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大三(2014)讀後感~
潘冀,我想台中人應該不陌生,因為最近剛落成的台中圖書館就是其事務所的作品,以一個L型建築配置佇立在五權南路上,建築外觀找不到任何銳角存在,整個建築立面以流線做造型處理,光線藉由這些曲面進入,形塑出許多優質的閱讀空間。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是哈蒂的作品。
一開始接到我們編輯的要求是介紹一位建築師。決定介紹哪位建築師之前,我發現在台灣建築系教育體系下的我們總覺得國外的月亮比較圓,又或者在某些方面,我們所受的建築教育是源自於西方國家,加上國外案例分享網站雜誌較為齊全,所以不自覺的追求國外建築師所做的案例。不過近年來有越來越多優秀的東方建築師崛起,從日本的藤本壯介到西澤立衛、妹島和世以及中國的王澍先生等等,所以決定這次介紹東方的建築師,而且是台灣的建築師。
我所選擇的建築師是開頭所提及的潘冀建築師,讀過他的口述自傳《人生基本功:建築師潘先生的砌磚哲學》後,我想以一位讀者的角度跟大家分享這位台灣建築師。事實上,我們的理工大樓和圖資大樓就是由潘冀聯合事務所所設計。
潘冀畢業於成功大學建築系,之後並前往德州休斯頓萊斯大學重新修讀一年,最後在哥倫比亞大學完成他的學業,這期間他在國外的事務所一邊學習實務經驗,一邊訓練他的基本功,使其扎實。這些基本功不外乎是讀施工圖,畫施工圖,剛畢業的建築系學子也是從新學習,從實踐他人設計的小細節開始,這點似乎在這個行業並沒有太多的改變。潘先生很重視這些基本功夫,從案子的一開頭到結束,當中所參與的角色,大至一個草案團隊發想;小至修改一處落地窗細部施工大樣,幾乎都在這十年被他滲悟參透,雖然無法在這裏頭展現自己的想法,不過在這幾年的磨練讓他慢慢清楚一個案子的週期,也奠定他之後開業有辦法獨自接下案子的基礎。
當時他在Philip Johnson事務所實習,剛拿到普立茲獎的Philip Johnson傲氣很高,或許在建築系當槍手還可以跟你的老闆(學長姊)交換意見,讓設計做得更好,不過在他的事務所,他說的是唯一解答,沒有其他可能性,在裏頭的員工只能順著Johnson的方式將他的設計完成。
他發現在這種英雄主義的事務所,幾乎無法主張自己的想法,更可怕的是在日積月累後,還可能喪失自己對建築獨到的見解和想法;另外他也發現有名氣的事務所,服務的對象多半是上流上會,上述兩點使他毅然決然辭去在Philip Johnson事務所的工作,因為他嚮往的是為社會解決問題的事務所,他也在自己開業後,秉持同樣的原則,面對同樣類型的案子不同的業主,他會優先從資金較少的業主討論設計,因為對他來說,建築是要服務大眾而非金字塔頂端的小眾。
書裏頭部分提到台灣令人詬病的建築生態,如:收紅包及免費打草圖等,似乎建築師不這樣做或是沒有一定家世背景,事務所就可能因為資金周轉不善而倒閉,不過潘建築師卻不這樣認為,他相信自己在建築領域的專業度:不收紅包就能在施工時合理的要求營造單位達到一定品質的保障;不免費打草圖能確保設計師賣的是設計構思,而非隨便套的合成品。潘冀說:「雖然會有一定業主會不同意,不過相信我的人就會再回來找我做設計。」
從三個人的事務所發展成至現今為台灣最大的事務所,它的開始源於一個海洋大學的大門設計。當時這件案子含工程費才約兩百萬元的預算,到了最後的總體校園整體規劃,也只有約五億的預算,相較中正大學一個圖書館就能申請八億相比,的確少得可憐。不過潘建築師還是接下來了,想利用自己的實力及專業為自己的事務所做出口碑,這些案子也成為之後業主會找上他的強力依據,沒有背景,就只好自己打造,潘建就是這樣一路走過來。
當一個建築從落成完工到它再度因為都市更新等而拆除,一個建築的生命週期通常都是比人類還來得常久,在他看來,建築是「有對象、要負責任」的創作。他說:「建築師的個人表現慾都很強,但建築物畢竟是公共財,不管放在哪裡,對周圍的人都會有影響。」也如《建築的法則》一書提到的:「設計師必須要收斂自我」。
潘冀整體作品演變自1981年開業以來,事務所完成的作品數量很多,類型也涵蓋許多面向。但他始終堅持建築專業的基本面---做「建築」的構築本質與所有相關技術層面的整合,因此他的作品一向是平實穩健、內斂勝於外顯、本質勝於表現。也因此對於常常接受國外視覺刺激,外貿協會的我們,會覺得有些乏味,但是看看這三十年來作品的形式風格,並也不是一成不變,這變化脈絡似乎也跟著台灣整體發展軌跡而轉化。
從各大學校園建築設計的演進,可以清楚看到這種跨世代轉化過程,譬如從中原大學的張靜愚紀念圖書館(1985)到全人教育村(2004)、文化大學的張其昀紀念圖書館(1998)到體育館(2005)、交通大學的學生活動中心(1992)到機車停車棚(2004)等作品序列,顯現出切割量體訓練到皮層構築訓練、或非線性空間設計的不同世代成果。
這些作品突顯團隊開放合作的成果而非個人風格的強調。這些的作品形式進展所突顯的,是一種呼應時代的美學呈現,也同時呼應他所堅持的理念。他相信,建築不需要個人英雄主義的大師,建築需要團隊間彼此合作激盪出最友善最適合的設計,同時他也強調,好建築不該只是彰顯個人風格,而是能夠真正解決問題,並創造和諧環境,服務人群。簡言之,不論哪一種建築,使用者都是人,所以建築應該以人為考量,體貼使用者的需求。如果一棟建築物讓人願意去親近,甚至引以為傲,那便是好建築,便是「里程碑」,不僅提升城市美學,對建築師,亦是一張漂亮的成績單;反之,不友善的建築無法獲取眾人的認同,除了引發輿論撻伐,甚至汙染都市市容視覺美感,形成「公害」,是為建築的「墓碑」。一棟建築所影響的層面太過廣泛,居住使用的人,建築所在的環境,甚至整座城市皆會受其影響,所以建築師身負重責大任,必需清楚的體認到自己在社會上的責任。
我藉由書裏頭和網路上將我所認識的他簡單的整理介紹給各位,或許還是有些雜亂,不過真心希望大家有時候也應該注意現在的台灣建築師正在做些什麼努力,當中我受益最多是潘先生他願意將自己的學經歷,逐字與大家分享,也使我對建築系外的職場有初步的想法,潘建築師也說:「過去台灣社會有許多知名建築師,但沒有一個建築師傳承下去,從社會資源來講,是很可惜的事。我開始把自己四十幾年來建築理念、經驗整理成文字,希望能好好傳承下去,對這個社會有些助益。」這是其實也是對自我的期許,畢竟你我都將有可能成為新一代為台灣出一份力的建築人,希望有朝一日台灣建築師也能得到普立茲克獎,讓台灣的建築可以被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