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女兒,暑假從國外回台三個月,期間朋友想安排女兒到咖啡店實習。
沒想到,女兒的國外男友一聽此事,認定二人必會分手而崩潰大鬧,還控訴朋友是有心想拆散他們,結果女方實習只得作罷。
從覺修者角度來看,我不反對凡夫去體驗情感或財色名利,但我不希望他們因而活在恐懼中,如上述朋友女兒的國外男友。
那位國外的男友,說來真的可憐。
因為,他為了感情而活得如此膽戰心驚,等於分秒都在無間地獄,若上述實習成真,那他不就等於要活在無間地獄三個月?
為何凡夫會如此?
因為,凡夫有一分慾求,就有三分恐懼,因而又會產生十分執著。
如果人生是<苦>,那麼苦的源頭,就是這些執著和恐懼,讓人不自由。
曾有個讀者問我:「修行有何好處?為何可以讓我放下一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