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以前,立法委員的選舉制度是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度(SNTV),與現在的縣市議員選舉制度一樣,因為複數選區加上選票不可讓渡,容易讓小黨或獨立候選人在這樣的選舉制度下產生生存空間。所以,在2004年的立法委員選舉後,各政黨拿下的席次如圖示,泛藍總席次是過半(當時總席次為225),所以當時的扁政府時期屬於分立政府(行政立法分別由不同政黨拿下)。
2005年啟動第七次修憲,先看看修憲的高門檻,很明顯不是一個政黨就可以完成的事情,且當時立法院的多數是泛藍,主要指國民黨和親民黨,但即使泛藍過半也無法促成這件事,於是此次的修憲成為藍綠合作的案例。
#藍綠合作耶!
對於立委有相關的修憲是什麼?主要有兩項,第一,立委席次減半;第二,SNTV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而且是席次固定的並立制,也就是席次的分配明定於憲法中,無法彈性調整。立委席次減半就不多說,反正總數上能當選的政治人物自然就減少。最關鍵的就是選舉制度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相對多數決在學者Dverger的理論中,認為傾向產生兩黨制,也就是說選舉制度將使的政黨體系變成兩大黨為主;另外加上還有一票政黨票,可能會產生小黨,可能而已喔,不是絕對(因為還有得票率5%的席次分配門檻)。總之,
#選制的改變確立的往後兩黨制的競爭態勢。
有什麼證據嗎?比較2005年及2008年立法院內席次分配,是否小黨都已經絕跡,直到2016年才產生時代力量。另外學者研究的結果,2008年以前的有效政黨數為3.31,代表有3個黨是在國會中有力量可以左右立法的,另外一個政黨只有0.31的力量,合理分配3個大政黨為國民黨、民進黨和親民黨,0.31是台聯。但,
#2008年後有效政黨數目瞬間縮減為1.71,代表只有一個政黨有力量左右國會,那就是國民黨,民進黨只剩0.71的力量,
#親民黨只剩1席或遁入國民黨,
#台聯直接消失。
這時候要回來說藍綠合作的第七次修憲案,就立法院的政治版圖分配,
#選舉制度的改變造成兩大黨奪取大部分的席次,
#小黨生存空間限縮,
#上面兩個制度性結果才是藍綠兩黨所要的!什麼冠冕堂皇的改變理由都可以省略,這就是最真實的制度力量。
好了,Downs認為政黨成立的目的是為了取得執政權,讓政黨的生命延續下去,這句話在理性的思考下完全正確,即使在有理想的政黨,也要面臨生存的問題。Downs和Key都認為選民在投票時回顧政黨或候選人的各種行為,作為計算政黨或候選人未來行動和承諾情況的預估,而這些資訊的來源就是過往所採用政策工具。我想說什麼?選民的考量點在於
#手段,達致目的的手段是什麼。
#有的政黨是以實際作為壯大政黨,吸引支持者的投入;
#有的政黨則是利用各種力量讓其他政黨出事,兩者都是生存的手段,要認同哪種。
我真的認為歷史其實不斷地再重演,除非制度大幅度的改變,否則一樣的結果不斷的發生,只是人類的記憶力有限,人事時地物的不同讓事件看起來都像是新生的,但其實本質都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