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學術界討論的動能策略主要有兩種,一是價格動能(price momentum),另一為盈餘動能(earnings momentum)。價格動能為買入過去 3-12 月表現較佳的股票,賣出表現較差的股票。盈餘動能則為同時買入未預期盈餘較佳的股票與賣出未預期盈餘較差的股票,此投資組合可獲得 3-12 個月的超額報酬。
價格動能最早於 Jegadeesh and Titman (1993)所證實,然而其是否存在於台灣市場仍存在著許多爭論,Hameed and Kusnadi (2002)的研究指出,香港、新加坡及台灣等亞太國家並不存在價格動能。另一方面,王明昌、朱榕屏及王弘志(2010)的研究則發現,台灣仍存在中期動能。
Ball and Brown (1968)發現盈餘宣告後,存在價格存續的現象,另外 Chan, Jegadeesh and Lakonishok (1996)首度使用標準化未預期盈餘(standardized unexpected earnings)作為評估盈餘績效的指標,建構盈餘動能投資組合,結果顯示可獲取 6 至 12 個月顯著正的平均報酬。
而台灣特有的營收動能則不屬於上述兩類。
未來將個別撰文為上述的動能進行介紹,文中將為提到該動能的成因、應用方式以及所會面臨的風險,敬請各位追蹤。
本圖簡單的動能策略的回測結果,回測平台為finl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