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朋友說,人生至少要有兩間房子,一間為自己遮風避雨,一間則用來出租,賺取現金流。或許是《富爸爸.窮爸爸》這本書影響太大,每個人談到到如何增加「現金流」等被動收入,列舉出的方法不外乎都有「買房置產、收租」這一招。
雖然我們的讀者大多是文藝青年,手頭資金不見得能用來買間自己的房子,更別說投資房地產收租;就算已經有一筆錢,可能也打算用來創立工作室接案,或是添購器材設備。但如果某些邏輯上的問題沒有釐清,以後賺到了錢,可能仍然認為用房地產收租是值得相信的方法。
為什麼我強烈不建議(甚至說是反對)用房地產來進行投資、收租呢?原因有非常多,我在此一一列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