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讀Nicolaus Cusanus的De Quaerendo Deum時發現了一個定義分歧引發的邏輯錯誤(貌似)。然後在幾本中世紀哲學的邏輯模式的書裏也沒找到有關這一段的内容。手賤做了個邏輯轉寫,大部分用的古典邏輯,用了一句模態邏輯,寫了兩頁草紙論證后發現,啊我就是閑得……
問題出在第一章第六段,反正能看懂標題的人肯定能找到原文,對我就是懶得打字。
前提:這一段論證符號用了Nicolaus慣用隱喻,視覺代表上帝,顔色代表人,這個論證中引入了⌈概念⌋這個新概念,就是這個概念出的問題(貌似……)。與邏輯矛盾(貌似)無關的推論也轉寫了,但沒打上來(懶)。
邏輯轉寫:視覺-上帝-S;顔色-人-P;概念-名稱-C
假設 S→~P∧P→~S 【假設神無法認知人,人無法認知神,互相拒斥,無神論】
(S→P)∧~P→~(S→P)【由無顔色的視圖產生錯誤的像,神認知(或創造)人時捨棄人本身的屬性,拒斥認知(或創造)的過程】
推論 有~S→(S→~P);~S→~(S→P);S→(S→P)【神本質的重言式(神學體系日常操作)】
(S→P)→C【(主體)視覺認知顔色(客體屬性)產生概念,神認知人產生名稱(⌈人⌋這個名稱)】
C→P【每個概念都是顔色的函項,名稱用來闡釋人】
推論 有S→(S→P),(S→P)→C所以S→C,所以S→P【再次證僞假設中的前項S→~P】
貌似有問題的一句,用了模態邏輯
~∃C→S【沒有符合視覺的概念,神沒有名稱(神學體系定理)】
推論 ∀C→~S那麽C→~(S→P);C→(S→~P)【此推論與C本身的定義衝突了,可推出(S→P)→~(S→P)】
~(P→S)那麽P→~S【可視世界無法捕捉到任何視綫的名稱和本質,人無法認知神的一切屬性】
解決衝突
a. 改變C的定義,使C成爲P的固有屬性,P→C,而非神認知人過程中的產物。
b. ∃C→S,即神有名稱,使神的屬性可被認知和定義。
顯然a方法符合語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