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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案例小教室]延長工時(加班)常見的問題(上)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分析要點]

一、以8小時的工作來看,若上午4小時,下午4小時的工作時間,因法令有規範休息時間,則加班起算時間應以下午4小時工作時間且休息30分鐘後,方起算加班時間。
二、事業單位可以規範加班需事先申請,但員工若有加班事實或加班需求,則需以每一個案的狀況判斷。
三、法令規範不得強迫員工勞動,因此員工可以拒絕加班。
四、下班後開會,員工參與會議也有提供時間、回應會議內容等等,在這種狀況下仍然屬於工作時間。
五、需判斷通訊軟體交待的內容為何,若有提供勞務的事實則應視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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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有關職場的法令議題以及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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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要點] (一)目前法令有規範聘僱員工需要留有的資料,包括勞工名卡和出勤紀錄,且離職後需要保存5年。 (二)新到職與離職交接經常發生在同一時候,建議找第三人確認,包含跨單位及同辦公室同事或主管,並將文書留存。
一、經驗談 我在職場案例小教室的【專題介紹】中提過專題的起源,主要是跟個人的工作經驗和成為勞動行政人員的角度所看到的。 ......
[分析要點] 一、原則上不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但還是要加入就業保險跟健保。 二、勞工保險條例提及已領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勞工保險,但建議事業單位若有再聘僱的事實,仍應投保職業災害保險。
[分析要點] 聘僱部分工時的勞工經常發生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工時安排紊亂,另一個是紀錄紊亂的問題,特別是部分工時勞工一多的話,一旦這兩個問題同時發生,發生勞資爭議時需要花費大量時間處理。
[分析要點] 一、公司或行號(下稱事業單位)可依實際需求約定聘僱時數。 二、目前正常工時為每日8小時,每週5個工作日,每7天內包含1日休息日及1日例假日,約定工作日未滿8小時,視為[部分工時]。
[分析要點] (一)目前法令有規範聘僱員工需要留有的資料,包括勞工名卡和出勤紀錄,且離職後需要保存5年。 (二)新到職與離職交接經常發生在同一時候,建議找第三人確認,包含跨單位及同辦公室同事或主管,並將文書留存。
一、經驗談 我在職場案例小教室的【專題介紹】中提過專題的起源,主要是跟個人的工作經驗和成為勞動行政人員的角度所看到的。 ......
[分析要點] 一、原則上不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但還是要加入就業保險跟健保。 二、勞工保險條例提及已領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勞工保險,但建議事業單位若有再聘僱的事實,仍應投保職業災害保險。
[分析要點] 聘僱部分工時的勞工經常發生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工時安排紊亂,另一個是紀錄紊亂的問題,特別是部分工時勞工一多的話,一旦這兩個問題同時發生,發生勞資爭議時需要花費大量時間處理。
[分析要點] 一、公司或行號(下稱事業單位)可依實際需求約定聘僱時數。 二、目前正常工時為每日8小時,每週5個工作日,每7天內包含1日休息日及1日例假日,約定工作日未滿8小時,視為[部分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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