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處鄰近一所學校。時不時,就能聽見某位女老師用麥克風在上課。也許是我的錯覺,老覺得這名老師在扣學生的分數。
住處鄰近一所學校。時不時,就能聽見某位女老師用麥克風在上課。也許是我的錯覺,老覺得這名老師在扣學生的分數。這個地方沒做好,扣分。那個地方沒做好,扣分。聽久了,就想起以前在大學教書時計算成績的方式來。以扣分使學生知所警惕是有必要的。我在計分的規則裡,也列出了扣分的事項。但是我認為,整體來說,應把分數視作加分後的總和,而非扣分後的剩餘。也就是說,總分是一個項目、一個項目加出來的,而不是一項缺點、一項缺點扣剩下的。
這麼說,似乎有點像古人說的「朝三暮四」。畢竟,加分也好,扣分也好,到最後說不定是一樣的結果。不過我執拗地相信,以「加分觀」來看待分數,更能讓學生感受到學習自主的要緊。再者,「扣分觀」是力免缺點以求全。但大學教育(至少以我較為熟悉的人文教育而言)應該是盡其在我以求缺。
「求缺」,有幾點可說。最實際的一點是,在大學,儘管是百分比制,但別說總成績,就連大型考試可能都未預設要讓學生拿到滿分一百分。與此相對應的是,進了大學,學問就不再侷限於固定範圍。學習也不再是背熟課本、勤做題目就可以了事。每門課當然設有進度。可是進度毋寧是一種「方便」,呈現勝景的一隅,或是提供前行的南針,以備學生日後依各自因緣往探知識的全貌。而所謂「全貌」,就如同我們身處的宇宙一般,除了是甚廣甚深、不可思議,還不斷膨脹、擴張。人壽有時,探索知識注定是一場徒勞。但同時也是一場美麗的徒勞。
從學生這一面來說,既然知識怎樣也學不完,那麼在學習知識之時,自該學習取捨。取捨,不只是全取、全捨,還包括取中求捨。不只是這門知識不學,只學那門知識。還得決定某門須學的知識要花多少心力學,要學到何種程度。我在大學教的是英文,學生英文程度是我的關懷所在,對他們也有不少要求。但我也明白,英文不會是他們唯一的一門科目,多半也不是最為重要的科目。我在和學生說明課程配分的時候,會特別指出,基本的努力會有基本的分數,不用擔心會被當。不是每個人都得把英文學得很好。但既然修了課,該有的努力還是得有的。其餘就看個人取捨。
與我的住處相鄰的那間學校並不是大學。或許這也說明了,那名女老師為何得強調扣分,逼學生在有限的範圍內做到最好。然而我暗自期望,她也能多說說加分。做了這件事情,加分。做了那件事情,加分。做與不做,由學生選擇。畢竟,一旦以整體人生為量度,沒有人會是完美的,也沒有人需要以完美自期。對自己負責,面對取捨的苦與樂,也就無量壽佛了。
民國一百○四年三月十八日於嘉義
刊於《中華日報》副刊「鵲廬有光」專欄(20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