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側聽損不算身障,自然也不是政府規定的企業身障名額,面對面試官對此點的疑惑與不解,該如何表達以及說明,替面試加分呢!?
什麼政府規定的身障名額呢!?我們直接來看法條。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
基本上企業有一定規模,就得錄取一定比例的身障人士,這就是單側聽損一大問題,我得說一般人對於單側聽損既陌生又不了解,導致會誤認單側聽損是身障,
這樣後續對勞資雙方可能都不太好。
我的建議是面試官如果沒有多過問這一塊,自己多加說明會比較好,但這樣的事情要怎麼說明才能簡單明瞭又替自己加分呢!?
通常我遇到的面試官都會這樣詢問:「聽障,所以有身障手冊囉!?」
我自己通常會這樣回答,給大家參考看看。
「因為衛福部規定雙耳都必須要有一定程度的聽損才有身障手冊,所以就算一耳全聾認定上是聽障非身障。聽障在生活上確實有很多影響,不過我不怕告訴別人我是聽障勇於面對自己的缺陷,我想這就很像工作,工作上多少會遇到難關跟困境,唯有正視問題核心才能好好解決,相信克服自己缺陷的精神與正向的心態,會成為我在工作上的助力。」
大概就是這樣的概念,除了坦承聽障這件事實外,自己如何化阻力為助力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上一段粗體字部份是我自己構思的,您也可以改成屬於您自己的版本,重點是要符合自己的特質與個性,不能跟事實不符合!!!
那如果自己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或是怕說不好,建議先找親友練習這樣的對話,也可以聽聽大家不一樣的想法進行修正修改,擬稿之後試著說說看不順再調整,當反覆去進行後就會發現愈說愈流暢更加有自信心了。
至於我自己的經驗,大部分的面試官聽到單側聽損不算身障都是非常震驚的,但能夠平靜有自信地去應對這一題,相信面試官會更加震驚。
這是單側聽損求職大作戰第二篇,講的就是如何述說聽障與身障的不同。
至於我為何會想寫這系列的文章呢!?因為我發現不管求職演講如何精彩,但演講者不是單側聽損患者,對於實質的幫助有限,遇到面試官提出一些聽損的問題可能就卡死了。
下篇單側聽損求職大作戰最終篇:
輔具與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