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有一則新聞在網路上引起了一陣討論,某位兒科醫師在對小孩使用暴力之後又上網發文討拍,把自己塑造成「愛之深,責之切」的模樣,彷彿自己會揍人都是被逼的,自己是一百萬個不願意。我也看過那篇文章,我覺得那位醫師的文筆比我還好。(我深刻檢討)像我就只能寫出「狠踹」這種詞,怎麼樣也想不出可以用「用腳底板推倒」這種句子來形容。文字運用真的是博大精深啊!對我來說,暴力是沒有美化空間的。暴力就是暴力,無論你出於甚麼理由,以甚麼之名實行暴力,都只是暴力而已。甚麼逼不得已、打在你身痛在我心、都是為了你好,都是你的自我感覺良好、找藉口罷了。
如果今天你在公司業務上出了差錯,上司把你找來罵得狗血淋頭之餘,狠狠甩你幾個巴掌,踹的你站不住腳,你會怎麼想?你肯定認為這就是暴力行為吧?一個大人打另一個大人就被稱為「暴力」,為什麼大人打小孩卻被稱作「管教」?又,小孩的承受能力不比大人,如果你認為為了糾正錯誤打他幾下很正常,那麼大人犯了錯,依照比例原則,被爆揍一頓或少根手指甚麼的也差不多合理吧?但你覺得呢?你覺得自己被這麼對待時,是甚麼感受?就算自己真的犯了錯,是不是也會依舊覺得委屈、不滿?「需要為了這種理由動手打我嗎?」你是不是會這麼想?
小孩難教,這件事我從來都不否認,但這不代表能用暴力去管教。現在關於體罰的研究文章這麼多,隨便找都能看見體罰的短處與不合理性。說穿了,你只是不想花更多時間與心力去處理這個狀況,覺得打下去最快見效。而體罰之所以需要被禁止有很多原因,例如打人容易情緒失控。我就先不說你要情緒多失控才會出手打人,你打孩子的時候想著要他記取教訓、知錯,你難道是心如止水的打他嗎?你不會越打越氣嗎?最後到底是在管教,還是在洩憤?那些把小孩子打傷、打死的案例你以為怎麼來的?就是越打情緒越失控啊!新仇加舊恨,一巴掌就變成了五十幾個巴掌。你確定孩子被連呼五十幾個巴掌他有時間思考自己錯在哪?
如果你是真的窮盡了各種方法,仍然沒辦法教育小孩,那你應該要認知到,你就是不會教小孩,這件事應該交給別人來做。(或是向別人請教管教方法,自己多學習,自我提升)如果你是除了暴力,不知道要怎麼教小孩的人,你真的不該生小孩。身為大人對這社會要有些責任感,你不該製造更多悲劇。然後永遠不要美化自己的暴力行為,暴力就只是暴力,不會因為任何動機、理由就變美好。拜託,在成為家長之前就好好思考這個問題。對小孩來說父母就是自己的全世界,就算被揍,他也無法停止愛你。你還有多少機會能夠體驗這種無條件的愛?你竟然還會想在這麼純然的愛上面用暴力的刃劃上幾筆醜陋?言語暴力和肢體暴力對一個大人來說都難以承受,何況是對一個小孩子呢?請不要讓他們用一生去治癒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