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 2019 年波瀾壯闊的社會運動,香港人越來越意識到,極權為求扭曲、抹去民眾對事情的一些記憶,乃至令一些不合己見的資訊無法再流存,是可以多麼的無所不用其極。《蘋果》、《立場》等媒體先後關停,多年來保存在伺服器上,已成歷史的新聞資料,瞬間便消失於塵土之中。搶救頻危的資訊,不經不覺間,成為了網絡公民的一種道義上的責任。
故此,當在台灣的媒體網站讀到《焚書》這著作的書摘時,就覺得這是一本很能回應當下的書籍,在書店看到其縱影之時,就立馬決定入手。
此書十多篇章節,訴說了從遠古至今,不同年代的人類,在保存、捍衛資訊時所遇過的種種挑戰和歷程,不論是自然的天敵、人為的威脅,檔案和歷史被消失的風險,一直縈繞著眾多的知識份子。
在科技仍未有那麼發達的年代,資訊檔案通常以印刷品的形式去保存,而存放這些印刷品的檔案館、圖書館,始終要佔據一些物理空間。除了紙張的氧化侵蝕,到可以預視的水災、火警等,在戰爭和動亂仍相對頻繁的年代,檔案館和圖書館,也會成為被敵軍攻擊的目標,而就算館址沒有被催毀,檔案落入敵方的手中,也會喪失了本來的公共性。寶貴的歷史資料,在戰火間,就這樣消失殆盡。
書中亦有記載到,一些檔案館的營運方,如何在戰火降臨的威脅下,爭取時間,在不被敵方發現的前提下盡快把資料轉移至(相對)安全的地方,再在日後尋找新的地方繼續保存。這段拯救檔案的歷程,面對著各式各樣的困難,也看得人有點揪心,而且亦意識到,營運檔案館的機構,及在裡面工作的人,或多或少,也要有一些抱負和使命感,才能使出如斯的拼勁,去捍衛歷史。
從屬政府的檔案館和圖書館,難免脫離不了被政權服務的影子,就算是如英國的 National Archives,好些跟香港前途談判相關的檔案,因為種種理由,而遲遲未能公開,香港的檔案館,檔案缺失、被銷毀的情況就更為嚴重;而圖書館近年面對政治壓力,也把越來越多的書籍下架,或未有購入成為館藏的意向,跟既有的使命,顯得背道而馳。相反,若是由學術機構,或接受捐助的 NGO 去經營的檔案館和圖書館,也許可留有多一點點的空間,不帶立場地留存最多的歷史資料。
科技發展下,昔日眾多以印刷品方式保存的歷史資料,得以透過數碼化,減省了物理儲存空間時,也能避免受到天然侵蝕。可是,數碼化也需要檔案館和圖書館的營運者,掌握相關技術的應用,也在有意無意間,增加了科技服務提供者對資訊保存的支配作用。
而在數位原生內容越來越多的趨勢下,如何好好保存裡面的歷史資訊,也是一種新的挑戰。
一般網站的保存,相對上會簡單一些,現時的 Internet Archive 乃至新興的區塊鏈技術,已經為不少網站做了備份,甚或在發佈的時候已同時做好拷貝。但面對泛濫的資訊,這項浩翰的工程,還是需要廣大網民共同努力,逐點逐點去做。有很多的網站,縱然網址已被記錄下來,但因為各種的原因,網站內容仍未有備份下來,網址就已經失效了,一堆珍貴的資訊就這樣墮進了黑洞。
另一方面,很多人現時已把 Facebook、Twitter、YouTube 等社交媒體,作為唯一的發佈平台,一個個人帳戶裡的帖文和留言互動,也可以構成歷史的重要組成部份。書中指出了,現時的科技巨頭,掌控著平台上海量的資訊和數據,伴隨著的是,比政府更大的權力,把用戶在平台上發佈的東西,無聲無色地徹底移除掉。而平台上的內容,擁有權屬於用戶本身還是科技巨頭,仍然存有爭議,攪不好的話,科技巨頭還可以去控告設置備份的人士,做了「侵權」的行為。
而資訊泛濫的另一個痛點,是太多細碎的內容,選擇去保存哪一些,及如何透過這些細碎的東西整合出稍為完整的歷史圖像,也是很費勁、且隱藏了種種 agenda setting 的一件事。當百科全書的模式,也變成人人都有權增刪資訊的維基百科時,就算有編輯在把關,一些有心人把重要但敏感的歷史資訊加入條目裡,再被有識之士惡意刪除,也是經常出現的角力。
書中提到另一個較為有趣的觀點,為內容生產者的個人意願,也會對知識的流傳和後續影響,帶來效果。較為遠古的年代,有些創作者寫下了巨著,但不欲出版,當事人還吩咐身邊的友人在自己辭世後,把手稿銷毀,幸而對方力排眾議,後人才能讀得到卡夫卡的《審判》。
近期 Z-Library 被封禁,在簡中圈子裡傳來一片哀鳴,因為不少的書籍,無法在中國出版翻譯本或作銷售,牆內渴求知識的人,就只能透過這個地方,獲得更多的文本去閱讀。而 Z-Library 被封禁的原因,據說跟版權有關。在扭曲的出版風氣下,版權費用有不少其實被出版商「袋袋平安」,創作者獲得的只有皮毛。雖然因為版權問題而把內容收起的作者,仍只屬少數,但一套健全的機制,能同時兼顧版權和資訊的流通與保存,或 NFT 如何促進兩方面的平衡,也是需要持續探索的一個面向。
在不少地方早已訂立的檔案法,在香港仍然只聞樓梯響,政府部門肆意銷毀大量檔案,迄今仍不需要承擔任何的後果。儘管在如今的大環境下,法例條文也許會有所閹割,對其所帶來的作用也不需要抱以太高的期望,但踏出了這一步,對檔案、資訊、歷史的留存,訂立最基本的規範,仍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