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妮八歲第一次代表班級去校外參加聯合盃全國作文比賽,幾天後她告訴我: 「媽咪!妳收到作文成績單的時候一定會把〝我打得扁扁的〞也會把我〝罵得很慘〞。」(每次她考不好都會來這一招,我稱作〝先認罪〞或是先為我打〝強心劑〞,但我從來有沒打過他,或是痛罵他。)
我問:「為什麼?我從來也不會把妳打得扁扁的,也不會把妳罵得很慘。」
她放低聲音量說:「因為我把〝只穿著內衣褲〞的作文交出去了。妳〝一定〞會罵我!」她說話的同時,偷偷的瞄了我一下,而且在說到〝一定〞兩個字時還加重語調。
起先我還意會不出她在說什麼?後來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是之前我在教她寫作時所用的形容語。當時她二年級,學校要她們寫作文,剛開始她寫的文章內容空洞,文字又少,於是我告訴她:「寫文章前一定要想好大綱,而大綱或是打草稿這部份就像我們幫人體架好的〝骨架",慢慢的我們將構思好的大綱用適當的語詞表達,就如我們幫骨架穿上了〝內衣褲",之後我們還要添加一些優美的句子或是一些成語,就像為人體穿上的〝外衣及褲子",接著還要不斷的反覆閱讀加以修飾,如同出門前照鏡子,看看衣服有沒有穿整齊?需不需要〝戴帽子〞?〝戴墨鏡〞?若都穿戴整齊了才可以〝出門〞喔(交卷)!」
雖然她告知我把〝只穿著內衣褲〞的作文交出去,我並沒有生氣,因為每一次失敗都能成為難得的經驗,能有參加比賽的勇氣,就已經很了不起了,我依舊給予大大的鼓勵。
妮妮!你是最棒的了!但是以後還是穿戴整齊才「交卷」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