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許惠菁律師接受央廣【兩岸新聞導報】採訪,
根據《BBC中文網》報導,四川省健委官網公布《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內容提到生育登記取消是否結婚的限制,並取消生育數量限制,該辦法將於今年2月15日施行,有效期為5年。
四川衛健委強調,該法並非鼓勵非婚生育,而是保障未婚先孕者的權益。
許律師將在節目後半小時,將比較中國與臺灣在人口生育問題上法律視角上的異同。
本集重點
- 臺灣與中國對於生育的看法。
- 中國:人僅是社會主義的螺絲丁或零件而已,為了達到結果與目的,對過程不重視,可以說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典型作風。
- 臺灣:從過去的威權主義走向民主以後,對於「個人」之人性尊嚴的重視,對於「國家」權力擴張的戒慎恐懼,許多政策都在「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間權衡擺盪,鼓勵接受多元不同聲音,凝聚共同價值。結果雖然重要,但過程的合法性和正當性都要確保。
- 中國的計劃生育是直接明白寫入中共的憲法中。
- 中國的計畫生育,對夫妻或子女都有很大的限制與管制:「准生證」與超生後孩子成為「黑戶」所產生的問題。
- 思考:「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與這個「義務」相對應的「權利」是什麼?
- 生育權既然是個人基本人權的範圍,先有人後有國家,為國生育是一種顛倒次序的理論。
- 「非婚生子女」在中國的法律保障與相關規定。
- 中國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漸受重視,但對於「未婚女性」的權利保障仍屬明顯落後。
- 臺灣,在未婚生子的議題上,臺灣相對的重視個人權利,包括未婚女性懷孕,並沒有區別對待,全部都可以請產假、享有相關健保給付、非婚生子女一開始就可以報戶口、不論是生母或非婚生子女都可請求生父認領,並給付扶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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