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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物語:之後有打算考公職?從地檢署組織架構及人員組成,思考未來進入公家機關的職位選擇

2021/08/28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公務員A:「之後有打算考公職嗎?」
我:「想先出去闖闖,等之後發現自己無法在外頭的社會生存,會在考慮公家機關。」
公務員B:「先出去看看也不錯,那之後有想說考哪個公家單位嗎?」
我:「目前沒想那麼多,在說除了地檢署外,對其他單位也沒什麼概念。」
公務員C:「在地檢署待過後,之後還會想考來司法單位嗎?」
我:「司法單位不排斥,只是公職的部分還沒有特別想過,之後真的想進來時會在研究看看。」
公務員D:「你什麼系畢業的?」
……話題無限延伸…….。
上頭對話會用ABCD,並不是代表每個人真的都各問一個問題,只是想特別表示這些問題是多麼常被問到,尤其是快退伍之際,時常都被問:「退伍要幹嘛?」可說是只要聊天就會被問到一次,然後開始話題的神展開…。
開始思考進不進公家機關的問題,大概就是這樣開始的。

破除對公家機關的迷思

人生難得有機會體驗公務員生活,領著國家發的薪水與伙食津貼(雖然低的不像樣)、花著納稅人的錢、用著地檢署提供住宿,水電跟部分生活用品也都包辦在內。
趁著近一年的替代役生涯,好好運用這身分盡可能揭開公務員的神秘面紗,跟著機關同仁、單位科室的作息開始一天的勤務與生活,從中感受、就近觀察與接觸地檢署內部運作。
藉著法警室的業務,不時跟檢座、書記官、法警等單位科室的同仁聊聊天問問題,近一年的日子裡,接觸許多不是自己同溫層的人物故事,也改變一些對公家機關的觀點。
就像在成功嶺大家在擔心役別甄選的時候選到五大金剛( 幹訓、國防、消防、矯正、警察),或是單位分發的時候分到爛機關,但其實
爽單位也有屎缺,爛單位也有爽缺。
同樣是公家機關,看有些公家單位每天上班無所事事等下班,但當自己有朋友入公職後,卻被操的不成人形;同樣是替代役,每個地檢署的文化風氣不一樣、役男的使用方式不同、做事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有嚴重的學長學弟制,或是單位在役男管理上很嚴謹(雖然這邊用替代役舉例,但跟公職同理);同樣在地檢署,就算同職位卻只差一個辦公室,各科室也會擁有自己小圈圈的「次文化」,形塑辦公室的風氣與做事方式。
從職位來看,每個職位都有它很爽的部分跟很幹的部分,這點應該不管在民營或公營都一樣,並非全然向外頭說的那樣很爽很涼沒事做等退休,端看很爽跟很幹的部分,個人能否取捨、接受與適應。
另外一個最令為人詬病的,就是近期政府陸續朝公職人員開刀,搞的公職內部大家一聽到政府就有氣,覺得為國家付出這麼多年,說好的薪資福利、退休養老金等,都被政府砍光光,讓這些為國盡忠職守的公僕覺得自己被政府給背叛
看破了世間紅塵後(?),發現其實公家機關的工作與生活,也沒有外界的人想像中的那麼美好。
自己也開始思索,如果真有要進公務員的一天,應該要走什麼機關?考什麼職位?我在其中會考量哪些標準與因素?為了方便自己思考,於是:
假設自己想要進入司法體系(先不考慮考試問題),在許多職位中,自己最想考什麼職位開始思考。

地檢署組織結構與人員組成

在想考什麼職位之前,首先要先知道有哪些職位可以考。因此必須先瞭解地檢署的情況是怎麼樣,先簡單介紹一下地檢署的組織架構以及人員組成(法院的情形我不太清楚,但跟地檢署有相似之處,尤其是職位的部分),讓大家瞭解一下地檢署以及自己較為考量的幾項因素:權力、升遷機會、薪資待遇以及生活品質進行權衡與比較。
以下為高雄地檢署的組織圖(取自高地檢官網):
整個地檢署機關組織,是以圍繞著檢察官為中心,建立起整個支援檢察業務系統,其他衍生的職務,不是圍繞著檢察官以及書記官,就是負責維持與輔助地檢署日常的行政業務工作。錄事主要在各書記官室跑卷宗與資料的處理與傳遞;工友則在接收資料以及跑公文的工作,以及在各行政科室做基層行政工作;法警主要負責維護機關安全,以及維持開庭秩序。
整個地檢署,其中涉及到的職位大概有檢察官、書記官、檢察事務官、觀護人、法醫、錄事、工友、法警、志工、職代,剩下的都是外包給外面的廠商去做。

論權力

上頭說的只是地檢署內部,在外頭整個檢警調體系中,也是以檢察官為中心,各檢警調單位聽令於檢察官的命令辦案,並支援檢察官業務系統。因此,在整個檢警調體系中,檢察官擁有最至高無上的權力是無庸置疑的

論升遷機會

個人覺得職位比較特殊的是書記官,有別於其他公家機關,地檢署的許多行政業務,像文書、統計、總務、執行、研考、紀錄、會計等科室,都看得到書記官辦公的身影。可以說,書記官除了部分是直屬檢察官的個人秘書,地檢署的行政業務主體是由書記官構成的
說書記官是高級行政人員也不為過!也因此,論升遷機會,書記官的機會最多,也最多元。從各行政科室的股長、科長,一直到各刑事組各股檢座辦案的組長、科長、最高可至官長。

論薪資水準與生活品質

依據自己詢問以及接觸周邊各公職的資訊,各職位薪資水準比較大至如下(可能會受官位、政策以及年資等其他因素影響):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觀護人>書記官(官高可超過觀護人)>法警>錄事>工友,其他的沒接觸,較不清楚。
同樣是公務員生活,可以選擇薪資低但工時穩定,也可以選擇薪水高,但必然會犧牲部份的生活品質,以及承擔起相對應的責任,自己必須在其中有所考量與取捨。
薪水越少,也表示扛的責任與事情越少,甚至真的過著大家所嚮往的那種朝八晚五、有規律的「公務員」生活,像錄事與工友就是屬於這類型,但薪水哪怕你年資超過30年,薪水也很難超過4萬;像檢察官以及書記官,從替代役宿舍往地檢署看去,時常晚上辦公室還是燈火通明的狀態(包括假日);法警有24小時維護機關安全的責任,每天需要輪流值夜班,在薪水+補助津貼+加班費後,落點在3萬多到5萬多左右。
因此,不要以為公家機關就沒有變相責任制的問題發生。
雖然單位都有加班上限的規定,看似是政府作表率的一種美意,但事實卻是刑事案件處理不完,時數達上限後,就像外頭常聽到的民營慣老闆一樣,最後變成無限責任制。
另一個方面想,當你知道檢察官薪水10萬、書記官5萬、法警4萬,都會面臨責任制發生的時候,對薪水高的人來說,跟其他人比起來,同樣的狀況裡,至少自己的時間價值相對來說是最高的。
因此,除了單看薪資水準外,如果很在乎生活品質的人,也必須在考量職位可能面臨到的狀況,不然浪費那麼多時間考進公職,結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薪資與生活,實在是得不償失。

小結

總結來說,檢察官權力最大,署內單位跟署外的檢警調單位,都得聽令他們的指揮;書記官則是升遷管道多,有許多機會提供科室輪調,找到可以發揮自己所長的地方,讓自己有角逐官階的機會;至於其他的,目前除了知道法警有副警長跟法警長外(名額少且很受地域限制),還沒聽到有其他職位有更多分層的官階可供升遷。
上頭說的是薪水較高,也是要扛較多責任的職位(事務官等於薪水低一點的檢察官,比照檢察官辦理),不時需要讓渡一些生活品質與家庭,把職責內的工作給完成。
若選擇錄事或工友等低薪但相對輕鬆的工作,由於從事的都是最基層的工作,在地檢署沒地位、沒尊嚴、也沒話語權,除了替代役外,時常要看上層臉色,被各單位使喚來使喚去(法警地位也跟他們差不多)。
梳理至此,不知道各位看官是否已經有了自己心目中想追求的職位所選?

結論-要就要辦大案、當大官

標題這麼聳動,你猜得沒錯,我就是想要當檢察官啦!如果是法院體系,那就是當法官拉!不過俗話說的好:夢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說那麼多,還是得考得上才行阿!(笑)
對自己來說,最重視的就是對做事「自由度」的掌握,再來是升遷機會,最後才是薪水。因此,對自己來說,與其當法警、錄事、工友等只能屈服於檢察官的權力下聽令行事,讓自己的自由度被大大侷限,還不如自己當那個發號施令的檢察官,只要檢警調體系是以檢察官為核心,或許我當檢座不一定能「德高望重」,但「位高權重」肯定是有的
假設自己未來要考進司法機關,除了檢察官外,對於其他職位順序選擇,大致如下:
檢察官(法官)>觀護人>書記官(升遷機會多、管道多元)>檢查事務官>法警。
剩下的職缺,就先暫時不考慮了。

後記-思考之後

關於公家機關比較好的神話其實也沒外界說得那麼神,在地檢署看了許多百態,對我來說那神話早已破滅。就像上面說的:
  1. 爽單位也有屎缺,爛單位也有爽缺
  2. 每個職位都有它很爽的部分跟很幹的部分
  3. 政府陸續朝公職人員開刀
透過思考這個議題,考慮到之後真要考公職,要先注意哪些東西,也知道在挑職位前,要先清楚知道自己所追求的、重視的是什麼
是升遷機會?高薪?生活品質?環境單純?安穩?還是其他…?才不會考上後,有了「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的悲劇發生。
雖然思考標的是地檢署,但思考方向既使用於其他機關與單位,通用性也滿高的。在螢幕前的你,可能正在考慮要不要從民營轉公職,或許這篇文章能當做開導文,讓你知道:
民營單位縱使有它千般不好的地方,但公家機關也有它糟糕之處,憑什麼認為在業界中會遇到的事,來到公職就遇不到呢?
建議先去認真搞清楚各公職的真實狀況後,再去思考是否值得自己轉換跑道去追求。畢竟其中的權衡利弊,只有自己在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之後,才有辦法去做比較與衡量。
關於自己考公職的問題,我想說的,大概就這麼多了。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1. 書記官的薪水
  2. [問卦] 有沒有法官檢察官生活品質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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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因緣際會之下,動了想去紐西蘭的念頭,卻陰錯陽差跑到澳洲打工度假的背包客。 脫離台灣世俗的期待,踏上打工度假的不歸路,第二人生正式在澳洲啟航。 如果人生很短,那青春就是短暫一瞬間,屬於你的第二人生,下一站在哪呢?還沒開始的理由,又是什麼呢? 歡迎來到我的澳洲故事館,分享我在澳洲的旅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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