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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在於冒險,在於創造,在於本質,卻不為了什麼而去創造什麽。如果生命的一開始初衷是為了創造什麽,那麼生命本身有想過創造出的人類要來毀滅「我們」嗎?我們自食惡果,至少塑膠垃圾已經「淹沒」大海,我們發生戰爭,造成了上百萬人以上的死亡與重傷,我們撲殺野生動物,造成了多次的大滅絕(第幾次不重要)。鳥類是世上滅絕速度最快的物種,幾乎都有物種已經不在這世上被找到,除了骨骸。我們對恐龍著迷,甚至想要用基因來孕育出牠們,尤其是《侏羅紀公園》的恐龍熱,讓我們對白堊紀以上的物種更為著迷,至於更早的物種,更是想找到更多的「證據」,來讓牠們存在。現在,生命的意義已經不在於「我們」本身,而是對於「生命」的更加詮釋。
哲學誕生以前,沒有人想到「生命」的「意義」,古希臘時代的哲學家,以及後生亞里斯多德與蘇格拉底,還有更多的學派誕生,思考神、人與生命的本質的意義。然而,在更後續的年代,耶穌基督以及阿拉真主,還有印度教,佛教等等的神祇對於神的詮釋,讓我們更加去了解「生命」不再是只是「生命」而已。
但這「一切」有何意義,在有猿人以來,這個「人類」沒有想到「生命的意義」,現代人也不會想到,你問一個中學生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他(她)可能答不出來,甚至要思考還是不能給你一個「答案」,至少是某種合乎答案的「答案」,因此,生命有何意義,沒有人認真會去想到什麽,因為根本無關緊要(除了某些人)。
哲學家、心理學家或是好奇民眾才可能思考「思考」生命意義。生命有心跳以來——不,應該說有一個單細胞生物以來,或是有細菌以來,還是沒有意義可以找尋,你不可能訪問一隻葡萄球菌說:「你認為生命有何意義?」他才懶得理你,甚至拍拍屁股走人。其他的生命路線圖,例如那些植物裡面的細胞組織們,你問一個細胞:「生命有何意義?」他們還是答不出來,因為光合作用是唯一,製造葉綠素,有氧氣,吸收二氧化碳——這裡面有生命的意義可以探詢嗎?好像也沒有。
所以,只有哲學家才會寫「生命的意義」的相關書籍,一般民眾最多購買的書籍——以現代來說,就是「自我激勵」的相關類型書籍,尤其是「工具類」,其次才是「政治類」,不然就是「食譜」,生活風格的相關書籍,哲學?太艱澀。那些哲學家們寫「意義」之類的書籍可以滿滿厚厚一疊,全是講這個意義的所有相關,然後努力去解釋它。現代人寧願活在「生活」本身,而不是「生命」本身(英文同屬同單字,但意思可不一樣)。享有生活的活下去的鬥志,認為生活應該擁有什麼,而非生命值得什麼?如果要你真正熱愛生命,我想,你不會想平平靜靜地安逸生活(我保證)。
因此,活在生命本身——不,應該說是活在生活本身的那種含義,變成我們對於生活的最佳選擇——事實上,也沒得選。如果是一出生在弱勢家庭,而且是以前的一八零零年代以來,哪有上街購物這種東西?即使有,幾乎也買不了什麽「東西」。我們對於生活的體驗完完全全只有「享有」,「享受」以及「享樂」的「三享」生活,要去擁有,受到重視,然後「快樂體驗」,後人稱為體驗主義。但真正的體驗主義,只是在於生活本質的真正層面上,對於生活「品質」的「更加重視」。宛如一九八零年代的奢華風格,是個名媛,是個需要「被稱讚」的貴婦生活,對比現在,幾乎不分軒輊。我們是某種貴婦,某種三享至上的生活體驗主義者,你說,難道不是嗎?
以前有的大饑荒,不管是愛爾蘭、非洲還是北韓,或是疾病肆虐,流感蔓延等等,幾乎全力不讓它們出現過。爆發了「世界大戰」,我們已經慘不忍睹,因此,設立紀念碑,還有紀念日來緬懷逝去的家人與軍人,還有更多無辜的兒童。然而,雖然不想再爆發流血「戰爭」,但是對於「戰爭」的詮釋更加廣大,只要是人類彼交惡的雙方可以為此敵對,幾乎就可以稱為戰爭,前提是「因為」民主。
民主的定義就是多數人「合理」選出一位領袖作為領導人帶領「階級」們來「合作」對抗外敵或是獵捕食物。其實,排除人類以來的階級制度,靈長類的制度一直很明顯,獅群之中也都有,民眾之中的主要領導是「民主」本身的階級價值反映出來的「正統」宣言,卻不對外人——至少是每一個人共同所接受。所以有人才想要自力更生,動物習性也會,除了我們,而在民主之外與之內的那道門戶,卻不是每一個人共同接受「民主」是最佳的習慣宣言與代言,因為已經被說到毫無價值的意義而存在。單細胞生物當中,當然沒有民主可言,你沒有看過一群大腸桿菌,有個領頭羊帶領導很多細菌往前衝,其他的微細胞生物也是。既然民主——在今日已經成為「破爛報紙」的頭條,那我們積極想要復甦它的意義是在於——我們很需要它?或是只不在「需要」兩字?
生活其本質特色在我們對於生活中有太多存在的意識美好,以至於要在生活中分享出對於生命的所有特色,而去為生命而活,因為熱愛生命。
自由、民主與博愛的精神看起來是符合建立一個國家的基本宣言。人人有言論自由,宗教自由以及出版自由,這三種。你有權利可以集會(這符合出版的定義),你有大聲說出你內心的話(這是言論)。你還有信仰你「想」信的宗教(這是宗教)。你有這些自由,可是你「不配」擁有這些自由。
先不要酸我或是吐嘲我。因為不配的定義在這裡是指我們沒有思考生命的意義所帶來的自由色彩是什麼?我們都以為自由——至少是不傷害別人為主的前提下的那種自由,可是真正的自由也絕非這樣可以思考。用哲學家的思考方式是我們有自由意志,或者也沒有「自由」與「意志」可以思考(那非重點)。因為大腦或者是我們對於「自由」的看法也多半停留在「負責」上的自由責任或是「某種意志」上的責任自由作為基礎的參考點。然而,自由可沒叫你的「意志」作為你想「做」什麼的基礎論點所產生的最佳有力證據上,因為你還在「思考」意志上的自由的絕對忠心。如果真正無思考的人,大概也不會真正去思考「思考」本身的自由論點所投射出來的意志論點,因為你有意識宣言(對了,大腦的集結不是叫做意識,而是你只是你「認知」到你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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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你所配到的「自由」只是一種自由上的體認自由,去「證明」你是自由的,你可以想去哪裡,甚至結束生命(雖然我反對)。然而,你要結束生命,你當然不會隨意這麼做,除非有輕生念頭,而且曾經有做過一次以上。但話說回來的生命的體驗造成的結束,對「生命」來說並不具任何意義可言(畢竟那是你的「生命」)。
曾經,我提過,生命本身不會創造意義,是生命本身去創造「沒有意義」而非存在的「意義」的空洞特質,也就是非存在的意義效用,沒有什麼特性可言。然而,不具為了創造生命,而非要創造生命,就是「偽意義」的一種,我們就是在生命的體驗當中——也就是生活本身所具有的生命特質才產生的具備效用,所透亮出來的「光明色彩」,因為生活(命)不能白活。
因此,三享生活是很精彩無比的!你去過很多國家,你把你的「生活」排得滿滿的,哪管是體驗還是你的需要,你的生活基本上就是體驗式主義之中所具有的生命特質來產生的生活特色。因為你是誰,你會具有誰的特質,大致上,生活的三享就是吃喝玩樂的所有美好特性,關於這點,旅遊是唯一的首選,其次才是生活的擁抱主義特質,就是擁有到了,就要「盡情」享樂,以活在美好的本質。生活其本質特色在我們對於生活中有太多存在的意識美好,以至於要在生活中分享出對於生命的所有特色,而去為生命而活,因為熱愛生命。
然而,意義之中不為生命而存在,因為沒有存在其絕對必要,因為人人的生活本質在其意義之中,對於生活早有了詮釋,只是詮釋生命值得一活,是為了體現生命之美好——其生活的價值特色。因此,努力實現生活的最終曲,只是不想讓生命白白錯過——你有後悔什麽嗎?
生命其沒有後悔,非其真正有存在必要,這還是指生命本身。而你本身呢?生活本質其真正的效應是你知道你為何而活,至少是一部份,不過大多數人而言,真正的生活本質其就是生活本身的所有特色,就是你的一天寫照,你有真正想過的你的一天其真正的意義是為了在什麼建立之上嗎?不就是「豐富」其主要本質嗎?
當然,存在之必要,不是指生命知道自己需要「被誕生」,或者主動誕生。生命無意識的探索,放在宇宙中,其乃空洞的本質,是不存在的一種存在。宇宙的前世也很難對於生命的完全見解,而有所真正的解答,去解釋宇宙為了其什麼而存在必要?絕非是「大爆炸」那麼簡單。
說到這裡,可能還是有人覺得複雜,太艱澀難懂。這麼說好了!生命的意義非其思考存在的那種思考,就是「你會」思考本身這件事上去著墨。你只是在生活去存在你生活共有的其存有的那種特色,來保存「完美」,因為你就是會這麼做。但你不會思考生活其背後的真正本質是為了其生活的哪一部分而真正「被」需要,才一致性需要去填滿?
換句話說,創造是否偽意義是在於我需要創造讓生活快樂或是完滿的真正效用,或者我是「真正意識」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