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搭乘,喜麗詩號】S5EP02-【勞動法律】日夜煎熬勞役心,勞工的值日夜班明年起須給加班費。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本所許健鈴律師主持【歡迎搭乘,喜麗詩號】,勞動部表示,「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雇主如有使勞工從事值日(夜)工作,一律認屬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計入延長工時時數並給付加班費。
從這一則新聞,我們一起來看看什麼是值日夜,為什麼會有值日夜問題呢?修法之後,雇主與勞工有什麼地方特別注意嗎?

本集重點
🔎 新聞:「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 什麼是值日夜?哪些人可能會被認為是值日夜人員?
🔎 為什麼會有值日夜問題的爭議?
🔎 修法後,雇主與勞工針對值日夜應該注意哪些呢?

聽眾來信請寄至
vivianandlynne@gmail.com

連結點此
youtube
Apple
Spotify
SoundOn
KKBOX
Google
Fistory
FB粉專

法律或許是嚴肅的,但法律事件裡的人與事,卻都是活生生的。除了談「法」以外,更多時候是瞭解「人性」。這裡是兩位執業律師Vivian & Lynne的內心劇場,透過對話呈現庭內與庭外的人生百態。
即將進入廣告,捲動後可繼續閱讀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法律或許是嚴肅的,但法律事件裡的人與事,卻都是活生生的。 除了談「法」以外,更多時候是瞭解「人性」。 這裡是兩位執業律師的內心劇場,透過對話呈現庭內與庭外的人生百態。 許惠菁 律師 / 許健鈴 律師 知言法律事務所律師 Tel:02-2959-6686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大家有借給別人錢的經驗嗎?但是借錢給別人最擔心的就是借出去的錢有去無回,許律師將在節目中與大家討論,借錢給別人時,在法律上有哪些方法可以保障自己呢?
本所許健鈴律師主持【歡迎搭乘,喜麗詩號】,喜麗詩號已經錄製超過五十集,即將邁入第五季了,新的一季中,許律師將為大家介紹為什麼雇主跟勞工都要重視勞動法律,有關勞動的法律會出現在哪些階段呢。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雙11購物節就要來了,很多人都會利用網購的方式挑選商品,許律師將與大家討論,如果網購卻買到瑕疵商品時,到底該怎麼辦呢?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節目中將從屏東精神疾病患者刺傷超商店員事件,探討與精神疾病者有關的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 精神疾病與一般疾病有什麼不同呢? 📷 臺灣「精神衛生法」中對於精神疾病的定義是什麼? 📷 強制治療雖經過多重的評估與考量,但此項作法為何還是引起社會諸多的討論?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節目中我們要一起搭乘時光機回到歷史上的今天。 本集許律師將與各位探索與妨害性自主有關的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 臺灣針對性侵害有哪些相關的法律規定? 🔎 在李宗瑞事件中涉及的妨害性自主類型? 🔎 關於被害人的反應,被害人是否應有所謂「理想被害人形象」?
【兩岸的精神衛生法的比較】 本所許惠菁律師接受央廣【兩岸新聞導報】採訪,中國已有1.8億人罹患精神疾病,相當於每8個人就有一人患有精神疾病及疫情期間大家在家工作久了,罹患精神疾病的人也不斷攀升談起。身心衛生的話題,愈來愈值得重視。 本集重點 🔎 精神疾病患者到底是病人?還是犯人? 收聽網址: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大家有借給別人錢的經驗嗎?但是借錢給別人最擔心的就是借出去的錢有去無回,許律師將在節目中與大家討論,借錢給別人時,在法律上有哪些方法可以保障自己呢?
本所許健鈴律師主持【歡迎搭乘,喜麗詩號】,喜麗詩號已經錄製超過五十集,即將邁入第五季了,新的一季中,許律師將為大家介紹為什麼雇主跟勞工都要重視勞動法律,有關勞動的法律會出現在哪些階段呢。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雙11購物節就要來了,很多人都會利用網購的方式挑選商品,許律師將與大家討論,如果網購卻買到瑕疵商品時,到底該怎麼辦呢?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節目中將從屏東精神疾病患者刺傷超商店員事件,探討與精神疾病者有關的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 精神疾病與一般疾病有什麼不同呢? 📷 臺灣「精神衛生法」中對於精神疾病的定義是什麼? 📷 強制治療雖經過多重的評估與考量,但此項作法為何還是引起社會諸多的討論?
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節目中我們要一起搭乘時光機回到歷史上的今天。 本集許律師將與各位探索與妨害性自主有關的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 臺灣針對性侵害有哪些相關的法律規定? 🔎 在李宗瑞事件中涉及的妨害性自主類型? 🔎 關於被害人的反應,被害人是否應有所謂「理想被害人形象」?
【兩岸的精神衛生法的比較】 本所許惠菁律師接受央廣【兩岸新聞導報】採訪,中國已有1.8億人罹患精神疾病,相當於每8個人就有一人患有精神疾病及疫情期間大家在家工作久了,罹患精神疾病的人也不斷攀升談起。身心衛生的話題,愈來愈值得重視。 本集重點 🔎 精神疾病患者到底是病人?還是犯人? 收聽網址: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現在的人的確是不想加班,就算公司在不超時也給加班費的法律規定之下,勞工還是不願意。 本文要討論的是如果公司確有經濟上的利益,該怎麼處理呢? 就法論法 《勞基法第42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本條文反面解釋 員工只有基於「健康
Thumbnail
部分工時人員未必就是屬於定期契約! 按《勞基法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並未將部分工時排除在外喔。 勞動部 111 年 3 月 14 日勞動條 1 字第 1110140177 號函修正
加班費:要能區分正常工時工資與延長工時加班費 談加班(延長工時)得先知道幾種日子。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例假日、休假日、國定假日、天然災害出勤。 工作日:前2小時1.34倍、再2小時1.67倍。(一天只能4小時)(勞動基準法§24) 例假日:除天災外不得工作,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
Thumbnail
在勞基法中並無硬性規定試用期,試用期屬於【由僱主與勞工雙方合意】的自由契約,但不能低於勞基法標準,低於標準便是違法。節目介紹了試用期的必要性,提到了三大試用期的誤區與誤解,讓聽眾更瞭解相關法規維護自身權益。
Thumbnail
特別休假,我個人還是比較偏好、建議採週年制: 1.曆年制很可能產生遲延給假的狀況 2.曆年制需要計算日數,不像週年制固定日數 3.曆年制會產生畸零時數,公司請假單位可能無法配合 4.HR工作者需要具備解釋制度的能力,且勞工需要願意接受HR的解釋 5.曆年制最終(勞工離職時),還是要回歸週年制度驗算
Thumbnail
時至今日,依然時常聽聞「負時數」的問題,真的是深感荒謬。所謂「負時數」是指勞工未達每月固定的工作時間,就需要無償加班、扣假...等方式補足時數的制度,不過這些制度很明顯屬於違法;其實民法第487條已對「受領勞務遲延」作出明確規範:「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
Thumbnail
企業提供午餐就要員工禁止外出用餐是否合法? 某地方勞工局認為違反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我們的法令就是這樣,要讓企業自己很聰明、很理解的可以自行運用!甚至打電話去問,還會有不
Thumbnail
個案 公司資遣工作未滿一年勞工,於113年3月5日依法預告,同年3月15日為離職日,謀職假應該是幾天呢? 有關謀職假相關規定,可參以下二個解釋令。 《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10月17日勞資 2字第 0950105136 號令》 核釋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
Thumbnail
勞資雙方未避免計算假日工作及平日延長工時工資之繁雜,與所屬員工議定假日工作及平日延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式,且未低於基本工資,於法是否可行? 相關法令規定 《勞基法第21條第1項》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項》 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
Thumbnail
《最低工資法》延宕7年多,2024年1月1日開始實行。 👉基本工資怎麼來? 👉最低工資法6大重點 👉真的有保障了嗎?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現在的人的確是不想加班,就算公司在不超時也給加班費的法律規定之下,勞工還是不願意。 本文要討論的是如果公司確有經濟上的利益,該怎麼處理呢? 就法論法 《勞基法第42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本條文反面解釋 員工只有基於「健康
Thumbnail
部分工時人員未必就是屬於定期契約! 按《勞基法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並未將部分工時排除在外喔。 勞動部 111 年 3 月 14 日勞動條 1 字第 1110140177 號函修正
加班費:要能區分正常工時工資與延長工時加班費 談加班(延長工時)得先知道幾種日子。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例假日、休假日、國定假日、天然災害出勤。 工作日:前2小時1.34倍、再2小時1.67倍。(一天只能4小時)(勞動基準法§24) 例假日:除天災外不得工作,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
Thumbnail
在勞基法中並無硬性規定試用期,試用期屬於【由僱主與勞工雙方合意】的自由契約,但不能低於勞基法標準,低於標準便是違法。節目介紹了試用期的必要性,提到了三大試用期的誤區與誤解,讓聽眾更瞭解相關法規維護自身權益。
Thumbnail
特別休假,我個人還是比較偏好、建議採週年制: 1.曆年制很可能產生遲延給假的狀況 2.曆年制需要計算日數,不像週年制固定日數 3.曆年制會產生畸零時數,公司請假單位可能無法配合 4.HR工作者需要具備解釋制度的能力,且勞工需要願意接受HR的解釋 5.曆年制最終(勞工離職時),還是要回歸週年制度驗算
Thumbnail
時至今日,依然時常聽聞「負時數」的問題,真的是深感荒謬。所謂「負時數」是指勞工未達每月固定的工作時間,就需要無償加班、扣假...等方式補足時數的制度,不過這些制度很明顯屬於違法;其實民法第487條已對「受領勞務遲延」作出明確規範:「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
Thumbnail
企業提供午餐就要員工禁止外出用餐是否合法? 某地方勞工局認為違反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我們的法令就是這樣,要讓企業自己很聰明、很理解的可以自行運用!甚至打電話去問,還會有不
Thumbnail
個案 公司資遣工作未滿一年勞工,於113年3月5日依法預告,同年3月15日為離職日,謀職假應該是幾天呢? 有關謀職假相關規定,可參以下二個解釋令。 《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10月17日勞資 2字第 0950105136 號令》 核釋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
Thumbnail
勞資雙方未避免計算假日工作及平日延長工時工資之繁雜,與所屬員工議定假日工作及平日延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式,且未低於基本工資,於法是否可行? 相關法令規定 《勞基法第21條第1項》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項》 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
Thumbnail
《最低工資法》延宕7年多,2024年1月1日開始實行。 👉基本工資怎麼來? 👉最低工資法6大重點 👉真的有保障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