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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仙得自挖眼珠扔談判桌?!《斯卡羅》沒有拍出來的驚悚內幕

2021/10/22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自從上個月追完十二集的《斯卡羅》,我趁著興頭上,一連拜讀了陳耀昌醫師的原著小說《傀儡花》、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的《南台灣踏查手記》、必麒麟(William Alexander Pickering)的《歷險福爾摩沙》以及其他幾位十九世紀遠從歐美來到台灣的傳教士或博物學家所留下來的記錄。
那個年代,仍處於半蠻荒狀態的台灣島上,同一時間混雜著不同國家的人們、不同膚色的族群、不同企圖的侵略者……等;我們現在「同島一命」的普遍共識放在當時,簡直是天方夜譚,「同島異命」、各懷心思,才是真實寫照。也因此,交織出許多充滿傳奇色彩的歷史事蹟與冒險故事,深深令我著迷。
撇開含有虛構成分的影集和小說不談,讀了李仙得的《南台灣踏查手記》後,再讀必麒麟的《歷險福爾摩沙》,就好像剛坐過平緩的咖啡杯,隨即搭上驚險刺激的海盜船,閱讀趣味三級跳。
圖片來源:博客來
由於李仙得的領事身分,來台灣數次只為辦公事,他的手記讀起來,比較像是在讀報告。必麒麟就不同了,天性浪漫、富探險精神的他,年紀輕輕便航行過大半個地球,養成漂泊不羈的個性。
必麒麟來到台灣後,總算定了下來,先後擔任打狗海關官員和怡記洋行台灣府分店店長。但他仍不改冒險犯難的性格,幾次向洋行請假,深入那些連漢人及平埔族也不敢貿然踏進去的未歸化的原住民部落,和頭目與族人們把酒言歡--不為別的,完全是好奇心使然。所以,比起李仙得,必麒麟勇闖福爾摩沙險境的英勇事跡,其實更適合拍成一系列的獨立影集。
年輕時代的必麒麟(翻攝自《歷險福爾摩沙》)
而在必麒麟筆下的冒險旅程,其筆觸也比李仙得的文字風格還幽默風趣。並且,不時記錄一些「有傷大雅」的細節,值得玩味--
1867年,美籍商船羅發號 (Rover)事件爆發後,在李仙得、必麒麟的斡旋下,清政府同意和瑯嶠十八社大頭目卓杞篤簽訂條約(南岬之盟),保障外國航行者的安全。
然而,在簽訂條約之前,即使清朝同知、美國領事、瑯嶠漢人首領及卓杞篤等四方勢力已經口頭談妥條約內容,但在簽署時,卻發生了一段插曲。
瑯嶠漢人眼見一場被夾在清廷和原住民之間的戰爭,消弭於無形,喜出望外,準備了許多米酒供卓杞篤的族人開懷暢飲,直到爛醉。一夥喝茫的原住民,神智不清,無法進行後續的談判。
必麒麟深怕條約的簽訂一旦延誤,恐怕生變,先前的努力也就白費了。於是,他心生一計,將歪腦筋動到李仙得的眼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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