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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的第一季可謂是租賃業最喧囂的一季,回首2023年租賃業受升息影響使得利差減少,獲利下降。緊接著又在第一季面臨知名網紅大肆撻伐租賃業者所從事的業務,在立委的施壓下,金管會開始找上租賃業者對話,使得租賃公會於3/31建立先買後付(BNPL)業務的自律規範,接著金管會又於4/2提出五大建議給租賃公會納入自律規範,最後則是4/3金管會主委將至立法院報告我國融資公司專題。
這麼多新聞和事件,我們先撇開網紅不論,就實際已發生的租賃公會自律規範內容和未來可能的風險來看,這樣來看的話就單純許多了。
從租賃公會3/31建立的BNPL自律規範及金管會4/2提出的五大建議來看,白話來說,我覺得兩者的內容比較是「強化揭露商品/契約內容,包括利率和費用,就是讓消費者更清楚自己消費的產品是甚麼」、「強化查核作業,包括合作店家的招攬方式和租賃公司催收作業」。而其他融資借款的相關法規就依照民法規範。
公會本來就是在處理整個產業共同事項的單位,上承主管機關,下達各公司,而公會通常會提供一個自律規範和相關範本供各業者參考,但是若公會處理的東西牽扯到法規了,那還是要回到主管機關,所以就連到底下第二點要講的監理與法律風險。
有些人覺得租賃業在高利率環境下獲利不佳,再加上今年第一季面臨這麼多事件,這麼多的利空在一起很危險;也有些人認為說,最近利空新聞不斷,但是股價又撐著不破底,好像有利空不跌的味道。但我覺得投資就是要對自己負責,而不是人云亦云。
我們投資一家公司總是要自己有個底,去了解和明白所承受的風險是甚麼,那以我自己的觀點來看,目前租賃業承受的風險是監理與法律風險,也就是未來租賃業的相關法規會不會大動作修改,或者監理上做了重大改變使得額外的監理限制產生,這些都是目前未知的,也就是風險。
那金管會主委4/3將到立法院報告專題,後續會不會更進一步計畫研議對租賃產業的監管就是一種未知的風險,但我想台灣許多行業的法規和監理都是參考國外,因此對租賃業的監管若有進一步的計畫,應該也是先收集先進國家與鄰近國家的相關做法,借鏡他們的方式,然後再看怎麼引用到我國施行
以上是結至2024/4/2,我對最近租賃產業新聞的一些看法,後續若有相關新聞和公開消息的更新,我也會在此專欄繼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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