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連千毅事件一發生,NFT從2022年初的神壇位置就開始動搖,再到Luna崩盤, 一路整個WEB3好像都從未來趨勢,在大眾眼中轉成詐騙集團。
其實認真平心靜氣地了解過WEB 3的商業模式就知道,這些來的一點都不突然 - 當然,或許這一切發生的不會這麼快。
總是很多人笑,賺錢的叫做NFT,不賺錢的叫做JPG。又或,賺錢的叫WEB 3,不賺錢的叫做龐式騙局。這些雖然是玩笑話,卻是很認真地反映出這個大局,也反映出困境。WEB 3本質上是要賺錢,而自身卻常缺乏真正的價值。
不管那些極客(geek)或是網紅怎麼解釋WEB 3的價值,又或訴說著NFT為何是未來的趨勢 - 那些分散式、去中心化、智能合約,這一切只是技術,只是用來達成目的的手法而已,一切的根本都應該回到商業模式去
商業模式就是商業運作的模型,也是金融行為的根基
人類的行為不離金錢,更何況處處想要獲利的WEB 3? 而它改變商業模式的地方,正式讓用戶=價值提供者=收入擁有者。
這件事或許有資深玩家早就知道,但讓我來說明清楚一點。
WEB 1 : 服務創造者 = 價值提供者 = 收入擁有者
像是如果你建造了一個線上的小遊戲,那你就是服務創造者。而這個線上遊戲因為好玩所以有價值,那同時你打造這遊戲所以你也是價值提供者。再者,遊戲透過賣道具收費,最後都賺到你口袋中,因此你也是收入擁有者
WEB 2 : 服務創造者 = 收入擁有者 ≠ 價值提供者
這最好的例子就是Facebook,也就是現在的meta。祖克柏打造了FB =服務創造者,而FB靠賣廣告賺錢,所以祖克柏 = 收入擁有者。不過等等,FB上的內容從哪來? 是從用戶來啊! 可哪次看到在FB上發廢文賺到錢了? 因此,用戶才是價值提供者,可卻不是收入擁有者。
當然還有像YouTube這種有分潤的例子,但總之,大部分的潤也不是那些YouTuber對吧。所以一群擁護者就有了原因支持WEB 3。
WEB 3 : 服務創造者 ≠ 收入擁有者 = 價值提供者
打個比方,無聊猿公司 = 服務創造者。而你買了無聊猿,你就可以用這隻無聊的猿猴來創作。可以賣無聊猿漢堡,可以拍無聊猿電影,可以...反正就愛幹嘛就幹嘛。而因為你的無聊猿創作讓無聊猿更有名(你= 價值提供者),所以每隻無聊猿都漲價,社群就發大財,當然你=收入擁有者,就皆大歡喜~
當然這是好例子,不是龐式騙局而是WEB 3的好例子。
試想另一種比較可能的狀況,你買了無聊猿所以可以拿它來創作,然後...這創作不紅,更慘的是其他無聊猿的持有者更懶,只想等漲價而甚麼都不做,所以~無聊猿依舊只是一張JPG而已。
這就是現實。記得剛剛FB的例子吧,我發的廢文只有我朋友想看,所以它的價值相當的低,我拍的YouTube影片也超無聊,所以無法成為YouTuber。只有少數天選之人,或是至少很認真的人能創造出真正有價值的貼文或影片 - 這就是YouTuber,來讓整個社群變得有價值起來。
WEB 2.5的誕生
從上面的解釋中我們了解到,如果價值提供者不是有真正價值的,那一切都只是龐式,它不可能好、更不可能會自然成長。而利用那些WEB 3技術、又或是得到WEB 3商業模式啟發的"傳統"生意,就成為了WEB 2.5。例如像是一個職業藝術家如果是使用NFT發行他的畫,那就有真正價值,畢竟即使不用NFT發行他的畫也賣得出去。可是利用NFT可能更利於買賣,或是驗證真偽,這就是受技術提升價值的最好例子。
又或是如果有一群職業YouTuber,用了WEB 3的商業模式來搭建社群,這時就是有價值的創作,自然就會因為團結力量大,一起發大財。某種程度來說,你可以說"這群人"也是一種WEB 2.5。
身為調酒愛好者,我個人就很喜歡
酒吧叢林NFT,它集結了全台灣超過50間的酒吧,一起發行一張NFT會員卡,只要持有,就可以在去消費時獲得一杯免費的調酒。這就是一種很好的WEB 2.5。因為酒吧們提供的調酒有價值,大家聚在一起就可以賺到更多的聲量,而購買NFT會員卡的酒客,也可以享受服務。
名詞不過是用來方便溝通的造物,重點是了解根本邏輯
最後還是要說,如果只是一昧的理解名詞定義,讓事實只是成為飯後聊天嘴砲的工具,那終究只能讓世界停在這裡。要了解價值,才能創造價值,至少,沒有價值的造物終究是走不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