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看下面這則新聞,這時候你想到什麼?
基地台是個嫌惡設施沒錯,但當今人手一機的情況下,你能接受你的手機因為沒有訊號,變成「英雄無用武之地」的「數位磚塊」嗎?換句話說,大家都想訊號滿格,流量吃到飽,網路速度飆快不「累格」,卻又不希望自家附近有基地台,標準的既要草兒長,又要馬兒不吃草的標準矛盾心態!
5月6日新聞報導指出,彰化縣和美鎮柑井里民因電磁波危害健康疑慮,要求三家電信公司在里內共同設置的一處基地台拆除,業者在「順應民意」之下當天即斷訊,讓當地千餘用戶陷入無訊號的窘境。
先說明一下,有些設施具有服務廣大地區民眾,但容易被質疑影響附 近生活環境,以致於居民不希望設置在其住家附近,此即「鄰避設施」( NIMBY,Never-In-My-Back-Yard)。和美鎮柑井里基地台設置的問題,牽涉到經濟學「共有財」與「外部成本」的兩個議題,不是無法解決,只是解決起來特別棘手。
我從四年前買了房子,搬到台中市之後,除了地處稍微偏僻之外,我對這個地點非常滿意,直到入住後我才驚覺,這地區方圓百公尺內居然沒有行電電話訊號,或者屬於低度訊號的程度,這意思是,我只要一回到家,行電電話根本接不到任何訊號。但事實上,這些日子以來,我也似乎習慣了沒有訊號的日子,家裡的固網電話除了選舉前的拜票之外,基本上不會響起,變成「雞肋」,而行動電話也因為我的習慣關係,下班後就難以響起,所以,處在沒有訊號的社區,即使是數位原始人,只要家裡有光纖網路,也不會影響我的生活。
剛開始的前幾個月,我還會打客服電話反應信號的問題,客服小姐的回應是,因為基地台受當地居民抗議,所以早已裁撤,只能由工程人員調整附近基地台的信號角度與強度,讓我可以勉強收到信號,也為了補償我的不方便,每個月減免通話費50元(半年)。直到最近,因為系統升級,電信業者讓我使用VoLTE的WiFi Calling,算是勉強提高一點功能。
基地台這種「鄰避設施」,肇因於電磁波是否對於人體有所危害,而我所讀過的相關報導,迄今仍沒有定論,即使我相信,要是在我家對面矗立個基地台,我心理頭也會有疙瘩,這個疙瘩就是「外部成本」。好處都是別人拿走,屋主還可以收租金,我沒拿到好處,憑什麼得擔負風險?所以,當大家都想要盡拿好處,卻又不想擔負成本時,基地台的設置問題,在住宅區,基本上是無解的!
但問題是,風險在哪?就是奇摩子不爽啊!這就是行為經濟中講的「對比效應」,有人出租頂樓收房租,電磁波強度又低,其他人訊號滿格,憑什麼我就承擔風險?
經濟學產權協商的理論中以交易成本為例,到底無線電波的產權屬於誰?基本上頻道權屬於政府,但業者標到頻道後,設置基地台卻還得多所限制,以致於過去推動MTaiwan時,效果上就打折,直到釋出公家機關的頂樓,才改善了訊號還蓋的問題。
有了頻道產權,卻沒有基地台,這最後一里路交易成本愈來愈大,這次業者秒斷訊號,算是聰明之舉,讓基地台的問題浮上台面,讓居民來個共識決。
結果,在5/12晚上當地的居民舉辦里民大會,依據共識決,現場投票中只有一人反對,要求業者在新的基地台設置完成前仍須維持居民正常通訊,新的地點第一順位是納骨塔附近,顯然死人是沒有意願表達權的......
但這個案例是在彰化縣和美鎮,要是換到都會區,就像我家附近一樣,都市能夠到處找到納骨塔嗎?或者,可以找到某些個地點,依據經濟學的「帕累托最優」(Pareto Optimality),在沒有使任何人的情況變壞的前提之下,至使得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然問題是,怎會有這麼多「帕累托最優」的地點可以設基地台呢?
後記:有地方力拆基地台,也有地方盼了多年才有基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