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出生的Peter Beard是那個時代的天之驕子。出生於上流社會,爺爺靠建設橫貫北美的鐵路發了大財。他是大亨、莊園主人、殖民主義者以及藝術的贊助者。在這樣的環境下,身為孫子的Peter Beard自耶魯畢業的幾十年間,一直在美國和非洲之間遊走,在非洲的莊園內創作藝術作品,同時在紐約過著時尚名流的生活,來往都是包括安迪沃荷、米克傑格、賈桂林歐納西斯、大衛.鮑伊、法蘭西斯.培根這樣的名人。
Peter Beard的創作,是藉由攝影、拼貼和筆記做有機的構成,將巨量的素材,以筆記本的方式呈現,由於所處環境(大自然)的便利,使他可以很容易就取得「一手的」素材。昆蟲、葉片、骨骸、褪下的蛇皮、動物屍體,他把這些東西直接與攝影照片一起放入筆記本中,再以鋼筆和一種印度特有的染料塗抹,將不同材料間的邊界消融,使筆記本本身如同印第安納瓊斯的筆記本一般,充滿了一種陳舊、雜亂,有時還有點噁心,但卻充滿魅力的氣味。而這魅力,不止來自於原始,也同時來自於時尚。Peter Beard同時身為冒險家、攝影師與名流的身份,為他獲得了許多拍攝名人以及時尚攝影的機會。只有他可以同時把時尚拍得原始而野蠻,或是把動物和非洲女人拍成時尚,因為他同時遊走於二者之間。
這所有流行文化與時尚,以及原始而蠻荒的生活,都放入了他的筆記本中。筆記本跟主人經歷了一場又一場的冒險(不管是字面上的叢林或衣香鬢影的上流社會叢林),作為某種考古學的資訊靜靜地留存在主人的牆面、書架、以及抽屜裡。
我自己在美國時,也買了一套他的作品集。讚賞他活出了很少人能夠活出的人生,混合貴族與藝術家以及時尚愛好者與探險家,這幾種不相容而衝突的人生。
“I remember working side by side Peter Beard as he taught me his art, which now has inspired my leather brand!” 工作一景
他的創作跟野性的非洲密不可分。
讓我們以這張做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