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一個動作,讓你在無號誌路口躲過死亡車禍

2023/04/22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前陣子,有篇車禍事故的新聞,引起了筆者的注意。台灣一位知名大學教授,在FB感謝他開了20年的BMW,幫他擋下一場死亡車禍。筆者不禁擔憂起自己,畢竟買不起BMW⋯該怎麼辦?但在筆者了解了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後,發現其實不然。所以這篇文章要告訴你,不論你開/騎什麼車,只要做到一個動作,你就可以躲過這場可能令人喪失生命的致命車禍。
先說結論:停車再開。
這篇文章不是要檢討肇事的任何一方,而是希望藉由以下的交通事故案例,讓所有道路使用者知道,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遵循交通號誌/標誌的重要性。

發生了什麼事?

3月24日下午四點多,葉姓教授駕駛小客車,向東行駛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7巷,準備穿越路口接公園路時,被一台(向南行駛公園路、準備接南昌路的)公車攔腰撞上(見示意圖一),車輛受損嚴重,但好在人無大礙。
示意圖一
他在臉書po文中,感謝他從美國留學時期購買、開了20年的BMW救了他一命,而各家媒體也跟著他的po文,盛讚了BMW一番。(新聞:台大教授葉丙成車禍 發文最感謝它「幫我擋下這一劫」
而事故的肇因為何,卻沒有一家媒體談到,僅能在教授po文中,看出一點端倪,他寫到:「我眼角餘光看路口無車就往前開。沒想到左側開來一輛速度頗快的公車,等我發現時,它已經在我的車門邊……」(FB全文:【謝謝你幫我擋】)乍看似乎是「公車速度過快」的問題,但實際上,我們可以換這個角度:

先重回事發現場

首先,要先理解這個路口設計是比較特別的,因為它是台北府城「南門」的所在之處,所以並不是一個典型的十字路口,而是「類似圓環」的設計。接著我們再來看不同行駛方向的路權(參考資料:「路權」是甚麼?):
◼ 以教授行駛的路徑(向東)來說,他是向東行駛重慶南路二段7巷,透過路口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當他開到「準備接公園路的路口」時,地上除了「箭頭」之外,還有一個白色大字「停」,所以很明顯的,他是行駛在「支道」上。而環顧左右視野,算是一目瞭然,沒有任何遮蔽物會阻擋左右來車。
◼ 以肇事公車的行駛路徑(由北向南)來說,它是一個四線道的圓環,屬於「幹道」,可以直行南昌路,也可以直接左轉,接回(南向北)公園路。
當車禍發生,若無交通號誌(紅綠燈),那麽要釐清肇責,其中一個評判標準,就是釐清哪一個是「幹道」、哪一個是「支道」。以教授行駛的重慶南路二段7巷來說,其實是連接這個圓環的「支道」,而公車行駛的是「幹道」,接著我們再來看交通規則。

交通規則怎麼說?

◎誰讓誰行?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車輛行駛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什麼時候要停?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停車再開標誌及讓路標誌意義如下:(一)停字再開標誌(「停」標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方得再開。(二)讓路標誌(讓路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慢行或停車,觀察幹道行車狀況,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小結論:也就是說,看到地上/路旁有「停」標線/誌,不論有沒有看到來車,都必須「停、車、再、開」,這裡的「停」指的是車速歸零,不止是慢下來而已。
透過當天的道路監視錄影器畫面,可以明顯看到,教授駕駛的銀色BMW行駛重慶南路二段7巷巷口時,並未在「停」標線停車觀察,確認路口安全(左右無來車)後再開,甚至沒有減速的跡象,也因此完全無法閃避行駛在幹道(主線道)的公車的撞擊,遭遇此場車禍。

如何避免事故發生?

1. 行駛車輛的正確態度:

駕駛車輛,是每一位駕駛者都必須審慎看待的事情,在行駛途中除了必須全神貫注外,還必須隨時留意路況及車況,任何一個環節出差錯,都可能造成人員的傷亡,或財產的損失。

2. 熟悉交通規則、路上的號誌標誌及標線,並確實遵守:

這個基本條件,其實在拿到駕照的那一刻,就應該完全具備,但顯然很多駕駛者可能考完就忘記了。但遵守交通規則,不應該只是為了不被開罰單,更重要的是對於所有用路人的尊重,以及保護彼此的生命財產安全。

3. 建立「防禦駕駛」觀念:

除了自身遵守交通規則外,還必須防範其他用路人因疏忽或故意違規,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因此,必須有「防禦駕駛」的觀念(參考資料:建立「防禦駕駛」觀念,很重要! )。
所謂「防禦駕駛」,簡單兩點說明:
(1)情境覺察:知道自己行駛在哪裡(例:都市/鄉村、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平面道路),周遭有什麼(例:人事物、號誌/標誌/標線),並且知道周遭正在發生什麼事(例:號誌變化、救護車鳴笛),而自身的位置又是如何。亦即留意身邊的狀況,打開感官(目視、耳聽)去察覺。
(2)狀況預判:對於情境有所覺察後,進一步建立可能發生意外狀況的的心理準備,並針對不同的狀況做預判,進而可以預先採取必要的防禦動作,以避免事故發生或降低傷害的程度。例如:萬一行駛當中爆胎,可能會發生什麼狀況,該採取什麼應對的措施,在腦中預擬每個步驟。
以本篇文章探討的「無號誌路口」事故為例,若是教授在行駛當中,有覺察到自己行駛在「支道」上,並且留意到地面上的「停」標線,這樣靠近路口時,就會「放慢速度」而且「停車」,實際確認左右無來車/人後,才再繼續行駛,自然就不會發生被公車攔腰撞上的車禍了。

結語

「無號誌路口」發生意外屢見不鮮,甚至因此喪命的也所在多有(休旅車行經無號誌路口撞雙載機車 妻死夫重傷鞋子噴飛驚悚現場曝光)。但筆者看到這個新聞時,對於一位曾經留美多年的教授,會發生這起意外,非常納悶,因為美國大多數的用路人,對於「停等」的動作,是執行的非常徹底的,因為罰則很重,以教授留美時,所在的密西根州來說,見「停」標未停的罰則是100鎂(將近台幣3,000元),如果在紐約或加州的話更高,初犯第一次加規費是238鎂(超過台幣7,000元),再犯的話,每次往上加150鎂,回頭看台灣的罰鍰,才台幣600-1,800元,加上鮮少有被取締的可能,對違規者來說,真的沒有任何嚇阻作用。而且美國對於「停車再開」的標準是很嚴格的,即便沒車也要完全停止才算數,停超過線,或只有放慢都是不行的。
話說回來,綜上所述,行車要安全,建立在良好習慣的養成,只是一個簡單的「停車再開」的動作,或許當下你會覺得麻煩,所以便宜行事,但一旦發生事故,恐怕就不只是麻煩了,而且造成的傷亡及損失,也絕對很不「便宜」。祝福大家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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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 (Mr. LiVingRoom)
PJ (Mr. LiVingRoom)
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沒有之一。 這個部落格會以安全的角度作切入,評析我所看到的世界。希望以自身專業,提供這混亂的世界,一點亮光,引導迷惘的人們安全回家。 從事安全工作Executive Protection 13年。美國刑事司法學碩士。一個兒子的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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