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臺灣終於開始了MeToo運動的浪潮。
在此,我將這篇文章的結論寫在這裡:為自己發聲,是受害者跳脫受害者心態、邁向痊癒和成為倖存者的起點;因為在發聲前,受害者會因為自己的逃避、沈默和否認而成為加害者的一員⋯⋯而這也會加劇創傷的重量。
談完之後,我又加碼寫了「面對創傷之後的事情」。
在發聲之後,受害者若是能獲得加害者的承認、誠摯的道歉、「不會再犯!」的保證⋯⋯,以及能幫得上忙的人們、不相關的旁觀者也主動站在受害者身旁⋯⋯都是很好的事情。
但是,創傷本身仍然會讓受到傷害的人跌入「只能獨自面對」的孤獨感中;而且受害者在開始修復創傷的路之後,也有需要學習的功課、應負的責任。
我的MeToo事件
三、四年級時,因為星期三只有半天課,生理女性的我和把家當成辦公室的父親單獨在家。那日,父親一如往常地打開搬到主臥房的電視、播放相撲節目,而我也聞聲而來地坐在主臥房的床上(主臥房沒有其他的地方可以坐)。
突如其來的,四十歲的父親將我壓制在床上,咬了我的胸口。
當晚,我告知了母親,也相信她說出來的「好!我會告訴爸爸,請他不要再這樣做。」的承諾;然後,我們繼續像往常那樣生活⋯⋯然後,父親在另一個下午,再次將我壓在床上、咬了大腿內側。
只是,第二次的時候,母親的回應是「為什麼妳沒有保護自己?」。
在那之後,時間絲毫不受影響地繼續前進,而我因著升上高年級、國中、高中和大學,在學校停留的時間越來越長,於是終於可以理所當然地離開「應該被稱為避風港」的家。
在那之後,我從來沒有將此事告知他人,直到約十三年之後⋯⋯。
第一次的述說
二十一歲的時候,我第一次讓別人知道這件事,對象是當時的女朋友。她是很有同理心的人,在別人出現窘境時,她不僅不會落井下石,還會主動地提供協助;告訴她的時候,我獲得了溫暖的擁抱。
第二次、第三次⋯⋯
就讀研究所期間,被母親要求去看心理師;那時的我很開心,因為我認為:母親一定是因為有了「小時候的事情,會帶給我創傷」的想法,所以在想辦法!
來到心理師的診間,第一次的時間全部花在做問卷,然後在沒有任何對話的情況下就離開;第二次,心理師在簡單和我對話後,就說出「妳不會得憂鬱症啦!」和「之後的時間,我和媽媽通電話就好。」就讓我離開⋯⋯然後,後來大概還有去個一、二次,記憶已經很模糊。
備註:很久之後,在某次母親自己脫口而出的情況下,我才知道:母親要我去看心理師的動機,其實是「我是同志,以及她認為這是不正常的」;而且,那花了許多自己都捨不得花的血汗錢。
。
二十五歲、出社會工作後,我跟著一位牧師開拓新的教會,並且有幸參與培訓;在其中一門課裡,我跟著課程進度,在作業裡爬梳了童年經驗,也向課程的成員(老師、牧師、牧師的伴侶)袒露了這道創傷。而擁有豐富諮商經驗的老師,也專業地邀請我在離開課堂之後,繼續看照這道創傷⋯⋯而我也預約了這位老師的諮商;只是,在幾次諮商之後,老師說出「將這個(免費的)資源,留給更需要的人吧!」的話,就中斷了。
而課程進行期間,母親擅自翻閱了我的作業,並且在我打開房間門的時候,突襲式地向我下跪;當時的我,除了認為這道創傷的加害者只有父親以外,對於母親的想法都是對於養育之恩的感激,便連忙攙扶母親起身。
但是,我也因此無法再繼續住在家裡面;即便耳邊縈繞著母親曾說過的「要搬離這個家,除非結婚。」的話,我還是開始尋找租屋處,並且在某個父親和母親都上教會的星期日上午,匆忙地收拾、搬到外面⋯⋯然後,在每次回家、可能會與父親和母親互動的時候,我都感到非常地恐懼,需要他人陪同。
那幾年之間,唯一的姐姐也結婚了!而一定要與家人在一起的年夜飯,我只敢在小年夜、姐姐會提前返家與父母團圓的時候,回來家裡;除夕的那一晚,我反而跑到其他願意收留我的教友家裡⋯⋯只是,這樣也讓親友往我身上貼「不孝順」的標籤。
幾年之後,我在牧師和牧師的伴侶的陪同下,向獲邀前來為我禱告的教友們分享此事;其中一位姐姐聽了之後,用「這沒什麼吧?」的語氣給出「小時候,我也遇過類似的事情啊!」的回應,讓我奪門而出地跑到另一個房間放聲大哭。最後,我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回到原本的地方,接受牧師和教友們的禱告。
述說=我是有創傷的人?
經過那幾次的經驗之後,我發現:雖然,那些讓我願意說出這道創傷的人,都是我信任的人。但是,我與他們沒有因為分享了最私密的事情而更靠近,也沒有在述說後體會到「創傷得痊癒」的感覺⋯⋯相反的,我在與他們的互動裡會感受到一股「妳是有創傷的人」的氛圍,那反而是在述說這道創傷之前沒有的壓迫感。
揹著這樣的重量,時間又過去了幾年⋯⋯直到我的心理狀態再也撐不住;而大學時期就開始交往的女朋友,也在陪伴了一年左右之後,選擇結束近八年的關係。
後來,我離開教會(當時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支持社群),轉而進到身心靈領域;最後,在某個激勵課程的畢業日(那一天更是父親節的前幾天),我邀請父親和母親前來,並在深受感動的情況下擁抱父親、說出「我愛你!」,而父親也回應我的擁抱,並且淚流滿面地說著「我都知道。」。
這個擁抱,讓我獲得了滿滿的感動;但是,效果卻只短短維持了幾天。很快地,我投入下一個進階的激勵課程,期待這道創傷可以被修復;更在課程裡向近百位學員述說這道創傷⋯⋯而我得到的是再次被貼上的、「妳是有創傷的人」標籤。
我真正的感覺是什麼?
但是,我還是好想要痊癒,也在輾轉之下得到【療癒】的資訊。
第一次的療癒,療癒師在傾聽我的敘述之後,給出「妳真正的感覺是什麼?」的提問。而總是侃侃而談的我,因為從來沒有被問過這個問題,瞬間出現腦袋打結到說不出話來的狀態;心裡面除了漾著「這個問題好新鮮、好有趣喔!」的新奇感受,也同時漫著「我知道母親的定義:父親有亂倫的意圖。這是她的想法,但我也跟著這樣認定?我可以有自己的感覺?」的困惑和窘迫。
順著提問,我的大腦首度開始找尋答案。
在一陣靜默裡不知道過了多久之後,我眼神放空地說出「我覺得:爸爸只是在跟我玩!然後玩過頭了!」和「跟媽媽說,只是希望她可以將『不要這樣跟我玩!這樣玩,不舒服!』的想法轉告爸爸」;然後,我定睛看向療癒師,帶著理性地補充「當時的我,只有八、九歲,根本不懂什麼是『性』,根本不可能會去認定爸爸有性侵的意圖啊!」。
療癒師微笑點了點頭,而不經意被撇見的時鐘,顯示【療癒】才進行了大約二十分鐘而已⋯⋯這讓我感到驚嘆: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我就卸下了背負超過二十年的「受害者」重擔?哇嗚~~~
與加害者對話
這次的【療癒】,讓我因為與內在真實感受整合而有了扎實的痊癒感。
甚至,在「沒有恐懼感,於是不需要鼓起勇氣」的前提之下,我滿懷興奮之情地獨自回家、與父親針對此事進行對話。在表達「我真正的想法與感受是『你只是在跟我玩!』,所以我沒有責怪你的意思」之後,父親不敢看著我的眼睛地給出「我也對外孫做了一樣的事情!」和「妳的母親一直用這件事情對我提離婚。」的回應。
在這之後,我陸陸續續發現這道創傷帶來的影響遠不止於此,加害者也不僅只是父親一人⋯⋯旁觀的母親,也是。
再次【療癒】過後,我帶著「我真實的想法和感受是『父親只是在跟我玩!』,所以我並沒有怪他;雖然妳在傳遞訊息的時候,讓父親因為有了『這個孩子毀謗我!那這個孩子我不要了!』的想法,於是讓我們的關係就此破裂⋯⋯但是,我能理解這應該是出於你的專業判斷。」的想法,開啟與母親的對話。
但是,母親只用「不要再提起這件事了!」就重重地關上彼此理解的大門。
。
去年,母親和父親分別在年頭和年尾離世。
而身邊的親友,在得知此事後,大部分的人都用「媽媽是很愛妳的啊⋯⋯妳看,她還是為妳付出很多啊!」、「媽媽大學的時候不是念社工的嘛⋯⋯」的反應來「站在加害者的那一側」。相對的,有幾個非常緊密的親人,卻是給出「這件事已經過去這麼多年了⋯⋯不要張揚出去,媽媽那麼有名。」和「爸爸只是在跟妳玩鬧!」的回饋,反應出:在這之前,她們早就已經用「知情,但卻袖手旁觀」來加入了加害者的之中了。
而我也在閱讀《房間裡的大象》後,有了更深一層的領悟。
不再當自己的加害者
創傷,會在主要加害者在施加暴力的時候產生;然後,又因著加害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就不迴避地承認錯誤、給予誠摯的道歉、承擔修復關係的責任、給出「不會再犯!」的保證,創傷就會隨著時間的拉長而持續發酵,無法預期地發生變化。
然後,創傷也會因為身旁知情人士的反應,走向更為加劇/緩減的方向。以我的創傷為例,母親的置之不理也帶給我非常大的傷害,不僅僅是因為她是我所依賴的主要照顧者,更因為她是知道這種行為已經屬於家庭暴力範疇的社工。
在這樣的過程中,受害者會因為承受創傷所帶來的痛苦,出現「太痛苦了!只能選擇關閉感受。」的模式,或是進入「所以,是我應該要為這件事、為這道創傷負責?」的自我懷疑,或是「都是我的錯!是我讓這樣的事情發生的!」的自我責備;這樣的內耗狀態,讓受害者會遲遲無法與自己靠近的,更無法與內在真實感受整合。
走過這條路,我發現:雖然一開始的述說經驗不盡如人意,但是當我開始為自己發聲的時候,我就不再因為沈默和忽視而被歸類為加害者了!
這是很重要!因為,我不再像主要加害者/父親一樣忽視這道創傷,也不像次要加害者/母親那樣不處理、不談論。
然而,在第一次【療癒】過後而有的「無論如何,都要與內在真實感受整合」的堅定信念,還是讓我在被創傷絞進情緒漩渦的時候,感受與外界分離的、無盡的孤獨感⋯⋯即使,我已經加入太太和女兒們的家、被她們的愛團團包圍著。
面對創傷,那代表的是:我需要完全進入這道創傷所帶來的苦楚之中,深沈地去感受自己在十歲之前就被父親侵犯、被母親拋棄的分離焦慮裡面;甚至,需要去面對「過去的自己,為了生存而封存、斷開身心連結」所造成的損傷⋯⋯在一次又一次被絞進創傷地獄的時候,又再次地因著與內在真實感受連結而獲得力量;而那些因著力量越來越強壯,於是一層一層地被更深挖開的創傷,也曾讓我冒出「有完沒完啊?」想法、感到洩氣(當然,最後還是有提起勁來繼續面對)。
創傷,沒那麼簡單。
踏上修復創傷的旅程,已經超過十年;我仍持續發現創傷所帶來的影響,例如:讓我在新的關係中無意識地成為加害者、讓我光是因為害怕被碰到舊傷口就警鈴大作⋯⋯等等。
但是,我還是想說: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因為,我領悟了❶關係裡的誤解和傷害,有其不可避免的狀態,作為一個人,都需要學習「傷害了別人之後,要如何真實面對自己的錯誤,不只是為了給予對方不會再次受到傷害的承諾,也讓自己再次回到愛中,以及承擔修復關係的責任」的生命功課。
以及❷受害者也有需要承擔的責任。這裡要談的責任,不是要檢討受害者,不是要將事情的發生歸咎於受害者(例如:妳怎麼沒有保護自己?妳怎麼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而是受害者需要承受創傷所帶來的影響,並且讓自己儘量減少在沒有面對的情況下,無意識地將創傷轉嫁到其他人身上。
以上,是我整理自己的脈絡;感謝你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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