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為六篇短篇小說,內容均與交通事故相關,不同的交通警察透過各種現場跡證,抽絲剝繭地探究真正的肇事原因,讓真相水落石出。
第一篇:天使之耳
進口車和小客車在路口相撞,小客車駕駛傷重身亡,死者的妹妹二眼失明,因當天是坐在駕駛座的後方,逃過死劫,倖存的進口車駕駛接受警察盤查時,宣稱自己行經路口時,前方號誌是綠燈,而且也有保持安全速限,進口車內還有一位乘客是車主的女性友人,也口徑一致,表示車禍當下是綠燈,不久即變成黃燈,接著又轉為紅燈。
倖存的死者妹妹是在車禍發生後的隔幾天才接受調查時,也斬釘截鐵地表示他們到達路口時,燈號也是綠燈,因為車禍的當下,哥哥和她正聽著廣播,當時正在播放流行歌曲〈反覆吶喊〉,而車禍就發生在午夜零點報時之後,因為眼睛看不見,所以聽覺特別靈敏,甚至可以準確地回答是唱到「映照著巻積雲」的雲字時發生的,因此只要調出電臺的錄音檔即可精確推算車禍發生的真正時間。
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禮的情況下,有位勉強算是現場目擊者出現了,他是個業餘攝影愛好者,無意間拍攝的影片拍到了「車禍發生後」的現場,因為鏡頭同時拍到了路旁銀行的電子時鐘及號誌,於是揪出進口車的車主闖紅燈,經過求證肇事者表示:「我遠遠就看到紅燈,但覺得差不多該變綠燈了,所以沒有留神......」
事件結束之後,交警在案發地點巧遇進口車內女乘客(涉嫌做偽證的女子),她隨口說了一些話,她表示當下她有看到了銀行的電子鐘,進而讓交警推算出真正的車禍發生時間,赫然發現這個路口會有四秒的時間,雙向都是紅燈,原來他被設計了。
這個故事的發生節奏均是以秒為計算單位,加上死者的盲眼妹妹是用歌曲做為事件的記憶線索,整個故事是既緊湊,又有音樂想像,雙方各自說著對自己有利的證詞,這種攻防對立,讀起來趣味橫生,
第二篇:分隔島
從來沒有違規記錄的卡車突然在號誌燈前先猛踩油門,接著又緊急剎車,而且瞬間將方向盤打向右側,因為天雨路滑,卡車直直衝向安全島,最後倒在對向車道,對向的車雖緊急剎車,但也因輪胎打滑,車身轉了九十度,仍撞上卡車。卡車司機送醫不治,對向來車駕駛只受輕傷。
這個可怕的情景全被跟在大卡車之後的小客車駕駛看在眼裡,驚嚇之餘卻發現有台停在路邊的車子倉皇開走了,天黑又下雨,只記得是一部黑色奧迪,沒看到最重要的線索—車號。負責調查車禍事件的員警恰巧是死者太太的高中同學,也曾是員警的暗戀對象,除了職務所需,他也因此投入更多心思在辦案。為釐清肇事責任,彌補第一位目擊者因視角所產生的模糊地帶,員警特別來到位於車禍現場的便利商店,尋找其他相關事證,除了知道黑色奧迪車主曾進便利商店買東西之外,沒有任何有利調查的進展。
沒想到死者太太運用私交,從員警口中問出了諸有相關訊息,包括黑色奧迪車和奧迪車主在便利商店購買的物品,自行扮演起偵探角色,透過跟尖和等候,終於再次堵到車主,一個住在附近的家庭主婦。
原來車禍當天,那個家庭主婦把車暫停在左側車道上,因停車技術不佳,車頭還探出碩來,她打算穿越馬路到便利商店買東西,這個三寶行人本來已經快走到對面,「但走到一半時,我的一隻涼鞋掉了,我覺得還來得及回去撿—」,根據交通規則大卡車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加上行人優先原則,整件事故是沒辦法對該婦女咎責的。
一個星期之後,同一個地點附近又出現了一樁車禍,這次的肇事者是那位害死卡車司機的家庭主婦,而被撞傷的人竟是卡車司機的太太,員警趕到現場時,救護人員正將傷者抬上擔架,她痛苦地動了動嘴唇,說了一句「拜,託,你,了—」這次換成那個家庭主婦心急又無辜地解釋著:「那個人突然衝出來,完全沒有看這裡,就突然衝到車子前面,我根本不可能閃避,我猜想她可能想自殺吧?警察先生,遇到這種情況,我應該沒有責任吧?」卡車司機的太太用肉身去報復害她先生喪命的女子,她治裁了交通規則放過的肇事者,
大女兒是新手上路,開始開車就開車體較大的SRV,經常被路上的三寶行人嚇出一身冷汗,尤其斑馬線近在咫尺,卻硬是要穿越雙黃線的行人,或是逆向行駛的腳踏車,有一天她問我,如果我不小心撞到他們(指違規的人),我應該沒有犯錯吧?我說車子撞行人,絶大多數是車子吃虧,就算可以用行車記錄器舉證,也還有道義上的責任,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範圍很廣,所以開車除了要小心,還要小心別人不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