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愛往往要在遇到苦難或困難時才能顯現。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 13:4-7)
上面這段經文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裡面包含各種對於愛的解釋。我們仔細觀察可以發現,愛始於「忍耐」且終於「忍耐」,忍耐就是愛的核心。恆久忍耐的愛生出永不止息的愛。大家可能會覺得,我們一般說的愛應該是充滿快樂、美好的啊!怎麼會需要忍耐呢?通常我們會覺得愛就是付出、給予,我對你好,就是我愛你;我為你做了好多好多,就是我很愛你。這樣是愛沒錯,但只是一部分。當人際關係中彼此發生衝突,有誤解、有困難、有痛苦的時候,才是另一面的愛顯現之時。此時,我們會需要愛來化解,愛的力量讓我們可以包容、忍耐,不會把怒氣帶到別人身上。真正的愛是完全的,裡面沒有一絲一毫的惡與恨。即便子女做了許多忤逆的事,父母仍對他們不離不棄;即便伴侶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我們依然寬恕對方。
當我們生活順利時,我們知道神是愛我們的,也知道要感謝神的恩典;但當我們遭受苦難時,我們還能夠愛祂嗎?當我們禱告沒有應驗時,我們能夠依然相信祂嗎?真正愛神的人就是不論遇到任何考驗、任何苦難,仍然願意順服、相信神,永不離棄並持續跟隨神。你對神的信心有多少,你愛祂的程度就有多少。「信」是「愛」的先決條件,有真正的信才會產生出真正的愛。而真正的「信」就是無論任何情況,堅信到底,永不放棄!
"To trust God in the light is nothing, but trust him in the dark—that is faith." ~ Charles H. Spurgeon
一個人有多愛神,就要看他在面對苦難時的態度。
一段感情在熱戀期之後勢必會經過一段磨合期。在激情退去之後,我們會漸漸看到對方的缺點,以及兩人之間的差異。在產生幾次衝突與爭執之後,我們會發現最初那種喜歡的感覺與吸引力逐漸消失。此時,我們可能會覺得,以前怎麼都相處得好好的,好像彼此很合適;而現在怎麼感覺處處都是問題,似乎不愛對方了。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可能錯把喜歡當成愛,不知道什麼是愛,也不知道怎麼愛一個人。喜歡一個人是看到對方身上的光,而愛一個人是當看到對方黑暗的一面時,仍能夠將自己內心的光與對方的黑暗融合。
愛,就是當你放下自我,不再以自我為中心時會產生的能量。愛可以讓我們在遇到衝突時,願意犧牲自己的權益或感受,優先考慮對方,把對方擺在自己前面。這樣的力量可以讓兩人解決許多困難,讓一段感情走得更長遠、更幸福。
你可能會想,別人這樣傷害我,我還要對他好,這怎麼可能做到啊!確實很難,但我覺得至少要盡力做到不記恨、不討厭。我們可以換個角度想,每個人都有好的一面,而不好的那一面是他心中的惡魔所導致的,我們不能因為那隻惡魔而討厭他,反而可以替他禱告,希望神看顧他、幫助他遠離惡魔。在面對那些誤會你、傷害你、毀謗你、嫉妒你的人之時,唯有真正的愛才能讓你對他們不帶著恨意,不以惡報惡,而是以愛勝惡。當我們有軟弱而做不到時,可以回想一下主禱文當中的一段:「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就像耶穌基督無條件赦免我們的罪一樣,我們也要效仿祂的樣式,寬恕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