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從未發現自己可以變強

2022/05/05閱讀時間約 14 分鐘
我唯一一次離職是在工作快滿三年的時候,當時都在同一間公司待著,只換過一次部門,中間我們還被一間大企業併購;但我都是在同一個職場環境工作,當著行銷部的主管、領著還不錯的薪水,卻做著重複性的工作。
有一天,我看到網路上有篇很紅的文章説:
「如果你想廢了一個人,只要給他高薪讓他不斷做重複性、倒茶般的工作,5 到 10 年後這個人就廢了。」
結果當天我就寫了辭呈,信中還真的跟我老闆說了這段,後面還加了一句:「我現在就有這種『覺得自己快廢了』的感覺。」
然後我就離職了!
現在回看這件事,的確覺得當時有點衝動啊……畢竟「離職」是我們人生中少數幾個重大的時刻;可是離職後我的確過得比之前好很多,不僅轉做線上教育課程,還成為一位講師。
所以我常在想:「要是當年有人能告訴我一個『你什麼時候能離職』的標準就好了。」
但看遍了網路上寫的那些毒雞湯跟職場幻想文,我覺得一點參考價值都沒有,不如......就我自己來寫吧!
首先,你要知道自己面對工作,永遠都有三個選擇:「接受」、「解決」,以及「離開」,而且這三個選項是有順序的!

一. 先接受:不要因為「不喜歡」就離職

如果你是第一份工作,剛入職場的朋友,請先學習「接受」,不要一下子就「離開」,因為有時候衝動型的離職會給你造成很大的傷害與損失。
常會有人批評:「現在的年輕人一份工作都做不久,才來 1 週人就不見了!」原因可能是覺得工作內容很悶、沒有成就感、或看不慣職場裡的作風與某些人的嘴臉,結果短時間內就換了 2-3 間公司。
這會造成什麼問題呢?就是你的履歷上會有一堆污點。
要知道人資在看履歷時,通常只要看見你每份工作都不到 1 年,就會直接在篩選階段把你刷掉;因為與其花時間調查你,不如挑選其他履歷看起來更安全的求職者,這對他的工作更有效率、風險也比較低。
所以你想要離職前,請先思考一下:
「我遇到的那些不舒服的狀況,是不是這個領域、或是工作時必然的常態?」
尤其是跟「人」有關的問題(例如你的主管很機掰、同事很靠北),請先去問一下前輩、或是有在做同行業的朋友,你有極高的機率會發現……每間辦公室裡都有一位慣老闆、一位機掰主管、還有一位超會甩鍋的同事。
逃到哪,都一樣要面對這些人啦,不如就接受吧!

二. 解決:理解規則,再改變規則

再來說說「解決」,你要搞清楚一間公司的「遊戲規則」,先熟悉、活下來後,再提出改變規則的建議,這個順序不能搞錯。
很多人剛進公司,會覺得:「上面的人都好蠢喔!怎麼都用這麼笨、這麼慢的方法做事?」
還有一種比較危險的是想直接獻策、越級跟老闆報告……欸先別衝動啊!
你覺得現在的職場環境有很多問題、他們的方法很笨,可能是因為你掌握的訊息不夠多,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
舉個例子吧,以前打仗的時候,小兵通常是站成一排一排的,大部分的兵眼睛只能盯著前面那位同胞的腦袋;所以每個小兵心裡想的都是:「怎麼還不快點打啊?衝啊!到底在等什麼啊?」
但切換一下視角,你站在將軍的高度來俯視戰局,想法就完全不一樣了;你會知道現在不是出兵的時機、你手上會握有很多秘密的情報,知道哪邊有埋伏,所以你會下一些看似很蠢、很孬的決定,例如「撤退」、「待機」,目的就是讓整個戰局慢下來。
所以回到我們熟悉的職場,那些在工作上你看起來毫無意義的流程、甚至是像陋習的潛規則,通常都是戰略性調整,是一個團隊難以避免的成本。
他們也許不是不知道有問題,而是刻意要讓問題存在。
所以你不要一上來就質疑老闆跟主管的智商,整天想著衝撞體制、改變世界;看什麼都是問題,說不定你才是那個「問題」本尊啊!
我建議工作在 3 年以內、甚至你做 3 年了,卻從未承擔過管理職的人,先去研究公司的經營方向,還有整個行業的特性;從中你會發現未來幾年的趨勢,然後比對一下自己公司當前的業務是怎麼運作的、其他競爭對手都是怎麼想的?
光是做這些功課,你就會從離職的衝動裡解放出來了。
哪怕你最後研究了老半天,發現公司真的沒救了……你也不會白做工啊,因為你知道行業裡哪間公司最厲害,趕緊跳槽過去吧!
而且要記得,越快融入組織、證明你自己是懂「遊戲規則」的人,你做出貢獻、獲得升職與信任的機率就越高。
當你手上能掌握到的訊息變多,權力自然也會變多,這時候你再提出:「我們能不能試試看這樣做、理由是什麼、這能帶來怎樣的效益。」是不是別人就會更願意聽你說話了呢?

三. 離開:你什麼時候能不在公司裡工作?

講完「接受」跟「解決」,再來就是最後一個選項「離開」了;也就是我開頭說的,判斷「應該離職」的標準是什麼?
我再翻一本書的時候,剛好給我看到這個標準,你一定想不到這本書是什麼......《李誕脫口秀工作手冊》!
有在看中國一檔節目叫《脫口秀大會》的,肯定知道「笑果文化」的共同創辦人李誕是誰,我就不介紹他了,主要講這本書給我的啟發。
裡面寫到一句話特別準確,他說:
「工作是交易,是你用自己的時間與才能,通過一間公司與市場交換金錢。」
什麼意思?如果我們回看人類社會早期,你會發現很多人成年後,會留在自己的家鄉種田、或是繼承家裡的手藝,開間小攤販做生意。
直到現代化社會,我們才發展出「公司」這種組織,人們開始擺脫種田、繼承家業、做小生意的選項,紛紛進入到城市打拼,進入公司替老闆工作。
這時就有個疑惑產生了:「為什麼大家都選擇去公司工作啊?自己一個人做事不是挺好的嗎?很自由啊!」
這個問題,在 1937 年還真的有人回答了,他就是著名的經濟學家,羅納德·寇斯(Ronald Harry Coase);他在一篇論文叫《企業的本質(The Nature of the Firm)》裡,就探討了「公司」這種組織存在的理由。
他寫到:
「個人與市場打交道,有著巨大的『交易成本』;而透過『公司』這種組織,就能把龐大的交易成本給降下來。」
舉個你比較好理解的例子,假如你生活在沒有「公司」的早期社會,你想吃薯條,該怎麼做?
  1. 首先你得去找農民買馬鈴薯,
  2. 再來要去買鹽巴,而且當時的鹽是被政府管制與壟斷的食材,你得到國家指定的公賣局才能採購。
  3. 最後你總得有油吧?要炸薯條用的。
回到家後開始想辦法料理,你要把馬鈴薯切條、嘗試油炸的時長、最後再灑上一把鹽,才能吃到一包薯條(味道可能還不怎麼樣……)。
但現代社會的我們,有了「麥當勞」這種公司,一切就不一樣了!你直接走到家裡附近的門市,用 $40 多塊就能買到一包中薯(還附番茄醬)。
透過麥當勞,你就能省下採購食材的通勤時間、跟農民吵馬鈴薯的價格、跑去公賣局買鹽巴跟油的資格申請,這些就是巨大的「市場交易成本」。
所以寇斯說,社會上之所以有這麽多「公司」存在,就是因為它們能幫人們把龐大的「市場交易成本」提前給算好,給一個簡單的「售價」,你直接跟公司買現成的產品,就不用那麼累了!
OK 那我們回到李誕的那句話,你就懂了吧:
「工作是交易,是你用自己的時間與才能,通過一間公司,與市場交換金錢。
不想在公司工作,你就要有自己與市場打交道的底氣。
你得負擔租金、要跟客戶推銷、還要討價還價、避免法律糾紛。
這過程太複雜,成本太巨大了!而一般人不想承擔這麽多變化與不確定的風險,因此我們選擇「加入一間公司」,出讓自己部分的權益與自由,來換取薪資。
所以我們就能得到第一個離職的判斷標準了:
「當你覺得自己與市場打交道的成本,比透過跟公司打交道的成本還要低時,你就可以離職了。」
最常見的例子是早期的藝人明星,他們都是簽給一家「經紀公司」,透過經紀人幫忙安排通告、檔期、有的沒的宣傳行程,經紀公司再從藝人賺得的收入中提取分成。
但現代的藝人跟網紅,都會在家開自己直播、開 YouTube 頻道、也會有廠商直接私訊請他們代言產品;他們比較一下自己被經紀公司抽走的成本,與自己花時間經營副業的成本,後者明顯比較低時,就會想跟公司解約。
所以你要離職前,請判斷一下:
  1. 我現在跟「公司」打交道的成本是什麼?是工作時長、消耗的心力、專業技術的貢獻等等。
  2. 然後再想想:「如果我離開公司,靠自己的能力跟市場打交道,賺得到錢嗎?能賺多少?會花多長時間?我能忍受這些風險與成本嗎?」
如果衡量一下發現可以接受,那你就能離職了。

四. 但還沒完!你還要想想團隊的作用

剛剛講的,是依據經濟學家寇斯提出的觀點:「公司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它能將巨大的市場交易成本降下來。」所以人們選擇留在公司組織中,避開龐大的交易成本。
但有另外兩位經濟學家聽完後,覺得不對!一位叫阿門·阿爾奇安(Armen Alchian),另一位是哈羅德·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他們給出另一個角度來解釋「公司為什麼存在」;並在 1972 年,共同發表一篇文章叫《生產、訊息成本、與經濟組織(Production, Information Cost,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
裡面說:
「公司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它是一個『團隊』;而『團隊』的特性是能讓總產出效益,大於單獨成員的貢獻之和。」
什麼意思?一樣用前面那包薯條來舉例吧!
前面說過薯條的成份,就是馬鈴薯、鹽巴,跟油對吧?馬鈴薯本身可以很脆很大顆、鹽巴也是純天然超提味、油則是頂級初榨的橄欖油。
但我問你……你是願意直接啃一口馬鈴薯、抓一把鹽巴灑進嘴裡、再灌一口油;還是想吃一整包炸好的薯條?
當然是後者啊!因為一整包薯條帶來的享受,會大於你直接吃這三種食材對吧?這就是那句話的意思:「團隊帶來的效益,比單獨成員的貢獻之和還要大得多。」
你待在公司裡,能創造出來的成果、能達到的社會成就、能挑戰的領域機會,通常會比你自己一個人單幹獲得的成績來得更高、更突出,所以你才願意留在公司裡打拼。
因此我們得到離職的第二個判斷標準了:
「當你覺得待在『團隊』裡工作帶來的總效益,已經遠低於你『個人單幹』的成績了,那你就能離職。」
例如你發現團隊大部分的工作量都壓在你身上、業績也都是你在扛,而且明明白白都反應在數據跟報表上了,那其實就沒什麼好猶豫的了。
離開到別的團隊、去跟更強的人一起工作,甚至去創業,可能都會比你留在這間公司裡更好。
所以兩個「離職判斷標準」你都要記住:
  1. 當你與公司交易,比跟市場交易還要累時,你可以離職。
  2. 當你跟團隊合作,帶來的產出效益比你個人單幹還要低時,你可以離職。

五. 請記住,你隨時都能離開

最後,我們來聊聊「離開」這件事吧!
通常人在離開一間公司前,大概都會嘗試解決或提出一些建議,可是你終究會發現,個人能力是改變不了一個組織的;尤其在一份工作幹到 3 年左右,擔任「中階主管」這個層級是最無力,也是最累的。
像我開頭提到自己的離職,就是發生在這個時期,那時我已經意識到自己沒辦法在做什麼,也升不上去了(畢竟再上去就剩老闆了嘛)。
而一間停滯的公司,往往會一直出現重複性、系統性的問題,甚至會瀰漫一股推卸、事不關己的氛圍;要他們改變就好像「拆炸彈」一樣,風險太高了,大家也都知道炸彈遲早會爆開,但每個人期望延後爆炸的時間,不要炸在自己手上就好。
如果這種氣氛出現在你身邊,這時我建議你也別管什麼判斷不判斷的了,趕緊離開吧!
可是當你還在為「公司」提供服務時,就要盡可能提升自己身上那些「能帶得走」的能力。
不要眷戀「頭銜」或是「收入」數字的上升,有些人還會惋惜自己跟同事的關係就像家人一樣親密,會捨不得走......欸!你只是不在這邊工作,又不是叫你跟他們斷絕往來。
至於離開後,我要提醒你一句:
「不要一直替前公司瞎操心,他們沒有那麼需要你。」
有些人離開後還整天關注前公司的八卦,一直跟前同事聯繫,甚至會給他們工作上提建議;美其名是很講義氣、很重感情啦,但我就想問一句:「……你很閒嗎?」
你的人生有限啊!
去做一些有發展性的事,或專注為你的新公司服務,不要像分手後的情侶一樣,整天還在刷前任的 IG 跟 FB,趕緊找下一位對象比較實際。
另外還有些人,明明嘴上一直抱怨工作很忙很累、公司很爛,但他卻從不離職;這其實蠻好笑的,通常那些抱怨最兇的,往往也是絕不會走的人!
真正想走的往往都是一聲不響,時間一到、任務完成他就閃了,根本連抱怨的時間都不會浪費。
那不走,又一直在抱怨工作很忙、負擔很重的人,到底在想什麼呢?
我覺得他心裡可能是在暗爽的。
因為在這些忙碌中,他獲得了一種「被需要」的優越感;他的抱怨背後,其實是想表達:「你看,你們沒有我不行吧?我很厲害吧!掌聲再大一點!」
……不要享受這種無意義的優越感,這個環境讓你以為自己是「超人」,大家都很需要你,但其實你不是。
到外面去看一下,能扛 7-8 份工作的「超人」其實特別多,你並不特別、這也不是一個健康的現象。
不敢離開,是因為你不想失去這種「被需要」的感覺,但你要稍微退後一步,看清現實,就會發現大家只是在把事情丟給你,誇你兩句他們就能過得很舒服了,憑什麼呢?
所以趕緊走吧,離開時也不要抱持一種心態:「我看你們沒有我,以後怎麼活!」
……我告訴你,通常他們都會活得蠻好的,生命會找到自己的出路,世界沒有你也照樣也能運轉。
不要覺得你手上的工作很重要、交不出去,一間公司是靠「團隊」才能運作的,不是仰賴「個人」;你沒有義務跟公司共存亡,只有老闆跟股東才有這種責任問題。
記得嗎?工作是交易,是你用自己的時間與才能,通過一間公司與市場交換金錢;重點在「交易」,你覺得不划算?趕緊走就好,一直惦記著前公司,本身不也是一種成本嘛。

結語:離職並不可怕

好,希望我有把「離職」這件事說透了!
雖然通篇都是在勸別人離開,但其實我是蠻支持你待在公司裡好好工作的!
畢竟尋找到適合自己的團隊、跟一群人完成大型的專案,這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但相信我,社會上的公司非常非常多,你的選擇幾乎是無限的。
這篇文章也是想提醒你,你的價值是一個持續變動的過程,你的潛力也是無限的,可能只是暫時待錯了地方、擺錯了位置,所以發揮不出來,所以不妨考慮「離職」這個選項。
畢竟「離職」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從未發現自己可以變強。
如果你意識到自己 2-3 年的職場生活都沒有太大變動,這可能就是一個警訊了,是世界在提醒你「應該成長」的訊號;這時不妨就勇敢的遞出辭呈,投入下一趟旅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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