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富,又名永春,1904年出生,曾參與臺灣文化協會,開設永豐行,戰後初期,與謝雪紅、楊克煌、林兌、李喬松等人籌組人民協會,任中央委員。二二八事件期間,謝富曾與李喬松、林兌等人向謝雪紅下達省工委會的指令,要求謝雪紅將武裝指揮權移交給「臺中地區時局處理委員會」。3月14日,謝富到埔里再次下達指令,「當天下午,謝富由臺中來找謝雪紅和我(楊克煌),傳達臺工委蔡乾給我們的命令。說我們暴露在群眾面前有危險,又說二七部隊組織不鞏固、人少,難以抵抗,叫我們在適當的時候把它解散。」
而曾永賢則回憶:
「烏牛欄之役開打前的那天下午,謝雪紅留了一張紙條給我們幾個人(曾永賢、何集淮、蔡伯壎),說有緊急事情,必須先離開,以後可到竹山張某人家裡找她。」
「1947年,大陸情勢轉變迅速,中共中央華東局發出一項指示給臺灣省工委會;在1948年以前,要發展出兩千名黨員、武裝五萬名群眾,並且逐步發動游擊戰爭等。也因為在這個指示之下,才有鹿窟、烏塗窟、白毛山等武裝基地的出現。」
「不過,說是武裝基地那真是笑話了,就是每人拿一把手槍,跑到山上搭棚子就要建立武裝基地,既沒有群眾,也沒有很好的地理形勢。臺灣的地理形勢根本不容許武裝基地長期存在。」
「例如南崁、觀音一帶,之前有農民組合的基礎,所以就利用這些地方。比如《光明報》,即以半公開的方式分發,放在腳踏車後頭,載去挨家挨戶的分發。不但如此,地下黨的黨員晚上還會出來找年輕人,組織讀報會,一起討論;而分發《光明報》的人,每個禮拜還有兩次夜間集會。因此這些情況很快就被察覺,成為1949年以後臺灣地下黨迅速被破獲的主要原因。」
「當時蔡孝乾有兩條途徑可以發展地下運動:一是透過謝雪紅的關係,例如人民協會、老臺共、老農民組合的基礎來發展;另一則是透過華南一帶的失聯共產黨員,他們能夠講客家話或是閩南話的,私下來到臺灣。省工委會在1947年時已有三百多名黨員,主要是在二二八事件之後,才正式展開一些比較積極的活動來發展組織。」
二二八事件後,謝富仍繼續從事地下黨的組織工作,1950年1月29日遭捕,在判決書中,謝富被指稱「係匪臺灣省工委會主要份子,其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罪跡昭彰,均應處以極刑以昭炯戒」,以「二條一」判處死刑,1951年4月3日,謝富遭憲兵第四團押赴馬場町刑場槍決。
徵引書目
1. 楊克煌遺稿,楊翠華整理,《我的回憶》。
2. 曾永賢口述,張炎憲、許瑞浩訪問,許瑞浩、王峙萍記錄整理,《從左到右六十年:曾永賢先生訪談錄》。
3.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
4. 〈劉志敬供詞〉,《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號:A305050000C/0036/0410.9/44904440/2/025。
5. 〈謝富訊問筆錄〉,《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檔號:A305050000C/0036/0410.9/44904440/1/023。
6. 〈非法顛覆案〉,《國防部軍務局》,檔號:B3750187701/0039/1571.3/1111/1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