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git與手:數位圖像時代下的技術反思(中)觸覺:想要撫觸的手

2022/06/08閱讀時間約 19 分鐘
文 / 藍劍虹 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副教授
皮膚是心智的親近朋友,其他器官的心理重要性都比不上皮膚⋯⋯了解皮膚,也是在了解自己

觸覺-皮膚

身體與手,之所以能成為技藝的基礎與掌握者,有賴於一種我們平常都忽略的感官:觸覺。皮膚,是遍佈身體的最大器官,它和我們身心與大腦都有整體性密切連接。皮膚科醫師蒙蒂・萊曼(Monty Lyman)在《皮膚大解密》:
「(皮膚)這個大家最為忽視的器官其實也最迷人(⋯)是通向我們自身的橋樑(⋯)皮膚是心智的親近朋友,其他器官的心理重要性都比不上皮膚(⋯)人類觸覺極其複雜,令人費解,這促使我們重新檢視身體接觸在這個日益孤立和電腦化的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人類的皮膚甚至影響了哲學、宗教、語言,影響所及遠遠超出其單純的實體形式(⋯)皮膚也顯示我們身為人類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了解皮膚,也是在了解自己。[1]
梅洛-龐蒂晚期提出La chaire觀念;此詞通常中譯為「肉」或「肉身」,不過學者劉國英建議將之翻譯為「肌膚存在」。[2]此翻譯更貼切凸顯觸覺的根本性。萊曼:「人體邊緣的東西才是人類身而為人的核心。皮膚就是我們自己。」[3]如法國詩人梵樂希(Paul Valéry):「人身上最深邃的就是皮膚。」(Ce qu'il y a de plus profond en l’homme c’est la peau.)
透過把身體借給世界,畫家才把世界轉變為繪畫

圖畫手勢

這提供了對梅洛-龐蒂所言:「透過把身體借給世界,畫家才把世界轉變為繪畫」的原因。繪畫是畫者肉身的展現,繪畫的表面,就會如身體肌膚一樣,是畫者身體的質變表達(transsubstantiation)。此外,還有「圖畫手勢」(geste pictural):
「繪畫的表達取決於身體自我所施行的「圖畫手勢」。換言之,對畫畫創作而言,身體運動比任何觀察、想像和構圖工夫更為關鍵,任何意義的「到來」(avènement)勢必依賴身體上產生的某種「手勢」舉動(⋯)任何藝術創作、藝術表達便等於是藉由身體運動而「具體」敞開一個世界,也就是造成「世界化成肉」(l’incarnation d’un monde)這種結果。[4]」
「圖畫手勢」正是數位圖像所缺乏。數位圖像中,尚能傳遞表現身體的就是在進入電腦之前畫者所繪圖像,進入之後,身體消逝被指令取代;此外,畫者知道進入數位系統後,保有修改補充等可能,因此在作畫時,其身體運作、圖畫手勢無法有其完全的張力。
圖畫手勢,並非繪畫者對媒材材料等物質的控制,不是一個至高主體對形而下的物質進行全然意志的控制,哪怕是最高技藝者都不是,因為媒材物質是會對畫者身體有所抵抗,這如哲學家加斯東・巴修拉(Gaston Bachela)所言的「對反」或「反抗」(contre)或相互靠著、對峙[5]:
在一個想像者眼中,物質顯示出抵抗(⋯)這種抵抗直接地作用在觸覺上。在觸摸中,手涉入了與「對反」或「反抗」效應的遭遇:所謂「對反」或「反抗」效應是指從物質方面反作用於手上,物質反抗著手。[6]
這也是為什麼傳統繪畫媒材的掌握都需要至少數年以上的學習,並在後續時間乃至終生的持續練習與探索。相對地,數位系統是毫不抵抗的,僅需兩三個月甚至更短時間,就可以進入高度控制狀態。
觸摸可賦予生命

觸摸

在繪畫中,畫者總是跟物質媒材處於互動交會狀態:不只是畫者觸摸物質,而物質也在觸摸著畫者的手。巴修拉引述諾瓦利斯(Novalis):
「每一次的觸摸都孕育出一個實體,其效果與觸摸一樣持久。」換言之,實體堅硬或輕柔地觸摸著我們,如同我們觸摸著它一樣(⋯)是由於神奇的手,是具有充分想像力的觸覺的觸摸,賦予在物中沈睡之質性(qualité sommeillant)的生命。[7]
對此,萊曼則引述繪製聖西斯汀教堂天花板壁畫米開蘭基羅的話:「觸摸可賦予生命」。[8]這個給予之所以可能,並非是主體對物質的單向觸摸,而是雙向交互的。學者黃冠閔:「在對峙物質的抵抗時,我們可平衡我們的力量,我們也變得在物質上更加有技巧。」[9]
身體、手與媒材物質在勞作者的想像力驅動與之緊密長期的交互對治下,會產生一種「親密性實體」。那是人與物質之間生成出來,一種彼此互為身體的獨特親密性,乃至只有在某個體筆下、手下才能出現,是其身體與該物質的獨特展現,他人無可複製。一種親密深度的熟悉接觸而孕生的獨特實體。
這絕非僅是少數藝術家特權,任何親身與媒材物質打交道和遭逢者,皆能蘊生之。事實上,在插畫家、畫家之外,也可在非專業領域看到,如素人繪畫和兒童繪畫上看到。在筆者個人的畫畫教室就可見到,每個孩子會有其不同的繪畫筆觸整體樣貌的差異。這一點甚至連孩子的家長都可以感受到,他們能看出哪些畫是他們的孩子所畫。這種與物質材料交織會各個不同,也因不同畫者與物質遭逢之差異,衍伸出不同樣貌。[10]這也是為什麼畫者的繪畫會有演變生成;同一物質媒材也會在不同畫者展現不同樣貌風格的原因。
相對於此,數位技術是物質的缺席。在數位空間中,沒有水彩或蠟筆等,儘管看得到媒材各式效果模擬。缺乏物質,這使得「觸摸」無從發生,觸控筆在繪圖板上的觸壓,與手的觸覺是無法相比擬的——觸控或能更靈敏,但是還有紙張,觸控介面能模擬不同紙質厚薄和紙材差異?甚至在使用繪圖板後,原本手繪能力會降低。[11]這是物質缺席薄弱所致。
今日,僅管設計輔助軟體、數位編排或繪圖等技術日益普遍,然而真正能啟動設計與創意的依舊是手繪。平面設計師米爾頓・葛雷瑟(Milton Glaser),〈我愛紐約〉的設計師:
「可悲的是,今天你看到的很多設計作品都只是編排(⋯)因為他們當中很多人不會畫畫,只會用電腦把可用的素材亂擺一通,那種人對於圖像的控制很有限,因為那是很大的侷限(⋯)你去看藝術展,很多東西都是由電腦生成、拼貼、組裝而成,現在看到大部分的東西是搜尋出來,不是做出來的。[12]」
弗蘭克・R・威爾遜(Frank R. Wilson)在《手的奧秘》指出,僅管最後手會把工作交給其他輔助技術,手的基礎訓練依舊為後續的工作中提供其豐富想像力營養。[13]若顛倒過來會造成問題的,他引用盧卡斯藝術公司(LucasArts)的人力資源部總監卡倫・切利尼(Karen Chelini)的說法:
「在那些把大量時間用在電腦上的畫家作品中,你看到的是僵硬和呆板,缺乏豐富和深度(⋯相對地)透過傳統美術訓練,讓你可以訓練眼睛去注意身體的運動。你能學到態度、感覺和表達。優秀者是那些從小就把素描本帶在身邊的人。[14]」
數位科技和人工智慧、虛擬實境等當代科技,其實都深知自身缺乏觸覺的問題,VR可在視聽上達到幻真效果,但是觸覺領域卻是較遲才受關注。近年來觸覺科技(Haptic Technology)也開始發展。這部分萊曼亦加以討論[15],並感嘆:
「觸摸技術與機器人觸摸的最新發展充滿了諷刺。我們的社會正面臨「失去接觸」的危機。我們比較習慣以手指跟手機銀幕互動,而不是給別人一個安慰的擁抱或是拍拍後背的安撫。這種最古老的感覺是神秘的,有時甚至難以形容(⋯)在西斯汀教堂的天花板上畫出那個神妙接觸圖的義大利藝術家知道這個道理,誠如他所說的:「觸摸可以賦予生命。」[16]」
圖1《創世紀》壁畫局部,米開朗基羅。[17]
米開蘭基羅將自己畫在耶穌十二門徒之一的Bartholomew手裡所提著一張他殉道時被割下的人皮上。[18] 這不正是梵樂希所言,「畫家提供出他的身體」的表徵?米開朗基羅所提供出的身體,正是皮膚
圖2《最後的審判》米開蘭基羅,Saint Barthélemy局部。[19]

召喚觸覺的案例

當代作品中有不少召喚觸覺的案例。林小杯《喀噠喀噠喀噠》描繪奶奶時代的裁縫機和其縫紉手藝作品,其主題是關於透過縫紉傳遞著溫度與情感(奶奶連夜為孫女手工一針一線縫製),不過除了畫者速寫之外,採用了不少數位技術。這自是不無矛盾。若解讀其數位技術運用意涵,那能得出的是:手工針線活,在數位時代已然逝去;這亦是當今實況。
不過作者依舊想召喚手工針線活感受:在封面上用縫上一條十幾公分長的線,並露出一小段線尾:「最後討論封面設計時候就會想,要是真的可以有車線的話,那一定很好玩。」[20]「我特意設計像是用縫紉機車了一根線,我希望大家可以親手摸到這條線(⋯)然後將手沿著那條車上去的線,他會摸到一節一節的感覺。這個時候,也就是可以念出書名《喀噠喀噠喀噠》的時候,我覺得孩子一定會一邊一邊到聲音的。」[21]這是希望透過觸摸車線而召喚「喀噠喀噠」的聲音感受。
圖3《喀噠喀噠喀噠》封面、局部放大,林小杯。
另一召喚觸摸案例是碧翠絲・阿雷馬娜(Beatrice Alemagna)《我的愛》(Mon amour, 2002),此作品全面地以各種質感布料和鈕釦、蕾絲、線,以刺繡手法構成。(圖4, 5)在書中,那隻奇特物種,並不知道自己是誰,諸言語命名皆無法掌握定義他,直到後來,他遇見另一奇特物種,他脫離這些語言命名(他不想知道他是誰),他只說:「我愛你厚厚的毛。」(J’aime tes gros poils.)也由對觸感的召喚,定義了「愛」:「你是我的愛。」愛或情感並非言語之辭,而是得透過撫觸而確存。
圖4, 5《我是誰?我的愛》內頁兩種,阿特麗斯・阿勒瑪尼亞,中國人民大學,2003。內頁文字(左)「你好,我喜歡你的毛。」(右)「你是我的愛。」
作者「發現到線、鈕扣和布料等能夠很好的涵蘊延展情感(affection)、溫暖等感受。那就像在召喚著我們去觸摸它們,是一種撫愛。我覺得以這樣方式製作與此書標題是再合適不過了。」[22]此作品確實是作者一針一線縫製而成,其使用各式布料等,召喚讀者的手去撫觸之和傳達愛的感受。這也喚起小孩對觸覺的喜愛,想想小時候對毛毯或布偶的依戀,觸覺也是嬰兒最早啟動的感官,遠勝於視覺、聽覺。[23]
圖6《我是誰?我的愛》,內頁局部。 圖7《我是誰?我的愛》,內頁局部。
圖8《我是誰?我的愛》,後蝴蝶頁,局部放大。
此書後蝴蝶頁更縫製一塊棉布並留下了縫針。(圖8)這呈現縫紉或刺繡技術與工具。「技術」(technique)其印歐辭源“tekth”(to put in hand)[24] 就有「織」tisser(交織)之意[25],而「文本」(texte)、「織品」(textus),也都源自相同辭源,而兩者的聯繫更絕非僅是辭源上的,編織技術其實為後來的排版和電腦提供了基礎。[26] 這提醒技術源起於手的勞動操作和感官緊密連接。
織品首要召喚的是:手的撫觸,而非視覺。
在安・艾珀(Anne Herbauts)《風是什麼顏色?》(De Quelle Couleur est le Vent ?, 2011)這部獲得法國女巫獎(Le Prix Sorcières)的作品,便質疑視覺優先性。它以一個看似探問視覺的問題:「什麼顏色?」來起問。然而「風」是什麼顏色呢?這就不是眼睛所能回答的問題,而是需要去「體會」:身體的遭逢與領會。這也是為什麼此故事是由閉上眼睛的孩子來探問。封面上主角閉著眼睛,身體則與整個背景交融一體:當閉上眼睛看不見身體外形界限時,身體便與整個圍繞著環境交融。標題下打洞點字,那是「風」:得去摸才能觸知。(圖9)
圖9, 10《風是什麼顏色?》,封面局部放大、內頁局部,安・艾珀,遠流,2013。
此書特色在於結合壓印、打凸的技術製造可觸紋路和透明可觸上光油墨營造觸感表現。對此設計師鄭司維:
每一頁幾乎都有一些局部上光的質感(⋯)衍生出不同於紙的觸感差異(⋯)整本書在質感上是非常豐富多元的,所以要充分閱讀它,必須加上手的觸摸才行(⋯)繪者運用了現成的布紋與花紋做拼貼,還有處處可見暗示性的指紋印,請讀者去觸摸它(⋯)這本繪本藉由各種質感來喚醒我們的觸覺。[27](圖10~12)
圖11, 12《風是什麼顏色?》,內頁局部放大兩種。
以「風是什麼顏色?」重複提問進行,逐次回應以各種觸感設計。詢問雨,風是什麼顏色?回應是:整片佈滿打凸小點藍色頁面;山的回應則是:可觸摸的山紋肌理;蜜蜂回應以太陽的顏色:可見浮凸可觸透明上光的蜜蜂,對頁是閉著眼的圓臉,橙黃帶紅色調。那是閉著眼感受陽光之神態,仿若一輪太陽蒸騰而出;臉部層次肌理是由手指處處抹擦撫觸而成:在此,光轉化為可感、可觸之物。(圖13~19)
圖13, 14, 15《風是什麼顏色?》,內頁、局部放大兩種。
圖16~19《風是什麼顏色?》,內頁兩種與局部放大。
圖16~19《風是什麼顏色?》,內頁兩種與局部放大。
故事最後聚焦在。最後兩個畫面是:左手與右手。左手手掌,週邊透明上光,產生出手壓印在書頁上手痕(圖20);右手,淡藍色調水彩手痕,深淺變化暗示著手壓觸上去的不同輕重痕印,更特殊處在於以透明上光微微浮凸呈現手的皮膚:可見整個手掌和手指的掌紋、指紋。(圖109)當讀者以手撫觸此手,可具體而微地觸摸到上面的掌紋指紋。在此觸之際,喚醒我們自身的觸覺!
圖20《風是什麼顏色?》,內頁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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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蒙蒂・萊曼(Monty Lyman),《皮膚大解密:揭開覆蓋體表、連接外界和內心的橋樑,如何影響我們的社交、思維與人生》,洪慧芳譯,台北:臉譜,2021,頁10-12。
[2] 參見劉國英,〈肌膚存在——從存在論層面到跨文化層面的運用〉收錄於《現象學與人文科學》第六期《梅洛龐蒂:以人文科學改造現象學》,劉國英、張燦輝主編,台北:漫遊者文化,頁75-108。
[3] 同上註,頁278。
[4] 宋灝,〈梅洛・龐蒂論「世界的肉」與「圖畫手勢」〉收錄於《現象學與人文科學》第六期《梅洛龐蒂:以人文科學改造現象學》,前引書,頁118。
[5] Contre,亦有相互抵靠之意。
[6] 黃冠閔〈觸界——知覺或想像?〉收錄於《現象學與人文科學》第六期《梅洛龐蒂:以人文科學改造現象學》,前引書,頁178。
[7] Gaston Bachelard, La Terre et les rêvries de la volonté, Paris, éd. José Corti, 1948, p.30. 中譯本參見《土地與意志的遐想:論力的想像》,冬一譯,北京:商務,2020,頁23–24。
[8] 萊曼,《皮膚大解密》,前引書,頁179。
[9] 黃冠閔〈觸界——知覺或想像?〉,前引文,頁177。
[10] 黃冠閔〈觸界——知覺或想像?〉,前引文,頁177-178。
[11] 同上註,頁21。
[13] 《手的奧秘》,邢錫范、袁明譯,瀋陽:遼寧教育,2008,頁184。
[14] 同上註,頁184-185。
[15] 他論述從觸控螢幕到2017年的觸覺VR技術和可拉伸的機器人皮膚,並詢問在人工智慧領域專家:「我們能不能製造出表面複製人皮的機器人,進而模擬人類觸覺的複雜性。」而回答是:「問題是,說到觸摸,我們只是把皮膚視為神經末梢的終端。要機器人拿起一組鑰匙已經夠難了,要他們去感覺那又是另一回事。」僅將觸覺掌握為「神經末梢的終端」,這顯示當代科技對觸覺的掌握是遠遠不足。《皮膚大解密》,前引書,頁178。
[16] 《皮膚大解密》,前引書,頁179。
[18] 「在耶穌的左腳前拿著人皮的應是十二個門徒中的巴多羅買(Bartholomew),傳說他是被剝皮而死(⋯)巴多羅買手中人皮的臉卻不是他自己,而是米開朗基羅的自畫像。」參見〈解讀米開朗基羅「最後的審判」〉,黃業強,《東海大學文學院學報》,第54卷,2013.12,頁15, 16。
[19] 圖片出處:https://fr.wikipedia.org/wiki/Barth%C3%A9lemy_(ap%C3%B4tre)
[23] 「嬰兒時期的我們,生活在以觸覺為中心的世界裡(⋯)在嬰兒的五感之中,最早啟動的就是觸覺(⋯)大約從母體懷孕十週起,就能觀察到(胎兒)觸摸自己或子宮壁的行為,據信學習已在此時開始。」參見《觸覺不思議》,前引書,頁26-29。另外關於母親對嬰兒的觸摸、擁抱對嬰兒生存的重要性,參見《皮膚大解密》,頁171~172。
[24] 其印歐辭源:Originating from the Indo-European “tekth-”, “to put in hand, work on, build”,引自Literature and technology, Mark L. Greenberg, Lance Schachterle, Lehigh University Press, 1992, p.15.
[25] 參見Le petit Robert辭典, 2006版,Technique辭條與tisser辭源說明,p.2572, p.2620.
[26] 1801年法國織工雅卡爾(Joseph-Marie Jacquard)發明了一種以打孔卡片來設定圖案的織布機,提花梭織機(The Jacquard Loom),這個設計和「現代系統中的0和1一樣可主導一系列動作(⋯)後來不少發明家也採納他的概念,用紙卡上的洞來代表數值資料或其他類型的資訊。」(《電腦之書》,Simson L. Garfinkel, Rachel H. Grunspan,台北:時報,2021,頁24)「一位美國工程師Herman Hollerith使用此技術協助紀錄人口普查資料。他的公司後來成為『國際商業機器』公司的一部份,稍後以IBM知名。」(《絲線上的文明:十三個故事,纖維紡線如何改變人類的歷史》,Kassia St. Clair,蔡宜容譯,台北:本事,2019,頁15)當時參與的另一位工程師,Tolbert Lanston則使用同樣技術,發明了有古騰堡第二的「單行鑄排機」,此機器的原理「可為磁帶與軟碟片的前身;猶如電腦將資料儲存於記憶體,需要時再讀取資料。」關於這段由人口普查技術到IBM歷史,詳見《書的大歷史》,Keith Houston,麥田,2019,頁16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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