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格精選

「雙重標準」的問題到底在哪?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對於不同情境、對象、問題採取不同的行為,其實是很自然且合理的事,顯然「雙重標準」被視為一種道德問題,癥結並不在「採用不一樣的標準」、去做了不一樣的事情,因為你可以有合理的原因。
一般認為雙重標準的問題癥結在「沒有正當或合理的理由」,卻在相似的情境對不同的對象做出不同的行為,不過我覺得要說明「雙重標準」之所以那麼常令人反感乃至引起議論,這有點不夠充分。

「雙重標準」哪裡不道德?

「雙重標準」被指責為一種道德問題時,應該還包括以下幾點:
1、採取「雙重標準」的人經常以另一個檯面上的理由,試圖掩蓋做出不同行為的真實標準,是一種欺瞞。欺瞞這一點不是一定發生的,但寫在最前面,因為後續都可能和此有關,而欺瞞基本上會加深這件事的負面評價。
最普遍例子的就是假裝中立理性,但其實只針對特定對象批評幹譙,對另外某些對象則未持相同標準給予意見。表面上標準是對事,實際上更重要的標準是對人(注)。
這一點也是為什麼有不少被指責「雙重標準」的人也同時被抨擊為「偽君子」。他們可能常講大局為重、藉大義名分要求別人犧牲,卻總是不會讓自己犧牲,乃至以公義包藏私利而獲益,而真實的標準則不是大義大局,而是自己有沒有爽到比較重要。
2、這個做出不同標準的行為,違背或破壞了原本相對有共識的價值準則,使原有共識的價值體系變得不可靠,甚至可能就被當作欺瞞的工具。誠信或信用常是被違背的價值標準本身,或其中之一。
俗語「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指稱的情境就是1+2,司法應該公正的價值觀被破壞了,「法院認證」的價值體系變得不可靠,真正的標準(有錢沒錢)則被掩蓋。而這樣的俗語之所以會產生並廣為流傳,要繼續往下看到第三點。
3、這個行為會對某些人造成傷害或損失。尤其有發生欺瞞的話,這種傷害及對象基本上會相當具體。而若「雙重標準」破壞了原有共識的價值準則,共享這個價值體系的人自然地會對此感到不快,很容易將自己代入受害者,或認為自己就是實際或潛在的害者,因為那個價值體系和他們的利益相關,甚至群起撻伐。
透過認知和情緒上的同理,即使現在的多數人並沒有受到司法不公的對待,「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句話也能產生廣泛的認同,因為大家都覺得自己可能是潛在的受害者,而會進一步把自己代入受害者發表意見。
前面第2點也是為何許多人覺得偽君子好像比真小人更惡劣,因為偽君子則將共識價值當作欺瞞工具,對於原有共識的群體是種背叛,也使得原本的共識價值被破壞。好比說有人藉扶老太太過馬路的時候趁機偷錢,當這種案例很多時,我們就難以判定扶老太太過馬路是不是一個良善的行為,還是另有所圖,結果「扶老太太過馬路是好人做好事」、「行為是道德判斷的價值基準」這樣的共識就失靈或需要做出調整,很不方便;這對群體來說就是一種損失,因為大家要付出的成本提高了。

價值準則失靈產生不道德、荒謬的感受

而當一個人被認為是真小人,表示他根本就不服膺於其他人有共識的道德價值,我們不期不待好像就比較沒有傷害。但這並不是事實,如果所謂小人總是從事不道德的行為來讓自己爽,那真小人也不會比偽君子好,因為他總是要其他人付出更高的成本、總是在破壞道德共識的可靠程度、甚至傷害他人,進而影響共有的生活秩序;即使現實生活的秩序並不僅是依賴道德價值體系,但它終歸是重要的一部分。
大家可以發現,當一件被認為不道德的事情發生,它總是:2、會違背或破壞原本相對有共識的價值準則(大家有共識的道德),並且3、對某些人(至少潛在地)造成傷害或損失,也就是2和3是不道德行為的必要元素(但還不是充分條件)。如果這兩點沒有發生,或至少不容易代入為受害者,非當事人就很難做出道德與否的評價。
而以上所述,也就是為何精神病患殺人案判例會引起大眾那麼激烈的反應,因為「殺人該判重罪」的共識價值(當然這沒考慮很多相關條件)被破壞了,而人們認為這是社會秩序的風險;被廣泛議論的渣男也是,一個渣男渣女未必有1(在羅志祥的案例上好像沒有雙重標準,但也有欺瞞的行為就是了),但2跟3是大概都是跑不掉的;而渣男渣女也被認為常有「雙重標準」的現象,對另一半仍要求忠貞,對自己則否。
而許多狀況下,一些「雙重或多重標準」事件帶給人的感受甚至已不是道德上的瑕疵,而可以說是荒謬,因為旁觀者可以明顯的感知或判斷,「雙重或多重標準者」連串行動間,理由充滿不一致性或智識上的斷裂,比如非常害怕核汙染卻又主張核能為主的核能政策……算了例子太多先不提。

「人醜性騷擾」有正當性嗎?

4、沒有正當或合理的理由,就改變行為做法。現在可以講回一般對「雙重標準」的看法,如前所述,前面提到的幾點其實是不道德行為中普遍的要素,所以4的確是對於「雙重標準」稍微具體一點的描述,不過它所依賴的道德準則──「有沒有正當或合理的理由」太過含糊,因為理由是否正當,有時很難做客觀判斷,甚至和道德正當性本身的關係就不大,所以我把這一點放到最後。
假設我被正妹和歐巴桑身體接觸,產生不同的心理生理反應及回應方式,人正真好人老珠黃性騷擾,這是不是有正當性的理由?對方的外貌會影響我樂意與否,但這是立基於性取向審美觀等等問題,好像說不上什麼道德上的正當與否。
以性騷擾的標準來講這大概沒問題,因為性騷擾的當代核心標準是主觀上願不願意做這些身體接觸,而對於人際距離和身體接觸,我也認同這種個人主義式的價值觀。然而,深一層來看,「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這句熟語所要指控的,其實也並非性騷擾的判準究竟如何,而是這種不同反應的行為讓「不該以貌取人」的價值準則失靈,而提出指控的人認為自己是這種價值準則失靈的受害者。
在此並不是要說這種指控正確──實際上這種指控並沒有考慮若立場對調,他們會不會覺得「人醜性騷擾」具有正當性。換句話說,對「人醜性騷擾」的雙重標準或相關的價值準則失靈要不要提出指控,內核的真實價值標準還是自己的實際或潛在利益。

所以「雙重標準」的問題是?

透過「人醜性騷擾」的例子(及前面關於道德的漫長廢話)我們可以看到,「雙重標準」作為一種不道德的負面評價時,應該要包含前面2、3點所提到的「不道德行為的必要元素」,所以對「雙重標準」比較具體的描述應補充為:「沒有正當或合理的理由,就改變行為做法,並因此對某些人造成傷害或損失」
如果沒有2、3點所提到的要素,則就是對於不同情境、對象、問題等等採取不同的行為,合情合理。但問題並沒有徹底解決,因為對於「不同情境、對象、問題」的判斷,每個人其實並不大相同,我覺得合情合理的事,別人不見得也這麼認為,否則精神病患殺人案的審判結果就不會引起那麼強烈的對立反應。
而就像「人醜性騷擾」這個例子一樣,說別人有「雙重標準」的問題時,提出這種控訴的人其實常常說的是「這不符合我的價值標準(或我的利益)」。
甚且之所以會提出這種道德指控,只是以表面上具公義性的價值準則來掩蓋自己的真實標準或利益。而爭議中的真實問題,也常常是提出指責的人和被指責的人彼此價值標準、利益並不一致,但這種事很難講白說開,有時甚至是講白了也無法解決或協調的,因為就是價值體系或立場利益根本性的衝突。不過,對於有可能解決的事,還是盡量多講一點吧。
最後補充:實際上人可能同時參照著多個不同甚至具有矛盾的價值準則,再做進一步的取捨,前面提到的「真實標準」也許該說是(取捨當時)最重要的標準,而不是說他只以此為最高原則做事。

  • 注:在此不是要說「標榜對事不對人」一定是更好的標準。這種標準在日常中很容易被僵化、扭曲地誤用,譬如說去評斷暴力衝突的雙方,為了標榜「對事(暴力行為)」,就容易忽略雙方(人)行為的情境等因素,「先使用暴力就是不對」、「雙方都不對」這種很有問題的簡化結論常常都是用「對事」的原則來為自己背書或開脫。
此篇文章會顯示動態置底廣告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68會員
23內容數
講一些幹話的地方,很可能沒空更新。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searenata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線上內容訂閱還是一種很新的機制,但是消費者之所以會願意付費,在意的是哪些,其實並沒有什麼改變;所以,線上內容訂閱經營的重點原則,和出版等所謂傳統內容產業並沒有什麼不同。
本文是一篇舊文,寫於2016。因為專題文章數太少,系統會認定我沒有設定好專題文章列表,姑且拿來充數。進入職場以來,我偶爾是以寫分手信的心情給作者意見的;雖然嚴格來說,分手意味著什麼萬年單身狗無從理解,但這就是個比喻。
「你的讀者」就是認為你的文章有價值的人、對你有品牌忠誠度的人。我們很難判斷有多少這種人,但如果你的集資訂閱專案開始了一段時間,卻沒有多少人給你錢,那麼答案很明顯的……你的讀者太少了。
近年來已可注意到,一些主流媒體使用的標題似有農場化的傾向。這是媒體業者「操守」或「專業」低落所導致的嗎?儘管白痴敗類的媒體工作者確實存在,但我是認為不盡然如此。
標題上出現的幾個字,的確就是這篇文章的重點。你的讀者不是蟑螂,為什麼提到蟑螂之後再說,我想先談「你的讀者」。而在談「你的讀者」之前,我想先釐清「讀者和作者的關係」。
線上內容訂閱還是一種很新的機制,但是消費者之所以會願意付費,在意的是哪些,其實並沒有什麼改變;所以,線上內容訂閱經營的重點原則,和出版等所謂傳統內容產業並沒有什麼不同。
本文是一篇舊文,寫於2016。因為專題文章數太少,系統會認定我沒有設定好專題文章列表,姑且拿來充數。進入職場以來,我偶爾是以寫分手信的心情給作者意見的;雖然嚴格來說,分手意味著什麼萬年單身狗無從理解,但這就是個比喻。
「你的讀者」就是認為你的文章有價值的人、對你有品牌忠誠度的人。我們很難判斷有多少這種人,但如果你的集資訂閱專案開始了一段時間,卻沒有多少人給你錢,那麼答案很明顯的……你的讀者太少了。
近年來已可注意到,一些主流媒體使用的標題似有農場化的傾向。這是媒體業者「操守」或「專業」低落所導致的嗎?儘管白痴敗類的媒體工作者確實存在,但我是認為不盡然如此。
標題上出現的幾個字,的確就是這篇文章的重點。你的讀者不是蟑螂,為什麼提到蟑螂之後再說,我想先談「你的讀者」。而在談「你的讀者」之前,我想先釐清「讀者和作者的關係」。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道德的最低底線,就是不管這人適不適合留待社會都一率給我活著,這樣嗎。
Thumbnail
阿伯說:「品德比才華、能力和成就還重要,選擇婚姻對像要找品德好的;若結婚對象的品德不好,則最好再三考慮,切莫執著於情感而失去理智。」選對象還是要看重對象的品德,不然容易吃苦。以下分享一個發生在我身邊的真實故事。 有一位高中女同學,我們分.........
Thumbnail
縱容他人,是對自己殘忍。 「一個人越是善良,待人的底線應該越高,這樣才能避免縱容他人,也能保護自己。」一昧忍讓,只會把自己憋成內傷,我非常認同。 求學時期,曾經有個同學這麼評價我:「你真是一個好人。」 「好人,我嗎?」鮮少被用「好人」這個詞彙形容的我,當下有點動容,我暗自想
Thumbnail
「世上本來就沒有單一普世的絕對標準,反而有著一堆是非對錯的爭論,甚至到最終都沒有標準答案;但在這些思辨與實踐的過程中,更多元的空間也因此被打開,更多的人就可能因此受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心智模式,為我們做出資訊的決定、行動,沒有絕對的好跟壞,都是依據個人經驗與狀況長出..... 」我們的社會是個集體意
Thumbnail
在人際關係和個人評價上存在雙重標準可能表現在多個方面: 行為評價: 對於相同的行為,可能對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評價。例如,對於一個朋友的拖延可能給予寬容,但對另一個人同樣的行為可能會感到不滿。 標準和期望: 對於同樣的成就或表現,可能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期望。這可能是基於個人情感或關係的考量。 對
Thumbnail
本文章主要探討人性、道德與法律之間的關係,包括人性只涉及生存與繁衍、道德是約定成俗的規範以及法律是給道德中的社會規範畫的底線等等。藉由本文,讀者可以深入瞭解人性、道德與法律之間的聯繫。
我以為,言行一致是做人基本標準。 我發現,言行不一也是很多人為了融入社會苟且偷生的行為。 總是太認真,也總在遭背叛之後,才會看清,信任的瓦解絕非意外,而是一次又一次付出真心後的傷害。 為什麼我不能一開始就看清,非得要等個2-3年才會摸透那些 自以為善良的人們呢?
人性本善?人性本惡?   人的「本性」,到底是善良的?亦或是邪惡的?這二者都有人認同。 或許在「性善論」那一派的人,所接觸到的大多都是本性善良的人,所以他們深信「性善論」是對的。相對的,或許在「性惡論」那一派的人,所接觸到的大多都是本性邪惡的人,所以他們也深信「性惡論」是對的。既然這兩種理論,
Thumbnail
於是,談什麼正義都太過奢侈,畢竟這種雙標就是存在於日常生活中的小小不正義,這些小小不正義正是隱藏在每個人言行中的潛在行為標準,而這區別對待的對象更是給強者更多的寬容,給弱者更多的嘲諷。試想,那些被當作笑話嘲笑的無法選擇自己命運的悲劇人生,有這麼多的話語權能讓自己的委屈聲音傳達到蓋過對他們的笑聲嗎?
Thumbnail
道德的最低底線,就是不管這人適不適合留待社會都一率給我活著,這樣嗎。
Thumbnail
阿伯說:「品德比才華、能力和成就還重要,選擇婚姻對像要找品德好的;若結婚對象的品德不好,則最好再三考慮,切莫執著於情感而失去理智。」選對象還是要看重對象的品德,不然容易吃苦。以下分享一個發生在我身邊的真實故事。 有一位高中女同學,我們分.........
Thumbnail
縱容他人,是對自己殘忍。 「一個人越是善良,待人的底線應該越高,這樣才能避免縱容他人,也能保護自己。」一昧忍讓,只會把自己憋成內傷,我非常認同。 求學時期,曾經有個同學這麼評價我:「你真是一個好人。」 「好人,我嗎?」鮮少被用「好人」這個詞彙形容的我,當下有點動容,我暗自想
Thumbnail
「世上本來就沒有單一普世的絕對標準,反而有著一堆是非對錯的爭論,甚至到最終都沒有標準答案;但在這些思辨與實踐的過程中,更多元的空間也因此被打開,更多的人就可能因此受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心智模式,為我們做出資訊的決定、行動,沒有絕對的好跟壞,都是依據個人經驗與狀況長出..... 」我們的社會是個集體意
Thumbnail
在人際關係和個人評價上存在雙重標準可能表現在多個方面: 行為評價: 對於相同的行為,可能對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評價。例如,對於一個朋友的拖延可能給予寬容,但對另一個人同樣的行為可能會感到不滿。 標準和期望: 對於同樣的成就或表現,可能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期望。這可能是基於個人情感或關係的考量。 對
Thumbnail
本文章主要探討人性、道德與法律之間的關係,包括人性只涉及生存與繁衍、道德是約定成俗的規範以及法律是給道德中的社會規範畫的底線等等。藉由本文,讀者可以深入瞭解人性、道德與法律之間的聯繫。
我以為,言行一致是做人基本標準。 我發現,言行不一也是很多人為了融入社會苟且偷生的行為。 總是太認真,也總在遭背叛之後,才會看清,信任的瓦解絕非意外,而是一次又一次付出真心後的傷害。 為什麼我不能一開始就看清,非得要等個2-3年才會摸透那些 自以為善良的人們呢?
人性本善?人性本惡?   人的「本性」,到底是善良的?亦或是邪惡的?這二者都有人認同。 或許在「性善論」那一派的人,所接觸到的大多都是本性善良的人,所以他們深信「性善論」是對的。相對的,或許在「性惡論」那一派的人,所接觸到的大多都是本性邪惡的人,所以他們也深信「性惡論」是對的。既然這兩種理論,
Thumbnail
於是,談什麼正義都太過奢侈,畢竟這種雙標就是存在於日常生活中的小小不正義,這些小小不正義正是隱藏在每個人言行中的潛在行為標準,而這區別對待的對象更是給強者更多的寬容,給弱者更多的嘲諷。試想,那些被當作笑話嘲笑的無法選擇自己命運的悲劇人生,有這麼多的話語權能讓自己的委屈聲音傳達到蓋過對他們的笑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