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盧米埃兄弟播放第一部連續影像短片(1895年)到現在,電影發展不過一百二十五年的歷史,但卻影響人類至鉅,尤其是在網路資訊爆炸的年代。一部成功的電影並不只取決於藝術上的品質,更多在於社會與國際因素,這可以從歷年奧斯卡得獎作品引發的爭議看出,譬如特別優厚以人道、種族、性別為主題的電影,譬如排斥票房上取得巨大商業利益的電影(誰說商業電影就無藝術可言?)。當然,藝術是主觀的,評審們的品味不代表眾人的品味,更何況奧斯卡年度盛事又是全世界關注的焦點,藝術(or政治?)成份太高曲高和寡,引起爭議也是必然的。
1972年,法國導演楚浮便已經提出這樣的說法:「當一部電影達到一定程度的成功時,它就變成一個社會學上的事件,至於它的品質問題反倒成為其次。」這與另一派藝術菁英說法「電影成功與否取決於藝術品質」大相逕庭背道而馳。這兩派說法最大的分野在於:電影是否是商業行為。電影雖然稱為第八大藝術,但不像繪畫、雕塑、音樂、文學、舞蹈等能靠藝術家的意志不畏艱難獨立完成。製作一部電影,需要龐大的專業分工與高額預算,除非有相當大的把握,沒有一個製片商會冒著公司破產危機傾全力支持某藝術掛帥的導演拍片。
楚浮的說法與美國最高法院認證電影的定義(1915)是一致的:「電影的生產是一種商業行為,純粹、簡單,其生產和經營的目的都是為了利潤。」一百多年後的今天,主流電影仍然是以商業行為在進行著。商業就是大眾。大眾買單,電影獲利,就可以繼續拍第二部片延續(電影人的)生命。這是有志成為電影人所要牢記的事情:你的故事得要讓人看得懂。看得懂還不夠,還得願意花時間、願意付錢來看。電影最高境界,讓人看完後大笑大哭一場,頓悟了一些人生道理,願意一次又一次的回味咀嚼片中的寓意,電影公司和觀眾皆大歡喜,願意支持你拍下一片。做得到這一點,你才有本錢拍你的藝術電影。
馮小剛在劉震雲的小說《溫故一九四二》中寫的序提到,他從1990年第一次看到這篇關於一九四二年河南大飢荒逃難的故事後就瘋狂的想要拍,馮小剛主動去認識劉震雲,要他改好劇本等他,他一定要籌錢拍成。於是一邊到處去找資金,一邊還得想辦法打通官員通過嚴格的審批。他一有時間就和劉震雲聚在一起討論劇本。中間好幾次以為就可以成了,但不是金主跑掉就是政令改變審批又不行。為了能拍成,馮小剛答應製片公司拍了好幾部的商業片,讓老闆賺錢後才好談這個沒有商業可圖的飢荒戰亂片。這個劇本前後遇到相當大的阻難,一拖就二十年。終於歷經艱難,在2013年完成拍攝,順利搬上大螢幕。
我在觀看電影《一九四二》時是相當震撼的,這並不是三幕劇結構的商業電影,這是一部刻劃大時代臉孔的偉大故事,在敘述這些血淚事件中的大人物小人物們時,沒有責怪,沒有哭喊,只有悲天憫人的高度。在飢荒的戰亂中,每個角色在自己的生命位置上盡力,直到最後一刻來臨。當故事夠強大,人物夠深刻時,情感夠濃烈時,是不是用商業類型片的手法,或是不是用三幕劇結構來敘事已經無關緊要了,這就是電影藝術。看了馮小剛的《一九四二》後,我也能夠理解他為何拍《夜晏》《天下無賊》《非誠勿擾》等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