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別人的故事較精彩啦!
真人真事改編就是有血有淚
日前台中江姓男子生前擁有台北信義,台中七期等精華十數筆房地產,過世後遺產稅高達1億5千萬元繼承人卻繳交不出遺產稅
為什麼呢?
且聽我慢慢說來
江董是一位成功的企業家,資產總值高達10億元,其中絕大部分是不動產。
他曾經詢問如何規劃遺產稅?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他的遺產稅應繳約1.5億元。
重點來了!
知道了,
然後呢⋯
江董當時覺得自己還年輕,不需要急於處理這問題。他認為自己留下這麼多財產,足以讓子女有更好的生活,不過「繳納遺產稅是子女的責任」,並非自己的事。
不幸的是,江董在一次餐會中,因心肌梗塞而突然去世。
由於他名下沒有足夠的現金存款,他的太太和子女面臨了一個困難的局面。
由於沒有辦法在法定期限內繳納1.5億的遺產稅,
太太和子女只能向國稅局申請實物抵繳。
「我不能將其中一、兩塊地賣了,來繳遺產稅嗎?」
想要賣不動產,首先得是「所有權人」,當還沒繳完遺產稅,國稅局就不會發給江董太太和子女遺產稅繳納證明書(俗稱「完稅證明」),一旦拿不到完稅證明,那地政機關就不可能讓你辦理「繼承登記」,他們就還不是「所有權人」,無法出售。
聽到這裡,我相信江董會死不暝目啊!
「不動產抵繳並不是一個理想的選擇」。
這是因為,如果長輩過世時,只有大筆的不動產,而沒有足夠的現金,那麼後代子孫就會面臨一個難題:如何繳納遺產稅。
如果沒有辦法繳納遺產稅,就無法辦理繼承過戶,那麼遺產就會變成「看得到、拿不到」的肖想。
預留稅源的好方法,
保險只要避免實質課稅原則,並正確規劃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人壽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
最強的是,可以指定受益人不受《民法》特留分的限制,且不用等遺產稅完稅,保險公司就要理賠現金。
注意‼️
財產超過2000萬者都應該預留稅源,以免過世時讓後代子孫面臨想像不到的困境,最後讓自己一輩子打拼的結果,最後都送給了國稅局。
在此說一句風涼話
這位江董非常愛台灣,把所有財富都留給國稅局啦!
幽默一下
國稅局繼續偷笑,但是忘了製作一面獎牌送給江董「愛國典範」
延伸進一步的財務規劃中考慮:
總之,遺產規劃是一個重要的議題,它關乎到你的家人的未來和財務安全。請考慮咨詢專業的財務顧問或律師來幫助你制定適合你的個人情況的遺產規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