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位陳先生在台灣犯下殺人案,曾逃到香港躲通緝,但後來受不了內心壓力,雖怕被判死刑,但還是到台灣投案被移送到法院審判。
委任律師知道台灣雖經歷司法改革,但仍很難理解法官的判決依據,直到某天上網看到台灣圖文工作者居隱,改編的《美麗寶島頌》歌詞,趕緊跑到看守所,跟陳先生說:「你要讓法官知道,你很愛台灣,法官或許不會判你死刑。」
接著委任律師教唱《美麗寶島頌》並提醒:法官庭訊時,你要唱得像歌唱選秀節目參賽者那樣好聽。
第二天的法院法庭內:
主審法官問:「你在哪裡殺人?」陳先生唱:「擎天崗草原。」
主審法官問:「你殺了多少人?」陳先生唱:「歡迎來參觀。」
主審法官問:「棄屍地點在哪?」陳先生唱:「高聳的玉山。」
主審法官問:「屍體丟到哪裡?」陳先生唱:「峰峰相連聖稜線。」
主審法官問:「你殺了什麼人?」陳先生唱:「我們的祖先。」
主審法官問:「你為什麼殺人?」陳先生唱:「在這裡建家園。」
主審法官問:「你在哪天殺人?」陳先生唱:「颱風豪雨中。」
主審法官問:「殺人過程多久?」陳先生唱:「經歷很多年。」
主審法官說:「等一下,我懷疑你精神異常,你知道你現在哪邊嗎?」陳先生唱:「美麗寶島(閩南語)。」
主審法官說:「聽不清楚,再說一次!」陳先生唱:「美麗寶島(閩南語)。」
主審法官問:「你知道在台灣犯下殺人罪,可以判死刑嗎?」陳先生唱:「經得起考驗。」
主審法官問:「你還要殺多少人?」陳先生唱:「只要高雄愛河的水不斷。」
主審法官問:「那你還要殺多久?」陳先生唱:「千秋萬世,直到永遠。」
主審法官思考後,說:「看來被告無教化可能,本庭直接宣布判處死刑,全案定讞不得提起上訴。」
註:
1.「讞」的華語唸法為「驗」
2.居隱改編的《美麗寶島頌》歌詞: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07/12/02/%E6%94%B9%E7%B7%A8%E6%AD%8C%E8%A9%9E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