆令還俗,所有廢寺銅鑄佛像、鐘磬全部銷熔以鑄銅錢,鐵鑄的器具交州府銷熔,鑄為農具等等。會昌六年,武宗逝世,篤信佛教的唐宣宗即位。宣宗即位後雖立即廢止武宗的滅佛政策,但中土佛教也因此而走向衰微。
一般以朗達磨王的滅佛運動以前的西藏佛教為「前傳」,之後稱「後傳」西藏佛教。在朗達磨王的滅佛運動後百年左右,佛教開始復興,西藏佛教的復興,先是「密教」其次是「顯教」。簡單說明印度佛教歷史,大體上說,可分為三個時期:第一期是從佛滅後到三、四百年期間,是部派佛教,以今日的斯里蘭卡等地為代表;第二期是從佛滅後三、四百年到五、六百年期間,發展了大乘的顯教,以今日的中、日等地為代表;第三期是至佛滅後九百或一千年階段,開出了大乘密教,以今日的西藏為代表。在西元第九、十世紀之間,印度婆羅門教的勢力抬頭,佛教受到無情的摧殘,佛教徒為了迎合當時的風氣,便也採取了婆羅門教(現稱印度教)的梵天觀念,融攝混合在大乘佛法之中;那些世俗的迷信、民間的習俗,甚至有關男女的房中術等,也都混進了清淨的佛教,這就是神祕化的大乘密教的應運而生,這也就是印度的第三期佛教。所謂顯教,是偏重於義理的研究闡述;所謂密教,是偏重於儀軌的遵行、咒文的持誦,特別信仰神力的加持。
顯教是釋迦牟尼(應化身佛)所說的種種經典;密教是毗盧遮那(大日)佛(法身佛)直接所傳的秘密大法。密教則有作密、修密、瑜伽密、無上瑜伽密之四部。作密大約是真言讀誦、供養儀式、結印法、護摩儀軌以及灌頂儀則;而無上瑜伽密的主要思想是在「大樂」,也就是捨棄戒律,以飲酒、食肉、行淫等為成就最上佛道的行持,這是最引人討論的議題,稍後會進一步說明。
阿底峽入藏
當時的藏王為了復興佛教,特別請人到中天竺去禮請阿底峽大師,詳陳藏土佛教的實況、盛衰,以及當時的殘缺,並謂除了阿底峽大師之外,餘人甚難有所饒益。如此敦請再三,大師終於勉受其請。據說阿底峽入藏時(大概是宋仁宗景祐年間),已屆六十高齡,他在藏土為時十七年,當他巡化藏土各地之時,德行所感,上下皈依,挽救頹風,樹立新範,西藏佛教的面目,一時為之煥然一變。其間復事翻譯,並且著述,以《菩提道燈論》為其代表作,抉擇顯密之大要,辨別邪正的界線,努力宣揚顯密貫通及觀行並重的大乘佛法。後來宗喀巴大師的宗教改革,其主要思想亦受阿底峽的理論影響。西藏所傳的密教經典,以及中觀派的論籍,亦因阿底峽的入藏而完備。所以,阿底峽是西藏佛教史上的一大重要人物。印度佛教之輸入西藏,到阿底峽時代始竟全功。他對藏土佛教的貢獻之大,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從此之後,印度佛教日趨衰亡,藏土則繼此餘緒而隆盛一時。故在阿底峽以後的西藏佛教,即由輸入階段進步到自行發展的境域,因而出現了好多派別。
《菩提道燈論》的大意,是說佛法的修行,由各人的根基不等而分等次,發大心者為大乘,僅發出離心者為小乘,所謂出離心是指只求自己遠離煩惱。所以,同樣是修布施及戒定慧等,結果卻各有不同。然而,人的根機,是由修習而成,非由無始以來不可改變的種性所致。至於修習的進程,也是循著次第前進,不可超越躐等,否則便不能生起無上的功德。
阿底峽將菩薩的正行,分顯密二門:以顯教的般若乘為其因,以密教的無上瑜伽乘為其果,因果之間則以發菩提心來連貫通透。其間的階次,先是顯密共行,以三皈三學為基礎。由戒得定,由定發生通慧而得以產生利他之行;然後智慧與方便雙運,也就是發大勇猛心,推展自他兼濟而重於利他的指導及行動的菩薩正行。由於悲智雙運,來積集福慧的資糧,再加上密乘的不共修行,便可速疾圓滿而證等正覺,是為菩薩行的圓滿究竟。
三皈是皈依三寶,也就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學是戒、定、慧。
紅黃白黑四大派
以衣冠的顏色來分別西藏佛教的宗派,是通俗的看法。其實,在宗喀巴以前的西藏佛教,均可納入紅教之下,他們的僧侶或喇嘛,均披紅色衣戴紅色帽,故稱紅衣派或紅帽派。在宗喀巴之前,紅派盛極,後來由於內在的腐化加上黃派掌握政權以後對他們的壓力,所以日漸沒落;但在今日的尼泊爾,仍是紅教喇嘛的化區。黃教便是指的宗喀巴的格魯派,當他提倡宗教改革之際,為了有別於舊派,故將衣帽染為黃色,所以稱為黃衣派或黃帽派,今日的達賴與班禪,便屬此派,在二十世紀上半葉,黃教是藏土總攬政教大權的領導階層,也是實力最強大的一個宗派。除黑派為外道,餘皆佛教。
藏傳佛教特色
西藏是一個以佛教信仰為民族生命的地區,西藏為佛陀指定觀音菩薩的化區,西藏是佛國淨土在人間的化現,是觀音菩薩救濟加護的國土。故將歷代西藏的名王及高僧,均視為觀音的化身,例如深信達賴喇嘛是觀音化身,班禪嘗為達賴之師,故亦信班禪喇嘛是阿彌陀的權現,或說是金剛持的應化。
「喇嘛」一詞,是根據藏語bla-ma的漢字譯音,這本是個bla(上)與ma(人)的複合詞,喇嘛連起來直譯,便是「上人」之意。上人本為佛子中高德者的尊稱,即是上德之人;內有德智,外有勝行,在人之上,故名上人。唯有高德尊位者,始被稱為喇嘛,例如達賴與班禪等,才是喇嘛,普通僧人是不准濫用喇嘛這個尊稱的。
本性金剛乘
在佛教的思想,以貪愛淫欲為眾生生死的主因;行男女媾合,乃為障礙解脫道的惡法。故在居家的修道之士,應禁斷邪淫,出家眾則戒淫、淫語,乃至淫念的生起。但到晚期的密教,受了印度教性力派的影響,就有以淫行為修道的無上法門了。
它的源頭,是最初的宇宙,僅是一個原人的自我,因覺得不快樂,便將自己一分為二,於是便有丈夫和妻子,他擁抱她,人類便產生了。這是一種宇宙的創造論,和中國的陰陽或乾坤的思想正相同。這種思想進入密乘,便結合佛較的理論,以「般若」的大智、「方便」的大悲,來適應它,就成立了男性和女性的原理。將般若的「空」性,配合女性的陰戶;方便的「有」相,配合男性的陽具;於是般若指女性。經中也有諸佛以般若為母,方便為父之喻;女性既為佛母,方便則指為男性的種子。悲智雙運的結果,乃是涅槃的大樂,男女雙身的擁抱交合,即是無上瑜伽的極則;因而成立本性金剛乘。因為涅槃的大樂,是般若空性與方便有的融合,那是超越了有與無、主與客、清淨與雜染的絕對境界。
然而,密教的無上瑜伽,雖行男女交會之事,卻與一般凡夫的情欲不同,若因性交而使「菩提心」下降(因高潮而出精),乃為絕大的禁忌,所以此法不是常人皆得而修的,若出精,便與凡夫無異。但若為給弟子加持,阿闍黎(老師)得以慈心下菩提心,故將所出之男女精血,稱為赤白二菩提心。總之,密教的性瑜伽(sexual yoga),與印度教的性力派,淵源特深。例如性力派有男女二神的擁抱交會之像,密教也有男女本尊合抱相應的雙身之姿。
藏密的性行為,稱為灌頂大法,現據印順法師的《印度之佛教》所舉的兩種灌頂如下:
(一)密灌頂:為弟子者先得一清淨的明妃(女子),引至壇場。弟子以布遮目,將裸體明妃供養師長。師長偕明妃至幕後,實行和合之大定,弟子在外靜聽之。事畢,師長偕明妃至幕前,以男精女血(甘露)即所謂「赤白二菩提心」者,置弟子舌端。據說,此時的弟子,觸舌舌樂,及喉喉樂,能引生大樂。師長授予祕密甘露,故名密灌頂。
(二)慧灌頂:嘗了甘露味之後,弟子除去遮目之布,師長即以明妃賜弟子,並指明妃的「婆伽」(陰戶)而訓勉弟子:「此汝成佛之道場,成佛應於此中求之。」並剴切誨以一切,令其與明妃(智慧)入定,引生大樂。與明妃性交,明妃表徵智慧,故名慧灌頂。
此到宗喀巴改革之後的黃教喇嘛,已禁止實際的性行為。
天葬
因信人生的虛幻,五蘊之身無足可貴,要緊的是藉此色身而修證解脫。所以,人死之後,死屍已無價值,神識離了人身,已經他往,或者轉生,或者解脫,故對死人的觀念,藏人看得極其平淡。人死之後,即用穢毛布包裹起來,將屍體的兩膝綑於胸前,頭曲於中間,縛作一團,置於房屋的邊上。然後擇日發喪,把屍體放在一隻大銅缸裡,抬至荒野,由專業殯葬的賤民「雷噶牙布普」取出屍體,放在大石上,首先砍掉屍體的四肢,然後迅速地剖開肚皮,挖出內臟,拖擲在山崖上,口裡發出怪叫,山裡的兀鷹聞聲飛來,飽餐一頓,吃得愈乾淨喪家愈歡喜,西藏人稱此為「鳥散」。萬物既由地水火風的四大假合而成,人死之後,便藉飛鳥之力而使此身歸於四大。此種葬法,在印度古代即有,稱為「天葬」。
若以佛理而論,能以此一無用的死屍,最後仍與飛鳥結緣,實有其可取之處。在西藏則另有其環境使然的原因:第一,古代游牧者無法保存亡者的屍體;第二,藏土木材奇缺,不便做棺材;第三,藏土多岩層,挖穴不易。
藏人不重視物質的色身,卻主張利用此肉體的苦修而達到精神的解脫,所以在西藏的深山中,苦行僧很多。一般僧侶要想有成就,總要經過這樣的階段:他們單獨地將自己封閉在山間的小石洞中,僅留一孔遞送飲食,通常每天只有一餐,在漆黑的洞內,主要是修習止觀。有人在洞中一住就是二十多年,便被視為聖者;如果發現送去的食物久久不被取用,就說明此一聖者已入涅槃,打開洞窟時,若其仍不出定,便把他葬了。
參考書目:《西藏佛教史》聖嚴法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