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目前在金融業工作的朋友跟我說,她們不喜歡這個產業,對這個產業也沒興趣,可是又捨不得這個行業提供的高薪厚職。所以抱怨歸抱怨,跳槽的新東家,也還是金融業。 這應該是很多人相同的處境 -「為五斗米折腰」:告訴自己只要看在錢的份上辛苦幾年,賺了第一桶金之後,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事實上,賺了第一桶金,從新界搬到香港島、度假旅行的地點從「長洲」升等到「歐洲」,車子從二手賓士換成一手賓士之後,就會想賺第二桶、第三桶金,留在金融業的「退出障礙」也越來愈高。 更何況「這家是大公司,很多人都聽過」、「在這個行業工作感覺比較厲害」、「在外資公司感覺比較風光」、「這個工作地點在中環感覺比較高級」 - 即使不喜歡這些工作,跟人家講起來的時候自我感覺是挺良好的。 於是,保住了「面子」,傷了「裏子」 。時日一久,面子的包袱越來越重,心裏的委屈越來越多。銀行存款增加了,那個不快樂的自己也越來越憂愁了。 這些感覺我懂。我在金融業工作了二十多年,那些「面子」與「裏子」的糾結我都經歷過。 幸運的是,在金融業的前一大段日子,我是真心喜歡那個產業的。 在美國讀商學院的時候,正是華爾街風起雲湧的90年代。那時的指定必讀刊物是「華爾街日報」,我唸的又是財務金融,畢業之後理所當然地進了金融業。 我作的是「金融行銷」,賣的是看不見、摸不到的金融商品。雖然那個產業有很多法規限制,但我喜歡「行銷」的創意部分,覺得能把看不到的東西包裝成對顧客有益的「未來」,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於是也就相安無事做了很多年,我負責的預算愈來愈高,需要管理的區域和產品也變多了。工作不僅僅滿足了個人財務的需求,也帶來了很多知識性的挑戰 - 我曾經幾次和廣告公司挑燈夜戰策劃案的方向到凌晨1、2點而甘之如飴 - 而且,那時有海明威這個好老闆,跟同事相處得也很融洽;可以說是「面子」和「裏子」都兼顧的理想狀態。 「魔鬼」的代言人 可是,2104年成為基督徒之後,事情開始變得複雜起來。彷彿就在一夜之間,金融業的每件事都不對勁了起來,我開始覺得自己像是「魔鬼」的代言人: 做形象廣告的時候,我很難不想起Google 搜尋顯示的那些公司涉及的訴訟案,「誠信」變成一個連自己都不相信的字眼; 產品簡介寫得洋洋灑灑,但在客戶不會仔細看的「免責聲明」裡說明不保證或陳述該等資料是否完整、準確或最新; 在低利率時期跟大額存款戶收取存款費(銀行為了趕走多餘資金,存太多錢的客人會被收取存款費用)。 一直在我心頭迴盪不去的是一通遺忘已久的電話。 那是我在金融業工作的第一年,午休時間幫忙支援客戶服務部門所接到的一通電話。 電話那頭是一個操濃厚外省口音的老先生,他打電話來抱怨,說他用他退休金買的共同基金放了將近10年,基金價格「總是原地踏步」都沒有動過,「你們的基金經理人應該捉去槍斃!」 那時的我還是個20多歲的小女生,我很有同理心地跟這位老先生說,我也買了那隻基金,我也想槍斃那個基金經理人;逗得老先生哈哈大笑, 也就不再抱怨了。 年輕時的我自以為慧黠地「解決」了一個客戶抱怨,卻沒想到,這個對話在多年後反而變得越來越清晰。 在那個主動式基金當道的年代,基金公司通常收取1.5%~2.5%的年管理費。那10年來,基金公司至少收了老先生15%~25%的費用(不計複利),而他的退休金卻紋風不動。如果老先生拿那筆錢在銀行放定存,至少還有利息收入。 我不斷問自己,如果那個老先生是我爺爺,面對這樣的狀況,我會怎樣處理這通電話?如果我知道別人賺了爺爺15%的退休金,而他的本金一毛錢也沒增加,我應該會很生氣;而那個老先生也是別人的爺爺。 當然,老先生當初購買產品的時候應該早就知道「產品過去表現不代表未來績效」這些話語,基金公司絕對於法有據。只是,從「人情義理」的角度來說,我自己過不了自己這關。 掙扎的時候,我當然也就墮入了「面子」與「裏子」的糾結當中。明明就不喜歡金融業,偏偏找工作的時候,還是想找更高薪的工作,當然也就只剩下金融業的選擇。 那時我還跟當獵人頭的朋友說,除了「煙」、「酒」和「博彩業」之外,其他的行業我都可以。結果他們每一個都說,我現在待的金融業和那三個我不想去的行業其實沒有不同。 老天厚愛,還沒有找到新工作之前我就在半自願的狀態下離開了公司。 說是半自願,是因為我遇到了一個「職場力」特強的新老闆,對我採取不理不睬不聞不問的態度,給了我很明顯的訊號。我的點線老闆(dotted line boss)也三番兩次暗示我應該開始跟獵人頭聯繫,於是我趁順水推舟地告訴她,只要公司給我遣散費,我願意自動離職。人事部開出來的條件也不錯,用香港說法就是一隻小小的「肥雞餐」,而且還有幾個月的「花園假(Garden Leave)」,算是一個挺好的安排。 「花園假」期間我在想,就算沒有自願離職,我也不想再留在金融業了,而中年轉業又得花許多時間,不如自己創業可以掌握進度;於是,正式成為自由人之後,我開了自己的市場行銷顧問公司,開始自己當老闆的日子。 靠以前的人脈接了一些案子,剛開始的生意算是差強人意。但有一個最大的問題,那就是我極不喜歡「銷售」的工作。雖然公司的業績慢慢有起色,雖然我可以強迫自己把這些客戶拜訪當成專案任務,但每次做客戶拜訪、每一次發業務追蹤的電郵,都覺得像是魚離開水一樣,透不過氣來。 另一個問題是,很多時候客戶的想法跟我不一樣,但客戶擁有最終決定權,往往最終呈現的所謂「代表作」並不是我心目中的最佳方案。 很明顯,離開金融業是因為「裏子」不合,自行創業也發生了「裏子」不合的狀況。 我終於明白,強迫自己做不想做的事,是有限度的。 我知道為了「面子」我應該繼續經營公司(如果是以前的我,我可能會選擇繼續經營下去),但在這個階段,我選擇放下「面子」,跟先生搬到了菲律賓。 我大學唸的是新聞,「寫作」一直是我最想做的事。年輕的時候告訴自己,不需要「為五斗米折腰」之後就可以重新寫作。現在搬到了火山腳下的小鎮,我終於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滿足「裏子」的生活有很大好處: 首先是,第一次自己做主人的自由:不需要趕時間、不需要跟客人追支票、不需要做一些「必須做」但自己其實不很熱衷的事例如,參加聯誼聚會。 其次是,不需要在意別人眼光的自由:我不再讓別人來定義我的人生,「成功」由我決定。 就像還在金融業的最後幾年,別人眼裡很成功,可是我知道自己只是「魔鬼」的代言人。就像自己開公司的時候,別人眼裡覺得當老闆很厲害,可是我根本不喜歡做那些事。 從個人成長的角度來說,那幾年是挺失敗的,因為我沒有誠實面對自己,沒有真正好好的活著。但也因為那幾年的經歷,我了解活在別人的世界裡的代價有多大。 我想說的是,要不要、與能不能在「面子」與「裏子」之間找到平衡點,完全是個人價值觀的問題。 沒有對錯,也沒有好壞。 如果,你決定向「面子」靠攏,因為家人的想法對你真的很重要,那是OK的。這個「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就是目前對你最好的決定。 如果,你決定選擇「裏子」,這篇文章是獻給你的:這個選擇沒有你想像中可怕,放下「面子」也放下了負擔。 至於「五斗米」這碼事,少去一趟東京、少去幾次星巴克、少換一次iPhone,你其實只需要「三斗米」就能生活了。 喜歡我的文章?歡迎追蹤我的專題「火山腳下的二三事」,也歡迎你來“Like“ 我的部落格臉書,追蹤最新動態:https://www.facebook.com/NewLifeInAl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