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受到這個廣告台詞的影響「學樂器的孩子不會變壞」,台北市曾經學過或正在學各種樂器的孩子將近有百分之八十以上。這麼高的比例實在令人非常吃驚,到底有多少父母知道自己究竟為了什麼要送孩子去學樂器?想來應該不會是因為孩子未來可能當個演奏家吧?相信也不是作為自己孩子將來進入音樂班或專業的學校吧? 因為據調查,八成以上的老師只知道是在「教人彈奏樂器」,並不是在從事什麼音樂教育。因此,老師也不會有責任感去引導學生去認識音樂、欣賞音樂,而孩子去上課,也只是照著樂譜操作,就像學打字一樣,不停地擊打著這個會發出聲音的東西,孩子雖然可以演奏出音樂,但不見得懂得樂譜上的曲子。因此,許多的孩子的技術不管多好,還是無法享受音樂的樂趣。 總覺得在學樂器之前先學什麼是音樂,在學音樂之前,先會欣賞音樂。欣賞音樂與彈奏音樂是兩碼子事,樂器是表達音樂的工具沒錯,但是心中若沒有音樂想表達,彈奏只不過是手指頭的運動而已,而且這樣的運動量還真是不足呢! 而且,在孩子對音樂還沒有感覺之前,就強迫孩子練習,把可以陪伴一生的美妙音樂變成孩子痛苦的來源,甚至避之危恐不及的夢魘,豈不是罪過?我相信這種可能性非常高,因為作為練習的音樂,一般都是名曲,這些曲子就像語言一樣有特殊的文法,而初學的孩子,就必須學這些文法,可是要一個小小孩反覆彈奏這些枯躁的練習曲,孩子那裏有可能會喜歡上音樂呢? 有許多孩子會邊學邊問老師:「有沒有錯誤?」「這樣可以嗎?」就像日劇「交響情人夢」裏的天才野田惠小時候練琴沒照著譜的速度彈,就被老師打,留下一輩子的陰影。若是以音樂欣賞音樂創作的角度來看,音樂根本沒有所謂對錯,只有喜不喜歡,能不能表達自己的心境罷了。這種是否有標準答案的對錯觀念,簡直是想從小就打壞孩子的胃口。 因此,在學任何樂器之前,先讓孩子聽音樂,玩音樂、發現音樂,除非孩子要求,否則不要「教」他音樂。 不過,在體會到這一點之前,我們自己還是曾經犯過錯誤。因為太太會彈鋼琴,因此在知道懷孕之後,家裏就買了一台電子鋼琴(體積小,但是彈出的聲音和鋼琴很像)孩子上小學後,就送去街頭巷尾到處都有的連鎖鋼琴教室,每個星期一晚上參加團體班學習。 可是沒多久,我們就發現,AB寶平常根本就不會主動去彈,往往都是星期天晚上被強壓著練習隔天要驗收的進度。 後來實在搞得每到星期天晚上家裏氣氛就很差,於是就甘脆把課給停了,不再要求她們彈鋼琴。神奇的事發生了,當她們不必去上鋼琴課後,她們反而常常會在做完功課時,自己跑去彈鋼琴。看完「歌劇魅影」的電影之後,要我們找譜子給她們彈,看了「交響情人夢」後,其中好幾首古典樂也看她們自個兒彈得很高興。 後來幾年,隨著AB寶自己的要求,參加了許多學校及社區開辦的樂器演奏課程,從打擊樂器,弦樂小提琴,管樂直笛邦笛,到手風琴都學過,也都能有模有樣的表演幾個曲子。 音樂本身只是一種工具,一種可以豐富生命經驗的工具,而不是成為炫耀比賽的工具,我們很高興AB寶從彈樂器回到彈音樂的正確方向。 我想,那句廣告詞是有問題的,因為學樂器的孩子會不會變壞,其實是不一定的。唯一能確定的是樂器一旦被孩子學過,就很容易變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