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Time│ 誰是被害者? 淺談自殺行為的正確性

2020/05/17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老文重放,此文寫於2018年。無劇情雷!
圖片來源:電視迷
雖說生命是被給予的,但成為一個自主的人類,應該有權決定自己的生死吧?
當然我相信這類說法一直都很有爭議,但如果今天選擇不打擾他人、不造成他人麻煩的結束生命,這也算是負責的一種想法? 然後標題太難下了,這話題太多層面可以討論,基本上只是想聊聊我對於自殺這件事的想法而已。
本文不代表任何人、任何平台立場,只代表我本人我自己想法
自殺無法後悔,人生很美好的請好好活下去。
雖說生命是父母給予的,還有一句「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這段一直干擾著我們成為獨立與負責自己人生的名言 (嗯? 如果連頭髮都無法順著自己的心意整理,那還真是無法獨立自主了。
我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髮型、飲食生活、人生與死亡權利。
最後一個項目是牽涉到了再也無法好好的接受美妙的陽光、自然的氣息還有每一件在世界上發生的美好事物。當然,要做這件事的勇氣與背後的無奈「你以為我想死嗎?!」、「你以為我好過嗎?!」這類當事人在選擇執行死亡的當下可能無心體會也無心力去想著活著的美好。想要結束生命這樣消極、沒有辦法的做法,當事人肯定是沒有後路了、沒有信心再呼吸多一口空氣了的絕望。我們該責怪他 / 她嗎?
我們該責怪的是,想離開社會卻帶著孩子或是他人一起離開的那種「至少我不是一個人離開」的自私,我們該責怪的是想離開這個世界卻讓後人收拾殘局的人,例如選擇他人住所 (租屋、汽車旅館) 燒炭自殺,讓這個空間成了人人懼怕的凶宅,跳樓自殺的一攤爛屍讓經過瞧見的人留下一輩子揮之不去影像陰影、收拾屍體的負責人員要面對同樣擁有情感知覺的人類成了爛泥般的肉體,類似這種影響活著的人的自殺做法,當然你們會說都想死的人怎麼會管這麼多?!
自殺與執行安樂死是兩回事,因為你把決定生死的權利交給他人 (但怎麼不會有人討論執行的人是殺人的人呢? 執行死刑犯的執行官,是否也有類似困擾?) 近日安樂死一直被提起的原因是前體育主播的新聞事件,偶有新聞時我都會關注一下內容。最新的一則是《 安樂死資格將到期 傅達仁曝心聲:我想活著 》活著的人很多,想自殺的朋友如果你的問題是真的可以解決的問題,請先冷靜找到解決方式,畢竟死了是回不來的,而且如果沒死成可能又是另一個痛苦人生下半場。
如前所述,我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活到甚麼時候,但前提是不要造成他人困擾的執行方式。想來想去,最後要勞動他人收屍的方式都挺造成他人困擾的,友人說可以選擇投海,讓身軀餵養海中生物,還能形成小型食物鏈? 但後來我們討論如何執行時,想到了搭遊艇或是搭小船出海,乘遊艇出海可能無法執行的無聲無息,搭小船如果棄船而死,可能造成小船漏油成了海上汙染源又是造成他人麻煩,想來想去還是好好的活在這世界上吧!要好好無聲無息不造成他人麻煩的自殺也是很麻煩的!
友:出海麻煩,自己小艇出去,遺留船的話萬一漏油
友:乘坐遊艇和別人一起,又很難悄無聲息
我:也是
友:只能小木板一路划水了​
我:可能覺得划水太累就放棄死亡了
友:這點決心都沒有那可能命不該死​
也許,在自殺執行前想一下,也許你/妳根本命不該死啊!(胡亂收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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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無法後悔也不可能起死回生,人生很美好的請好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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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輩子都沒想過有天會住在瑞士!」這是在移居之後經常出現在心中的一句話。 還來不及消化離開家鄉前與熟悉的環境道別的惆悵,就必須忙著與新人生打交道。 適應語言、適應文化、適應氣候、適應飲食,還要適應異國老公的生活與作息! 人生的活法有很多種,好的壞的都能過;異地打怪,越闖關越有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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