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風雨聲喚醒半夢半醒的我。我飛快地將窗台的衣服收進屋內,幸好尚未被雨水打濕。
上大夜班的人,也能受到「颱風假」的庇護嗎?
回到床上後,我腦中冒出這樣的想法。
市長或許也在睡了,那麼深夜裡工作的人們,是誰的責任範圍?
星期六、日,有人要上班,晚上十一點過後,也有人在上班。
當人類開始24小時的營運模式,是不是也應該同步保障每個人的權利。
如果執政人員的薪水只是基本薪資,會有人想勝任嗎?
有時候都搞不清楚,他們是真的「大愛」,有滿腔的正義感,想為人民爭取福利,提升國家的素質。還是因為薪水。
我想後者也是居多吧。
畢竟工作就是為了薪水,即便工作內容是自己的興趣,如果沒有相對應的報酬,也很難有動力讓自己持續,而這裡的「動力」即是基本的食衣住行。
我記得那天,我對著勸我找份「自己有興趣的工作」的同事說:工作不是我的興趣,我的興趣是工作以外的事物。
但是身為人類,不能不工作,現在已經不是能自給自足的時代(至少大部分的人都不行)。所以我工作,但我不多做,因為我想多體驗生活。
我所謂的「生活」不是奢華的旅行,不是身穿名牌,不是吃用「氣氛」做高檔料理。
我只是想待在自己佈置的家裡,為自己沖一壺咖啡,專心下廚,放一首好聽的爵士樂。一整天,把自己浸泡在舒適的T恤裡。
簡單的日子,才是我身為人類想體驗的「生活」。