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人心智裡的偏執傾向或狀態,我們習慣它有一個「因為他被害了太多次,所以不得不偏執」的起源印象。 臨床工作中我們當然會有類似的發現,但也不全然;或是說,「被害」的定義其實要先被確立。小孩子的精神是很容易受到影響的,這種「脆弱性」成為了被害的前提,而那個被害所指的,可能只是一件單一但重要的事:對理想化的他人(主要是父母)的極度失望。 對父母的極度失望,且這個失望是發生在小學至中學間,也就是「伊底帕斯情結」理應建立又得到處理以消落的時期,往往造成人們心中萌生起(或理論的說:回到並固著於早期的偏執心理位態)一個堅固的偏執性格底座。 這個偏執性格對主體而言常常是「不自知的」,它很可能反映在他人的評價中:很自我、太做自己、固執、頑固、偏激、從不低頭、死不道歉、從不認輸……直到成年以後,人們才因為生活中(職場、人際、家庭)的問題而慢慢意識到自己好像有點需要談談的心理困擾,而往往又在「想了好幾年」以後,克服了內心種種有名或莫名的阻抗,才來到諮商裡──你也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