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還沒開始ETC電子收費前,會設置類似檢查站的設施,讓每個用路人經過一段路收一次費用,負責收費的人員稱為「國道收費員」。
在全面計程收費後,收費員在資遣金有部份爭議。但這裡要說的不是這些人的訴求。
而是來談談「選擇權」。
國道收費員,準確來說並不是公務員,是屬於一年一聘的約聘員工,在那時很多人認為這份工作是「鐵飯碗」,幾乎跟公務員差不多。
我知道很多人的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為公務員,穩定、有保障,將來的不確定性大幅下降,但這也是一體兩面的看法。
穩定就一定好嗎?
我倒覺得並不是,過於穩定也同時失去各種可能,穩定的生活會在面臨重大挫折時而慌張不已,穩定的工作會在失去之後驚慌失措。穩定看似美好,卻扼殺了各種可能。
我們在公司上班,可以依據能力升遷,或是跳槽尋找更好的薪資管道,這些都是擁有「選擇權」才能做出的決定。反之,今天成為公務員,能擁有相同的經驗嗎?
「選擇權」並不是有多少選擇,而是你的「能力」能產生多少選擇。
有的人遇到問題,就只會閃躲飄,沒有扛起重責的肩膀,這類人公司絕不會提拔他們,因為這些人面對挑戰,就只會有一種反應,「逃」。
想要擁有選擇權就需要有相對的能力,要是想在生活中擁有選擇,那我們必須要努力提升自己,而不是空談說上天不給機會,機會是要自己「努力」爭取的。
我們會適應現在的生活,卻對現在的生活感到不滿意,這是因為我們太久沒有成長,以至於我們沒有能選擇其他生活形態的能力。要是有件事情你很想做,但現在的你無法達成,那你可以把這個目標分批完成,原本一個月無法完成,那就拆成六個月完成。每次一步一腳印的腳踏實地,總有天,會到達你所嚮往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