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活在這個世上,無時無刻跟「情」與「錢」都脫離不了關係,而且一旦疏於管理,極有可能陷入官司纏訟。音樂家也是人,顯然不會除外。
貝多芬生命中的最後10年幾乎都在與弟媳的興訟中渡過,爭的是姪子的扶養監護權,只為完成弟弟臨終前的囑託。兄弟之情於貝多芬是責任也是使命。
念過法律系的舒曼對準岳父維克教授,提出與其未成年女兒克拉拉的婚姻許可訴訟。最終,因為準岳父先前以舒曼是酒精中毒者為理由,反對這樁婚姻,卻又提不出證據的情形下結束這場官司,並於克拉拉成年的前一天舉行婚禮。當時克拉拉與舒曼的愛情,還是早一步成名的克拉拉主動出擊的。誰說年少的愛情懵懂無知呢 ?
那麼,更成熟些的人夫與少婦發生的愛情呢 ? 於180年前的保守年代可就驚天動地了。若說只是「情」與「錢」的官司範疇,那其實還算是小菜一碟;李斯特的戀人莎因提出的婚姻無效訴訟,在當時法院最終的判決前提,所考慮的層面已經涉及國土流失的嚴重程度了。「情」與「錢」算甚麼呢 ?
1847年2月14日,聲勢如日中天的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於俄羅斯基輔舉行演奏會。因為繼承父親莊園領土而成為俄羅斯最富裕的女人莎因,在聽完當天演奏會後,匿名捐獻100萬盧布 ( 約現今台幣10萬左右 )給李斯特。從此兩人結緣,漸漸愛上對方。當時育有一女的莎因,是一位與夫婿早已分居的貴族夫人,而且還是非常有錢的女人;28歲的莎因與35歲、身高185公分的李斯特相戀之後,便開始著手進行離婚訴訟。
從1848年開始至1861年,歷經12年的婚姻無效訴訟終於落幕。由於莎因提的是婚姻無效訴訟,而不是離婚訴訟;在法律上婚姻無效是指與夫婿的婚姻自始無效,但這樣會讓女兒的繼承權無法獲得正式的法律地位,最後莎因終於因為女兒的繼承權而放棄繼續興訟,也放棄與李斯特成為正式夫妻的結婚典禮。
李斯特晚年過著虔誠的宗教生活;莎因在修女院靈修。1886年李斯特過世,莎因知道後悲痛萬分,不到7個月的時間就跟著離開人世。莎因的女兒遵照母親的遺願成立李斯特財團,直至今日都還持續運作中。
愛情沒有形式;可以有情人終成眷屬,也可以終其一生默默相許。而經過法理世故爭取而來的愛情,則可歌可泣添一筆,也好過破產、跑路、人淒涼吧。
帕格尼尼與投資人在巴黎開設「帕格尼尼賭場」,因得不到法國政府的開設賭場許可。投資人當然希望藉由早已是國際巨星帕格尼尼的演奏會來回收投資的資金,當時剛好帕格尼尼身體狀況不佳,賭場的理事們就向法院提告帕格尼尼違約,要求損害賠償,緊接著當然就是進入司法程序了。
華格納不但破產之後半夜逃走,還主導革命而犯內亂罪。另外,不只一次誘惑人妻;更引誘崇拜自己、年僅18歲的年輕國王路德維希二世動用國家預算。從1864到1865年間,路德維希二世國王就為負債的華格納支付了高額返還債務費用;另外,路德維希二世還為歌劇《 尼伯龍根指環 》提供了大量資金。作者形容華格納一生波瀾萬丈,但從法律角度看來,其實已經是慣犯程度的誇張了。
成名的音樂家會賺錢。但人賺錢的速度還是比不上時空同步、飛天鑽地的錢賺錢魔力。市場那隻看不見卻能翻雲覆雨的手,究竟會伸向何人、何時、何地,誰知道呢 ?
1710年,25歲的韓德爾到當時的新興都市倫敦。為迎接1711年的新年,2週內完成歌劇《林納多》(Ronaldo,HWV 7),深受當時倫敦市民的喜愛。此時工業革命正揭開序幕,倫敦是資本主義金融市場的新興都市,韓德爾於1711年買進南海公司(South Sea Company)的股票,在股價達高點時賣掉,獲利10倍。而著名物理學家牛頓在這波暴跌中卻遭受極大損失,足見音樂家韓德爾是個相當機伶的人。
韓德爾於1719年又再次買進股票,這次買的是英國貴族發起的皇室音樂學院公司,而且還被選為公司發起人兼任經理。自此,韓德爾勢如破竹且一頭栽進歌劇劇場經營的事業。但熱愛音樂與經營音樂劇團畢竟是兩回事,漸漸平民化的英國社會更喜歡敘事的大眾歌劇,導致韓德爾的貴族式歌劇受到衝擊,1937年韓德爾的歌劇團宣告破產。
音樂家們除了「情」與「錢」的相關法律訴訟外,當然也少不了著作權之爭、瓢竊或抄襲疑雲,以及過世之後因盛名之累而被模仿偽造。若是處於國家戰爭時期,不免還有國族主義情懷致成叛亂份子的標籤而獲牢獄之災。最後,訴訟期間的法律攻防,就是為音樂家們在成就音樂藝術的同時敲下的世故警醒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