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罪型直覺
怪罪型直覺是替某件壞事找出一個簡單清楚的元凶。
在出狀況的時候,我們似乎很自然會認為是某個可惡鬼故意為之。
我們愛認為壞事必有因,是某個有權有勢的惡人在搞鬼:否則世界會無從預料,令人困惑與膽寒。
出於怪罪型直覺,我們往往誇大特定個人或群體的重要性,無法妥善依事實理解世界:我們滿心想找出禍首,一旦自認找出就只想揍那人一拳,不再設法在別處找解釋。出於怪罪型直覺,我們沉溺在過於簡單的指控,沒看見更複雜的真相,沒留意對的地方,也就很難解決問題,防止壞事重演。
比方說,把空難怪到那個想睡的機師頭上,對防止未來的空難並無助益。我們該問的是:為什麼他會想睡?我們以後要怎麼防止機師想睡?如果我們一揪出想睡的機師就不再動腦,日後只會憾事重演。為了釐清世上多數重要問題,我們不該只把矛頭對準犯錯的個人,而是要對準整個體制與系統。
好事同樣會觸發這個直覺。「稱許」和「怪罪」一樣容易。當好事發生,我們會很快歸功於某個人或簡單原因,雖然事情通常更為複雜。
如果你真想改變世界,就得明白,跟從怪罪型直覺無濟於事。
系統非個人
當壞事發生,我們該把矛頭指向系統而非個人。當好事發生,我們也該把更多功勞歸給系統。
與光鮮亮麗的領袖相比,這更是在無趣與乏味下默默推動人類多數成功的幕後功臣,值得我們辦場致謝遊行。
事實上,別為任何事責怪個人或群體,原因在於一旦我們指出壞人就不再繼續思考,況且事情幾乎都比這更複雜,幾乎都源自許多互相牽扯的原因 ーー 整個系統。
如果你真的想改變世界,你得弄清世界真正的運作方式,別只想揍誰一拳。
求真習慣
為了扭轉怪罪型直覺偏誤,你要忍住尋找代罪羔羊。懂得察覺到自己在怪罪於他人,然後想到對個人的指責,往往導致看不到其他可能的解釋方式,且對防止壞事重演並無助益。
- 尋找原因而非戰犯:當壞事發生,別找特定的個人或群體來怪罪,而是想到這背後可能不是有誰故意為之,轉為把精力放在釐清環環相扣的各個原因或整個系統。
- 尋找體制而非英雄:當有人自稱促成某件好事,你要想一想是否即使沒有特定的誰做些什麼,這件事仍會發生。你要給整個體制一點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