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欲望沒辦法被消滅,當然包含購物欲。
弄清楚自己真正的需求固然重要,但這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做到的事情。
相較之下,看穿商人的詭計簡單多了。只要掌握他們幾個常用、慣用的伎倆,不用單靠意志力克制消費欲望、幫自己省下荷包。
不然,一味地斷捨離,多出來的空間不過是讓位給無止盡的購物欲而已。
本書作者以曾經是購物狂過來人的身份、以及從事廣告業多年的經驗告訴讀者:我們時不時愛找花錢的藉口,雖然喜新厭舊的我們也有責任,但很多時候還真的是「They」的錯!
【始作俑者:製造商】
產品製造商誘導、或迫使我們買更多的詭計,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計畫性報廢:故意讓產品變得不堪使用。
- 隱瞞:刻意強調好處。比方說以改款的燈泡更省電、亮度增加為由,提高價格,但可以使用的時間只剩下舊款商品的一半左右。
- 說謊:號稱某樣商品的可以使用7年,卻故意設計成只有2~3年壽命。因為多數顧客在使用2~3年後,就會忘了其實東西可以用很久這件事。
- 製造無法維修的產品:例如有些智慧型手機被設計成無法更換電池的款式,好讓大家有藉口更換最新款的手機。或是常用的家電像是烤麵包機、洗衣機等被設計成無法拆解修理的款式,讓我們誤解自己沒有能力修理損壞的物品。
二、心理性報廢:讓消費者相信現有的產品已不堪使用,但事實並非如此。
- 誇大科技創新的幅度:十多年前集拍照、聽音樂、追劇等多功能的蘋果手機,到如今多家3C大廠推出色彩繽紛、螢幕更大、拍照畫質更精緻、網速更快等各式智慧型手機,然而功能卻和初代蘋果手機相差不大。順帶一提,我用最久的一支手機是16年的I6+,直到去年底才因為電池耗損太過嚴重不得不換支新的。
- 貶低大眾的審美標準:又要拿智慧型手機當例子了。可能半年前和半年後的功能差別不大,不過是換了之前沒採用的新色系,就能使消費者丟棄(或回收)明明功能完全正常的產品。
【幫兇:廣告公司】
廠商這些做法固然可惡,然而多數廣告業者也是這個騙局的幫兇。以下是幾個常見行(騙)銷(人)手法:
- 從兒童騙起(對小孩洗腦):說到第一次去麥當勞就想到快樂兒童餐、還有隨餐附贈的玩具,對吧?因此等到上到國中才知道:原來肯德基的雞米花更酥脆可口、漢堡王的華堡比大麥克更俗擱大碗。
- 以假亂真(廣告不實):太多可以造假的地方了。比方說宣稱「讓你不想再戴假睫毛」的睫毛膏,廣告右下角可能寫著「本廣告為模特兒戴假睫毛拍攝」;或是零食製造商為了吸引孩子們買他們(口味怪異)的糖果,不惜在廣告中餵食小演員他牌的零嘴;再不然就是美食節目的「素人」、「民眾」,其實根本是自家員工。
- 社會操弄:就是這句「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不知有多少人誤會鑽戒和婚姻一樣是自古以來留下的傳統。
- 名人加持:為某商品打廣告的明星不見得是該品牌的愛用者。也許你喜歡的偶像代言小米手機,實際上他是個不折不扣的果粉。又或者你買了和瘦皮猴有得拚的女演員一樣款式的內衣組,也不會因此變成性感尤物。
- 性感廣告(外貌協會):人類的本能容易受到「健康特徵」吸引,進而導致衝動型消費。儘管這些曼妙身材和超跑啦豪宅等似乎沾不上邊,但買單的人還真不少。不過這些身體通常都是假造的。「人工美女」至少還是真人上陣,有時為了呈現完美無瑕的胴體,修圖或合成四、五張不同女性的照片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罪過。
- 製造恐懼(就像新聞台唯恐天下不亂的報導方式):就算我們已對「限定版」免疫,但碰到「限時搶購」、「結束營業,錯過不再」等「期間限定」的口號總是毫無招架之力。
【啟發】
看穿各種蠱惑人心的花招,可以一定程度地幫助我們擺脫外界操控,精準掌握、挑選自己真正需要且耐久的物品。
做金錢與物品的主人,不要再等到錢不夠用時才來「剁手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