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沒有為什麼,我就是特別關注社會上的弱勢族群、LGBT。
或許我小的時候肉肉的,所以身邊的長輩都喜歡說我是:肥妹仔;同學們也都愛說我是一個肥婆。由於個性男子頭,有些人會說我是男人婆;嘴巴賤一些的會說我是陰陽人。可能是我老媽不斷灌輸我說:等你長高了,就不會看起來那麼肥。所以,我一直都相信著自己會有不那麼肥的那天。加上或許我的心臟較強大,負面的言論固然傷人,可我繼續搖著我的大屁股走我要走的路。
長大了,我雖不至於是個大肥婆,個性還是那麼大辣辣,但我不會忘記小時候那些評語帶給我某程度上的不舒服和傷害。因為那階段的自我懷疑和討厭自己,其實很難熬,感受很深。
猶記得大學時期,Sociology(社會學)這一堂課上,我決定拿同性婚姻(Gay Marriage)這個作為我功課的主題。上網做了很多research,甚至看了兩部不同風格的同志片:Brokeback Mountain (2005) & Shelter (2007)。前者更是讓我看得一把鼻涕一把淚。
對我來說,這個世界沒有所謂的正常不正常。大多數并不等於事實(The majority does not mean a fact)就好像這個世上大多數都是男女配,並不代表男男或女女配是一種不正常。現在的男女打扮相近(參考Erika Linder),我曾經想過如果我和一個人談得來,後來才發現她是女性的話,我會選擇和她更進一步交往嗎?
撇開宗教信仰不說,愛很簡單。只是我們的社會有著太多規範,不是嗎?打從我們一出生,就被教育男女有別、男生和女生應該做些什麼、應該要有怎樣的姿態、責任等。而這些種種就是人們口中的:正常。
坦白一句,誰最有資格告訴我們什麼是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