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若在實體書店逛個幾圈,會發現以前專屬於「媒體類」的書籍早已不見。媒體在現今就如同空氣、陽光、水一般地普及,甚至到了無法分割的地步,但我們真的對「使用媒體」具有基本的危機意識嗎?還是我們就是一群被餵養的受眾?
大媒體世代來臨,瞭解媒體是未來無可避免的課題一文希望先透過一個較概略性的討論嘗試引起相關的意識或討論,其主要論點如下:
(一)何謂媒體?
(二)媒體是未來的趨勢
(三)我們花費了多少的時間在媒體上?
(四)媒體集中所帶來的控制
(五)未來必然也不可忽視的議題-假新聞
事實上,每一個論點皆能自成為文做更細部的討論,本文僅作為一個開頭,希望能透過較生活的範例、簡單的論述方式表達個人意見。若有錯誤,歡迎指正。
(一)媒體無處不在,那媒體究竟是什麼?
一般而言,最常見的定義如下:
指傳播信息資訊的載體,可以是私人機構,也可以是官方機構。傳播管道有紙類(新聞紙,雜誌)、聲類(電臺廣播)、視頻(電視、電影)還有現代的網路類(電腦視頻)。
雖然「新媒體」在現代是一個非常常見的詞彙,其定義仍是一個十分爭議的話題。有一派認為新媒體並不具有一個實質的定義;另一派則認為「新」媒體主要是用以區隔新舊或現代與傳統媒體的差異。
這篇文章,我選用新傳媒產業聯盟秘書長王斌 的定義:
新媒體是以數字信息技術為基礎,以互動傳播為特點、具有創新形態的媒體。
我認為這個定義比較接近目前我們使用媒體的狀態及習慣,建立在這個概念之上的論點也會較容易被理解。
以現況看來,媒體已經被淡化到各個領域之內,又以科技業最為顯著。受到科技進步的幫助,媒體與科技早已成為不可切割的領域,談媒體不可能不談科技;同樣地,談科技也不能漏談媒體。另外,傳統的平台供應商及內容製造商的分野,以現代的角度看來,也僅是一線之隔,如果這句話很難懂的話,試著想想Google:
Google其下的Youtube雖然是平台供應商,也有一大群很優質的內容製造者(Youtuber),但近年也嘗試加入自產的內容,前陣子被轉型的
Youtube Premium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這個訂閱制度臺灣並未推出)。
(二)媒體是未來的趨勢之一
誠如我所言:「媒體絕對是未來的趨勢之一」,但現今媒體與科技已無法被分割,也因此這個議題必須同時包含對科技的討論。舉例來說,智慧型手機及行動網路的出現,連帶掀起了社群網路的興盛;強大的演算能力造就大數據之於媒體推播給受眾的內容。
若再將目光聚焦於現今的發展之上,則可以與「人工智能」、「擴增實境AR/虛擬實境VR」,已經有許多的科學家、學者對於未來資訊的接受方式有過許多的討論:
由於使用媒體早已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如同你我所熟知地,不僅只有媒體業,包含旅遊、金融、教育等各個領域都紛紛踏入,開發自有的網站、APP,具有自己的平台後,後續的資訊公布、宣傳、內容的生產甚至到商業運轉,都是執行方向之一,也正因為如此媒體與其他各領域之間的分界線是越來越模糊,甚至是完全隱形的。
(三)你花了多少的時間在使用媒體上?它的變化可能改變世界
現今人們在新媒體上花費了大量的時間,使用的時間目前看來只會逐年成長,在此提供幾個統計資料:
(1)根據
CNN報導,常識媒體(Common Sense Media)指出:「美國Z世代日花九小時玩媒體」
(2)在2017年,針對美國九歲以下孩童使用媒體時間所進行的
調查,結果顯示:「九歲以下孩童平均每日花費兩個小時在使用媒體」。
若將目光拉回台灣,根據科技部台灣傳播調查庫的
報告,從2014年開始,網路的使用普及度也未越來越高,同時也是民眾獲取新知、瀏覽資訊的重要管道,而民眾每天上網的時間從2012年的155分鐘增加至2016年的278.84分鐘(相當於近5個小時)。
另外資策會數位服務創新研究所(服創所)一份「2017年4G行動生活使用行為調查」
報告,有51.5%的民眾屬於手機中度使用者(每天使用手機的時間為2至5小時),而有28.1%的民眾每天花超過5小時滑手機,屬於重度使用者。
整體而言,隨著4G服務的普及,娛樂性活動如影音、音樂、遊戲的使用比例,較三年前同期(2014Q4)有著顯著成長,在手機上玩遊戲提升了8個百分點、聽音樂提升了9個百分點,而看影音提升比例最高,增加了19個百分點。
可想而知,隨著手機所包含的範圍越來越廣泛加上未來5G甚至更快地網速及其他相關科技的進化,這個時間會繼續增加。
(四)被控制的總開關-媒體集中化
既然使用的時間這麼長,你是否有想過,這些內容都從都從哪裡來嗎?
以最熟悉的好萊塢為例,目前的電影主要由六大集團製作:索尼影視娛樂(SONY PICTURES)、華納兄弟電影公司(WARNER BROS.PICTURES)、華特迪士尼電影公司(WALT DISNEY)、環球影業(UNIVERSAL)、二十世紀福斯電影公司(20th CENTURY FOX)、派拉蒙影業(PARAMOUNT PICTURES)。
在<誰_控制了總開關?>一書中,吳修銘(Tim Wu)寫下30年代好萊塢同意遵守海斯法典(Production Code)的故事,內容包括三項基本原則和12大項應該禁止的內容。對電影表現犯罪、性、粗俗、舞蹈、種族關係、民族情感、宗教以及所使用的語言、影片片名等方面作了近乎苛刻的詳細規定,在當時,海斯法典對好萊塢電影的出產產生了極大的限制。若覺得年代有些遙遠,想想影片的分級制,究竟什麼樣的內容被歸類會歸類在哪一類,又為什麼年齡未滿的觀眾無法收看等議題,都是很好的一些範例。
大膽地說,這六間主要公司掌控了世界上數十億人口對世界的想像、看法,試著想想看以下的字彙「美國夢」、「邪惡的中東帝國」、「英雄世界」等。確實,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受到其影響,但我們也不能對此視若無睹,更別忘記這些集團底下可不僅僅只有涉入電影產業,包含新聞、娛樂等,也都可能是他們的業務之一。
再以演算法為例,目前使用最大的幾個平台分別為Facebook、Google以及Twitter,但對於該公司如何設定演算法仍舊是個謎題。目前,演算法決定網路平台上資訊出現的順序,能夠出現在前面的內容,不見得是最好的內容,而是投資了最多廣告預算的(不可否認地,也是有優質的內容排序在最上面的狀況)。
這或許聽起來沒什麼,但是想想看平常找資料的時候,我們又有幾次會真正看到第五頁或是更後面的資料呢?也就是說,如果我們長期依賴搜尋引擎所找到的資料,那是不是代表某種程度上,我們所知道的東西是被搜尋引擎(演算法)所制約,社群媒體亦然。只要有心,透過內容的散布及資訊頻道的控管,就能夠改變非常多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麼無論是政客、商人都紛紛踏入的不斷虧損的媒體業。
基於這個趨勢,有一個近期不斷被討論的議題-如何篩選正確、有效的資訊,換個說法則是「假新聞」。
(五)真真假假,假新聞的威力大至影響總統選舉
討論假新聞(消息)的議題已經足以另寫新文,因此關於定義及由來我會在此文快速帶過。關於假新聞的定義同樣眾說紛紜,在此我使用Data & Society進行研究後的定義:
(1)「假新聞」作為對「主流媒體」的批判,出自於保守派領袖或特定媒體人物對媒體產業現有批評的延伸。
(2)「假新聞」泛指有問題的內容,為學者和媒體改革組織試圖區分「假新聞」與「真實新聞」所用,並聚焦於社群媒體和搜索引擎上不同類型的「假新聞」。
事實上,連假新聞這個詞都是自2016的美國總統大選後而盛行,
有一說認為「假新聞的盛行」是促成川普在總統大選能夠勝選的原因之一。雖然假新聞開始的源頭並非始於美國,但由於美國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及關注程度,這個議題也就自然地在網路上、現實中開展。
目前來看假新聞只會增加不會減少,隨著內容不斷地增加,也因為網路上資訊及管道過於氾濫,各國政府著手對平台上流通的內容嘗試進行管控,例如透過法規及政策上的限制
(如內政部近期對於散布假消息的修法);科技公司也會因為用戶對於假消息的不滿,影響了對平台使用的意願而採取行動,
臉書與事實查核機構進行合作便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
雖然有一派人認為:「在未來,內容審查把關的工作可以交由人工智能完成」;但我個人仍傾向「人類才是能夠審核內容的最後一道防線」,雖然查核能力相對有限。世代演變快速,目前還未到放任人工智能自由學習的時間點,也無法真正核定審查的標準,因此人工智能目前要用於查核,我個人仍是持保留的態度。
然而,這個趨勢也同時給了傳統媒體一個重新贏回觀眾的契機,除了傳統媒體的規模普遍大於新媒體的內容生產者外,在陳述硬議題時,傳統媒體也理應具有較為優勢的地位,
Vox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
在內容的製播上,雖具有許多限制,但在資金相對充裕下,內容的精緻度及深入程度能夠較完整地被呈現。當內容逐漸充足的狀況下,減少大環境的限制並跳脫平台就成了媒體組織的重要考量,我想這也是除了收視習慣的改變外,
OTT平台會積極被發展的原因之一。
結論
總結上述的論點,雖然媒體看似消逝,但實質上卻是融入於各行各業中或是說媒體其實從未消失過,因為他本來就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在未來,應該沒有哪一個行業可以只靠一己之力傳遞訊息及影響民眾,媒體在這其中必當扮演一個關鍵的角色。
對於使用者而言,正如同吃飯一般,必須對自己吃下肚子的食物有著基礎性的瞭解,對於媒體及接收到的資訊也應具有同樣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