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李心喬
斯賓諾莎的上帝
一隻煩人的蒼蠅縈繞在我的眼前,我揮手將它趕走。但如果我將牠放大百倍凝視,會發現牠的身體構造之精微、腦神經之複雜,甚至能將身體參考之感覺輸入轉化為世界參考之信號,那麼我可能在這隻蒼蠅身上看見牠與我的相似性、甚至是牠的神性。
在我的幼年時期,有一段時間相信去世的爺爺會作為天使的形貌,在白雲之上守護我。那時的我尚未接觸任何宗教,卻已在內心以爺爺的模樣為根據,創造了一個屬於我的、具有人格的神。一個五歲的孩子尚能此形式造神,更何況基督教或其他宗教神學,將上帝(God)塑造為一位超驗的、極富人的形體與意識的、甚至是男性化的神,似乎允理愜情。大部分宗教神學或信仰所塑造的 「神」, 都是全知全能全善(Omnibenevolence)且事超越自然之上的外在力量,祂們是自然規則的創造者,並不受自然規則限制。既然如此,神性與全善若同時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
斯賓諾莎認為,如果有除了上帝之外的其他實體,那麼此實體就會和唯一實體——上帝產生衝突,因爲他們會限制上帝的無限性。而我認為這個觀點和人類對好與壞的概念有關。好與壞、善與惡、正義與罪惡,原是源自於人類個人的喜好與目的,由個人目的所定義的好與壞代入到不同情境中、不同人身上會呈現霄壤之别,更何況將此觀念套入宇宙自然整體的秩序與連貫性?若將人類的善惡標準放諸於宇宙自然的宏觀視角,不過是小善小惡。所以若真有一個全知全能全善的 「神」存在,那麼祂必定超越人類的目的、標準與偏好。
斯賓諾莎的上帝與他人的上帝有何不同?我認爲斯賓諾莎從根本上顛覆了宗教神學的觀念。因為上帝具備無限的意志,所以人格只是上帝無限全能的一部分;換言之,上帝不是超越自然的存在,上帝即自然,因此斯賓諾莎的上帝是變化本身、規律本身、意志本身。
成為一位哲學家前,得先成為斯賓諾莎的信徒
斯賓諾莎的生活極度單純,甚至可說他是史上最 「宅」 的哲學家,這使他擁有一種常人難以企及的純粹性,白璧無瑕的純樸生活孕育出了斯賓諾莎那不受世俗框架束縛、獨一以自身主體性所擴延的理解與創造力。斯賓諾莎的著作晦澀難懂、受眾範圍極狹隘,而其中富有一種如詩般的藝術性。如果所謂創意是出一道謎題並解開它,那麼斯賓諾莎的出題是具有拔地參天創造性,而他對於題目的理解則擁有橫縱穿透力與連貫性;他甚至用自己的生命賦予謎題全新的意義。
愛因斯坦、黑格爾、羅素等科學家、哲學家與詩人將斯賓諾莎的思想奉若至寶,然而史上對於生命議題有著深度理解的哲學家多不勝數,為何斯賓諾莎具有令詩人與科學家都為他傾倒的魅力?
斯賓諾莎的思想同時具有強大的理性思維與極富韻味的詩意,作為一位被二度放逐的猶太人,他不認為自己的命運悲慘,斯賓諾莎不笑、 不哭、 不恨地直面並理解自己的生命。我認為這是斯賓諾莎思想擁有強大主體性的關鍵:一是他的行動從不背駁他的思考;二為即使他大部分的時間都閉關在家,也從未封閉自我,透過與科學家、哲學家和神學家通信,以及對於閱讀書籍的創造性理解,來保持與人類的對話、連結與合作。除此之外,斯賓諾莎的反個體論所提出的: 「我們由因果關係網絡連結在一起,而這個網絡則由我們無法逃脫的自然法則所決定。」 更具有一種人本精神的關懷。
斯賓諾莎超越宰制與 「上帝」 ,所以他的論述清澈明瞭、不言自明,卻又無法以精確言語表達真理,這是西方世界科學發展的源頭、詩的本質、以及哲學的意義。這份無限逼近真實的理解,與創造無法純粹以邏輯、語言與理性思考取得的理論,蘊含了對於生的沉思和對人類的愛。黑格爾說:「要達到斯賓諾莎的哲學成就是不容易的,要達到斯賓諾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 如耶穌般對於世界與真理的那份虔敬,是斯賓諾莎顛覆固有傳統、思想、道德啟蒙時代理性主義傳統的根本。
人該往何處去?
我想哲學,是試圖去解答 「人從哪裡來?該往何處去?」 的渴望。而倫理學便是一本探討人類應當如何生活的一門哲學。綜觀那些試圖去頗析斯賓諾莎 《倫理學》 的文獻,許多人都將自由意志的議題,帶入到斯賓諾莎的思想體系中,不過我認為斯賓諾莎並沒有特別著墨人是否有自由意志此問。蘇格拉底相信 “Iknow that I know nothing.” 或是孔子曰 「知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一個有智慧的人,會清楚他不知道哪些事。以斯賓諾莎的時代背景,和他所具備的智慧以及科學知識,我認為斯賓諾莎認知到他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所以他提出的是在自由意志之上、更趨於核心的問題: 「假設 『意志』 並不存在,那什麼是比自由意志的自由更高貴的自由?」
休謨在 《情感心理學》 中提到: 「理性是且只應當是激情的奴隸,並且除了服從激情和為激情服務之外,不能扮演其他角色。」 斯賓諾莎想必並不支持這個說法。尼采的 「超人」 、或是斯賓諾斯的 「人唯一可能的自由」 ,不是來自因果法則或過程,而是來自部分的激情或衝動。激情的順從是人性的枷鎖,但是 「不要笑,不要哭,,不要恨,要理解。」 並不代表我們不需要擁有激情或任何情緒。沒有激情的理性則是麻木的,所以平衡二者方為智慧。真正的理解與理性思考,是超越人類本能性慾望與情緒衝動,洞悉事件核心,等待情緒像一陣風靜靜吹過,以情緒背後的理性思考去理解並作出選擇。所以個人主體性的展現,是人類最終的自由、智慧與美德。
笛卡爾提出: 「我思,故我在。」 時,犯下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此句話應當為 「正在思考時,我存在。」 這是一個燦爛且充滿意義的錯誤。至今,人類是否擁有自由意志仍是科學探究的議題。追求真理的哲學家、科學家或是詩人也有可能在尋找答案的旅途上犯錯,但這從來不是重點。我們必須相信真理可以被理解,因此科學誕生。我相信,我們必須去探詢自由意志的存在,但這不是最重要問題。而我們的選擇何時誕生?如何誕生?我也許永遠不會知道,因此我只需相信每一個從我的主體所誕生的選擇,並無比嚴肅、認真的看待這些決定。這就是蘇格拉底所追求的美德,與我所追求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